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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休屠王閼氏。」日磾每見畫,常拜,鄉之涕泣然後去。 《雋不疑傳》:「不疑字曼卿,為京兆尹。每行縣錄囚還,其」 母輒問不疑:「有所平反,活幾何人?」即不疑多所平反, 母喜笑,為飲食言語異於他時,或無所出,母怒,為之 不食。故不疑為吏,嚴而不殘。

《翟方進傳》:方進字子威,汝南上蔡人。年十二三,失父 孤學給事太守府為小史,數為掾史所辱,迺從蔡父 相問己能所宜。蔡父大奇其形貌,謂曰:「小史有封侯 骨,當以經術進,努力為諸生學問。」方進因歸家,辭其 後母,欲西至京師受經,母憐其幼,隨之長安,織屨以 給。方進讀經博士,受《春秋》。積十餘年,經學明習,以射 策甲科為郎。

《蘇氏家語》:「逸民戴良,五女並賢,每有求姻,輒便許嫁, 練裳布被,竹笥木屐以遣之。五女並能遵其訓。」 《後漢書郭丹傳》:「丹七歲而孤,後母哀憐之,為鬻衣裝, 買產業,從師之長安,買符入函谷關。」

《沛獻王傳》:沛獻王輔,在國節謹,稱為賢王。立六十四 年薨,子釐王定嗣。定薨,子節王正嗣。正薨,子孝王廣 嗣。有固疾。安帝詔廣祖母周領王家事。周明正有法 禮,漢安中薨,順帝下詔曰:「沛王祖母太夫人周,秉心 淑慎,導王以仁,使光祿大夫贈以妃印綬。」

《范滂傳》:「建寧二年,大誅黨人,詔下急捕滂等。督郵吳 導至縣,抱詔書閉傳舍,伏床而泣。滂聞之曰:『必為我 也』。即自詣獄。縣令郭揖大驚,出解印綬,引與俱亡,曰: 『天下大矣,子何為在此』?滂曰:『滂死則禍塞,何敢以罪 累君,又令老母流離乎』?其母就與之訣。滂白母曰:『仲 博孝敬,足以供養。滂從龍舒君歸黃泉,存亡各得其 所,惟大人割不可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汝今得與 李、杜齊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復求壽考,可兼得乎?」 滂跪受教,再拜而辭。

《陸續傳》:續以楚王英謀反,徵詣洛陽詔獄。續母遠至 京師,覘候消息,獄事持急,無緣與續相聞,母但作饋 食付門卒以進之,續對食悲泣,不能自勝。使者怪而 問其故,續曰:「母來不得相見,故泣耳。」使者大怒,以為 獄門卒通傳意氣,召將案之。續曰:因食餉羹,識母所 自調和,故知來耳,非人告也。使者問何以知母所作 乎?續曰:「母常截肉未嘗不方,斷蔥以寸為度,是以知 之。」使者問諸謁舍,續母果來。於是陰嘉之,上書說續 行狀。帝即赦還鄉里。

《三國魏志后妃傳》註《魏略》曰:「太祖有丁夫人,忿之,遣 歸家,欲其家嫁之,其家不敢。初,丁夫人既為嫡,加有 子修視卞后母子不足。后為繼室,不念舊惡,因太祖 出行,常四時使人饋遺,又私迎之,延以正坐,而己下 之,迎來送去,有如昔日。丁曰:『廢放之人,夫人何能常 爾邪』?其後丁亡后請太祖殯葬,許之,乃葬許城南。」 習鑿齒《襄陽記》:「黃承彥,沔南名士也。謂諸葛孔明曰: 『君擇婦否?有醜女黃頭黑色,而才堪相配』。孔明許焉, 即載送之。時人為笑樂,鄉里為之嗟曰:『莫作孔明擇 婦,正得阿承醜女』。」

《元晏春秋》,予年十七,長七尺四寸,未通史書,與從姑 子梁柳等或編荊為楯,執杖為矛,分陳相刺,有若習 兵。母數譴予,予出得瓜果,歸以進母,母投諸地曰:「《孝 經》稱『日用三牲之膳,猶為不孝。何者?孝莫大於欣親。 今爾年近乎二十,志不存教,心不入道,曾無怵惕,少 慰我心。修身篤學,爾自得之,于我何有』?」因對予流涕, 予心少感,遂伏讀《史書》,

《世說新語》:謝遏絕重其姊,張元常稱其姊,欲以敵之。 有濟尼者,並遊張謝二家。人問其優劣,答曰:「王夫人 神情散朗,故有林下風氣。顧家婦清心玉映,自是閨 房之秀。」

王汝南少無婚,自求郝普女。司空以其癡,會無婚處, 任其意,便許之。既婚,果有令姿淑德,生東海,遂為王 氏母儀。或問汝南「何以知之?」曰:「嘗見井上取水,舉動 容止不失常,未嘗忤觀,以此知之。」

王司徒婦鍾氏女,太傅曾孫,亦有俊才女德。鍾、郝為 娣姒,雅相親重。「鍾不以貴陵郝,郝不以賤下鍾。東海 家內則郝夫人之法;京陵家內,範鍾夫人之禮。」 《會稽典錄》:盛吉為廷尉,每至冬月,罪囚當斷,其妻執 燭,吉持丹筆,相向垂泣。

「盛吉字君達,為廷尉。性多哀憐。其妻謂吉曰:『君為天 下執法,不可使一人濫罪,殃及子孫。其囚無後嗣者, 令其妻妾得入,使有遺類。視事十二年,天下稱有恩』。」 鄭緝《孝子傳》:「吳隱之字處默,少有孝行。遭母喪,哀毀 過禮,時與太常韓康伯鄰居。康伯母,揚州刺史殷浩 之妹,聰明婦人也。隱之每哭康伯母,輒輟事流涕,悲」 不自勝,終其喪如此。謂康伯曰:「汝後若居銓衡。當用 此輩人。」後康伯為吏部尚書。乃進用之。

《宋書隱逸朱百年傳》:「百年,會稽山陰人。少有高情。親 亡服闋,㩦妻孔氏入會稽南山,以伐樵採箬為業。以 樵箬置道傍,輒為行人所取。明旦復如此,人稍怪之, 積久方知是朱隱士所賣者,隨其所堪多少,留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