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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氏曰:「嬪,婦人有法度者之稱也。」 橫渠張氏曰:「妣者,比也。所以配先考之德,自非生者之稱,故可以無嫌。生日自不言妣,妻死曰嬪,然於古不見有此稱,若嬪者,嬪於虞。又九嬪是婦人之美稱,然此等之稱,亦不特施之於祭祀而已。」 長樂陳氏曰:「《書》曰『嬪於虞』,《詩》曰『嬪於京』,則亦生謂之嬪也。生曰母曰妻,親之也;死曰『妣』」 曰「嬪」 ,敬之也。

婦人之摯椇,榛脯脩棗栗。

鄭氏曰:「摯之言至也。婦人無外事,見以羞物也。椇,榛,木名;椇,枳也,有實,今邳郯之東食之。榛實似栗而小。」 孔氏曰:「婦人惟初嫁有摯,以見舅姑。椇,即今之白石李,形如珊瑚,味甜美,脯搏肉無骨而曝之。脩取肉鍛治而加薑桂,乾之如脯。所以用此六物者,椇訓法也,榛訓至也;脯,始也;脩,治也。棗,蚤也;栗,肅也。婦人有法」 ,始至脩身,蚤起肅,敬也。故后夫人以下,皆以棗栗為摯,取其蚤起戰栗自正也。案《昏禮》,婦見舅以棗栗,見姑以腶,脩其榛椇,所用無文。石林葉氏曰:「婦人之道,主於事人,其職專於中饋,故摯以椇、榛、脯脩、棗栗。椇榛取其循法度以至於禮也,脯脩取其治己齊家以治正也,棗栗取其夙夜在公而肅謹」 也。

《檀弓》

婦人不越疆而弔人。

孔氏曰:「婦人無外事,故不越疆而弔人。」 長樂陳氏曰:「婦人見兄弟可以及閾而不可以踰閾;送迎可以及門而不可以出門;弔人可以出門而不可以越疆。許穆夫人欲歸唁於衛而不可得,則越疆而弔人,如之何而可?」

《郊特牲》

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

鄭氏曰:「從謂順其教令。」 馬氏曰:「夫主於義,故有所帥無所從;婦主於聽,故有所從無所帥。婦者恆其德者也,有三從之義,無一違之禮,故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

婦人無爵,從夫之爵,坐以夫之齒。

鄭氏曰:「爵謂夫命為大夫,則妻為命婦。」 嚴陵方氏曰:「夫尊則婦亦尊,夫卑則婦亦卑,尊卑同,故爵齒亦從夫而已,以爵齒各有尊卑故也。」

《內則》

婦事舅姑,如事父母。「雞初鳴,咸盥漱,櫛縰,笄總衣紳, 左佩紛帨刀礪,小觿金燧,右偑箴管線纊施縏袠,大 觿木燧,衿纓綦屨。」

鄭氏曰:「笄,今簪也。衣紳,衣而著紳。縏,小囊也。縏、袠言施,明為箴、管、線、纊有之。衿猶結也。婦人有纓,示繫屬也。」 孔氏曰:「此論女事父母、婦事舅姑,所服之衣、所佩之物,皆異於男子。婦人之笄,異於上男子笄、縰。」 故鄭於此註始云:「笄,今簪也。袠,刺也。」 以針刺袠而為縏囊,故云「縏袠。」 餘物皆不言施,獨於箴、管、線、纊之下而言「施縏袠,明為四物而施矣。」 新安朱氏曰:「婦人不冠,則所謂髻笄,即為固髻之用,亦名為簪,而非如二弁之簪矣。」 山陰陸氏曰:「白地繡謂之紛。紛,繡也;純,畫也。《周官》:『五色紛純,即《書》所謂『元紛純,黑地五采繢。凡純,黼純為上,畫純次之,紛純又次之,其最後繢純。繢純一名綴純,以此箴管,管所以管箴刀礪』』」 ,礪,所以礪刀。衿纓以衿結纓,綦屨以綦約屨。纓或謂之緌,亦或謂之帨。《昏禮》:「母施衿結帨。婦人謂嫁曰歸,以有繫屬為正。」 嚴陵方氏曰:「針貯以管,線貯以纊。衿,衣小帶也。《士昏禮》所謂『母施衿』是矣。纓非冠纓之纓,《詩》所謂『親結其縭』是矣。纓示有屬,縭示有別,別於此則屬於彼矣。綦屨,即著綦於屨,與前」 互文耳。

以適父母舅姑之所。及所,下氣怡聲,問衣燠寒,疾痛 苛癢,而敬抑搔之。出入,則或先或後,而敬扶持之。進 盥,少者奉槃,長者奉水,請沃盥,盥卒授巾,問所欲而 敬進之,柔色以溫之,「饘酏、酒、醴、芼、羹、菽、麥、蕡、稻、黍、粱、 秫惟所欲,棗栗飴蜜以甘之,菫、荁、枌、榆、兔、甍、滫瀡以 滑之,脂膏以膏之。」父母舅姑必嘗之而后退。

鄭氏曰:適,之也。怡,悅也。苛,疥也。抑,按搔摩也。先後之,隨時便也。槃,承盥水者,巾以涗手,溫藉也。承尊者必和顏色。酏,粥也。芼,菜也。蕡,熬枲實。荁,菫類也。冬用菫,夏用荁。榆白曰枌,兔新生者。甍,乾也。秦人溲曰滫,齊人滑曰瀡。必嘗之而后退者,敬也。

父母舅姑將坐,奉席請何鄉;將衽,長者奉席請何趾, 少者執床與坐,御者舉几,斂席與簟,縣衾篋枕,斂簟 而襡之。

鄭氏曰:「將衽,謂更臥處。襡,韜也,須臥乃敷之也。」 山陰陸氏曰:「少者執床與坐,侍者舉几,則父母舅姑興矣。子婦斂襡,以是為節。」 《說文》云:「『床安身之坐者』。至於恭坐,則席縣衾,斂衾而縣之;篋枕,斂枕而篋之。」

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几,不傳杖屨,祗敬之勿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