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6 (1700-1725).djvu/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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泣下曰:「某已老,男女又幼。」又涕泣哽噎,未及再言。夫 人曰:「得毋使絕域乎?若然,不當效兒女輩啼泣。」李公 收泣曰:「今奉命北使,歸東丹喪。東丹朝廷密害之,北 戎已知矣。某不憚遠役,念此去必不還矣。」夫人曰:「不 然。為君計者,戎王貪利,某房內珠金等可得數十萬, 盡以送行,厚賂其戎王左右,及獻戎主,萬全必歸,非 惟速歸,兼恐厚得回禮。」李公如其言,到蕃國,賂其左 右,盡其所有以獻。君臣果大喜,命速遣公回,賜名馬 百餘疋,別賜駝馬百餘頭,衣服器皿稱是。復命不敢 留,悉進之。由是遷官賜賚甚厚,夫人之力也。先是,趙 思綰在永興時,使王赴款,思綰主藍田副鎮,有罪已 發。李公時為環衛將,兼雍耀三白渠使,雍耀莊宅使、 節度副使,權將軍事,護而脫之,來謝于李公。公歸宅, 夫人詰之曰:「趙思綰庸賤人,公何以免其過?既來謝, 又何必見之乎?」曰:「某比不言。」夫人問:「須言之。思綰者 雖賤類,審觀其狀貌,真亂臣賊子,恨位下未有朕跡。 不然,除去之可也。」夫人曰:「既不能除去,何妨以小惠 啖之,無使銜怨。」自後,夫人密遣人令思綰之妻來參, 夫人厚以衣物賜之,前後與錢物甚多。及漢朝,公以 上將軍告老歸雍,未久,思綰過「雍,遂閉門據雍城叛, 衣冠之族遭塗炭者眾,公全家免禍,終以計勸思綰 納款,遂拔雍城。周祖素知公名,與之歸叛,改官,致仕 於洛,亦夫人之力也。」婦人之恡財與妒忌,悉常態也, 故以不妒忌疏財者為難,況非治世,叩馬面數權貴, 疊陳古昔,陷害良善,禍不旋踵,將必見報應,雖丈夫 負膽氣輕生者,亦憚為之,況婦人女子者,與不獨雪 夫罪而能免全家之禍,則昔之舉案齊眉如賓者何 人哉?不其賢乎?與夫飾粉黛,弄眉首,蠱惑其夫,竊魚 軒之貴者,豈同日而道哉?夫人事跡,可為女訓母儀 者甚多。余聊舉其殊尢者,紀之于篇,俾其令名千載 之後不磨耳。

蘇易簡母薛氏

按《宋史蘇易簡傳》:「易簡由知制誥入為學士,年未滿 三十,以親老急于進用,因亟言時政闕失,遂參大政。 蜀人何光逢,易簡父之執友,嘗任縣令,坐賂削籍,流 寓京師。會易簡典貢院,光逢代人充試,以取貲,易簡 于稠人中屏出之。光逢遂造謗書,斥言朝廷事,且譏 易簡。易簡得其書以聞,逮捕光逢獄,且坐棄市。」易簡 以殺光逢非其意,居常怏怏。母薛氏以殺父執切責 之,易簡泣曰:「不謂及此,易簡罪也。」及易簡參知政事, 召薛氏入禁中,賜冠帔,命坐,問曰:「何以教子,成此令 器?」對曰:「幼則束以禮讓,長則教以《詩》《書》。」上顧左右曰: 「真孟母也!」

种放母

按《宋史隱逸种放傳》:「放獨與母俱隱終南豹林谷之 東明峰,以講習為業,從學者眾,得束脩以養母,得辟 穀術。淳化三年,詔使召之,母恚曰:『嘗勸汝勿聚徒講 學,身既隱矣,何用文為?果為人知而不得安處,我將 棄汝入窮山矣』。放遂稱疾不起,母盡取筆墨焚之,與 放轉居窮僻,人跡罕至。太宗嘉其節諒,京兆賜以緡」 錢,使養母,不奪其志,有司歲時存問。咸平元年,母卒, 帝詔賜錢三百萬、帛三十匹、米三十斛助喪。

蔣至母張氏

按《臨海縣志》:「張氏,蔣至母。至家居教授,張年八十,手 錄經典以助之。祥符六年,至舉德行,授台州助教,詔 賜其母帛。」

畢士安繼母

按《宋史畢士安傳》:「士安字仁叟,代州雲中人。少好學, 事繼母祝氏以孝聞。祝氏曰:『學必求良師友,乃與如 宋,又如鄭,得楊璞、韓丕、劉錫為友,因為鄭人』。」

陳質妻丁氏

按《蘇州府志》:「丁氏,晉公謂之妹,陳質妻,博士之奇母 也。謂欲官二甥,丁固辭,俾自學,以德進。謂竦然稱歎。 之奇兄弟繼登科,封長安縣君。胡瑗著《丁氏賢惠錄》, 蘇舜欽書之。里人張紳世與陳舊,其婦㝃而歿,丁襁 其嬰兒歸付乳媼,親加撫視,能言而還之。謂既南謫, 家日淪困,有姪孫女幼孤,丁訓養甚厚。及歸馮氏,子」 婦式嫺淑,甚宜其家。知州黃宗旦聞之曰:「茲事可書 于史。」贈孝感郡太君。

陳世卿妻羅氏

按《延平府志》:「羅氏,沙縣人。祕書少監陳世卿妻。有賢 行,事祖姑蕭氏順焉。諸妣慕其所為,皆稱孝婦。經紀 內治,至老不懈。世卿行治勞烈,稱天下,有施于後世。 其子孫蕃衍,能中其家法者,由氏善相善教,封仙遊 縣太君,卒。王荊公為銘墓。」

萬壽縣君徐氏

按《畿輔通志》:「萬壽縣君徐氏,靜海人,天章閣待制施 昌言妻。氏七歲喪母,哀甚,欲自投水火,為父兄抱持 而止。事繼母以孝聞,歸施氏,事姑謹,紉縫烹飪必飭, 早暮寒暑飲食必時。姑亡,哀毀得疾,踰年而後能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