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7 (1700-1725).djvu/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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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天台縣志》:「邢氏,太坊元勳妻,諸生元維岳媳。勳貧, 家四壁立,常出授徒。母梅氏偶得疾思肉,邢氏赤手 無措,刲股肉和羹以進。母疑味異,呼邢氏,已血湧昏 暈矣。有司聞之,歲給粟帛旌焉。」

張矯妻林氏

按《太平縣志》:「林氏,張矯妻。嘗刲股愈其姑疾。後林病 革,其子亦割體肉療之。陳逸為作碑志其事。」

穆君英妻王氏

按《寧海縣志》:「王氏,穆君英妻。姑病噎幾危,王睹君英 哀痛,計無所出,於正月晦日夜密禱,刲股調藥進姑, 姑病獲痊。王年甫二十。」

金敬脩妻施氏

按《台州府志》:「太平施氏,水洋金敬脩妻。在室時,嘗刲 股肉以愈父疾。及歸,敬脩姑嘗遘疾,醫禱罔效。氏刲 股肉如前,而姑疾亦愈。鄉閭驚嘆,以為孝感。」

楊心疇妻黃氏

按《台州府志》:「黃氏,黃巖楊心疇妻。事舅姑以孝聞。姑 負重疾,醫不治,氏泣斷小指,煎湯以進,病遂得甦。舅 疾又斷無名指救之,亦獲享遐壽。」

蔡鳴絃妻盧氏

按《樂清縣志》:「盧氏,蔡鳴絃妻。事姑克孝。姑林氏病時, 絃出未歸,氏割股為湯以進,病遂愈。」

鄒墉女

按《嘉善縣志》:「鄒墉女,家貧,晨夕焚香祝延親壽。父遘 疫瀕危,密割左股煎湯以進,父隨甦。既而患痢益危, 復割右股救之,人稱鄒孝女云。」

高僅妻徐氏

按《松陽縣志》:徐氏,高僅妻。年二十,適僅,生子方周,僅 溺于水,徐索屍不得,欲自投水,屍忽浮出,人異之。徐 終欲以死報夫,族人共為孟母斷機圖,以慰之曰:「節 婦撫子有成,是報夫之日也。」一日,父病篤,忽神降曰: 「當得人以代。」徐聞之,遂沐浴更衣,絞襟結帶以自縊。 父忽曰:「予得免矣。」索徐屍已僵。

周孝女

按《處州府志》:「周孝女,父元綱,晡時浴簷下,為虎所咥。 女年十八,呼號攘臂擊虎,至門外,力抱父足,虎棄其 父而啖之。餘姚胡孝聞其事,為立傳。」

包惟政女

按《處州府志》:「包惟政,女,幼性至孝。母沒,父欲嫁之。女 曰:『父鰥弟幼,女嫁則何依』。卒不嫁,辟纑養父。父病,躬 湯藥不離左右,月餘不解衣帶。父歿,喪葬盡禮。」

宋景濂妻賈氏

按《浦江縣志》:賈氏名專義,烏根溪人。幼事母孝,歸宋 景濂,事姑如母,迎其母養于家,二白髮嫗坐堂上,氏 買魚沽酒以奉其歡。濂曰:「吾雖貧而老親之歡如此, 吾退而安寢矣。」比姑沒,乃刻木為像事之,蔬食菜羹 必祭。濂曰:「昔丁蘭刻木,乃丈夫事女子若此賢矣。」

張四娘

按《閩書》:「張四娘,叔昭女。母病,焚香祝天,刲股和糜以 進,病尋愈。」

柯三娘

按《閩書》:柯三娘,父乾恭,僅生三女,長次俱適人。三娘 及笄,父為擇婿,辭曰:「請侍養。」父母曰:「贅婿我家,兩得 之矣。」三娘曰:「能分女心,非所願也。」至咬指出血,截髮 垢面,父母乃弗強。父母沒,哀毀盡禮,衰絰未嘗去身。 服除,年未四十,諸母謂曰:「今可適人矣。」三娘泣曰:「苟 欲之,何待今日!」年七十七卒。其夕有黑雲繞宅,久之 漸散。

林長娘

按《閩書》:林長娘,仙游民德茂女也。蚤先母有弟宗源, 八歲而長娘年十七矣。父臨終謂之曰:「為我撫幼子, 成立而後嫁,則大善也。」父沒,長娘撫宗源竟不字。壽 八十一卒。

程瑗姐

按《漳浦縣志》:程瑗姐,諸生程念梅女也。念梅孝友無 嗣,瑗誓不適人,以奉二親。念梅死,痛父弗食,刺血書 父行白撫軍,得祀鄉賢。瑗少知書,家貧,為女塾師自 給,以壽終,人比之嬰兒子。

蔡德和妻林氏

按《長泰縣志》:「林氏,坊民蔡德和妻,恭順里林喬恕女 也。性至孝,幼時母與之食,必先奉其祖母,家人稱為 孝女。迨歸和家窶甚,忍飢以養舅姑。舅染疾,隆冬思 筍,林多方供具。姑病瘧,晝夜不離側,為澣中衣,時久 雨乏薪火,以身燠之。姑繼患癰,膿血淋漓,親為之吮。 姑亟止之,曰:『能令姑愈,身無愛也』。姑竟不起,泣血幾」 絕,邑人稱曰「孝婦。」夫弟嘗借耕牛,竟賣之。後復借,夫 不與。氏曰:「兄若不與,當誰與者?」祖姑柩久未葬,氏勸 夫獨襄其事。戶多浮糧,從叔秉權,賄卒拘德和。和時 外出,卒拘林急,林詣秉權,家被穢詈,飲恨不食,延十 餘日卒。時夏月飛霜,顏色逾七日不變,鄉士夫祭者 以百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