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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由,娥對曰:「某名小娥,頃乞食孀婦也。判官時為辨 申蘭、申春二賊名字,豈不憶念乎?」余曰:「初不相記,今 即悟也。」娥因泣,具寫記申蘭、申春復父夫之仇,志願 相畢,經營始終艱苦之狀。小娥父謂余曰:「報判官恩 當有日矣,豈徒然哉?」嗟乎!余能辨二盜之姓名,小娥 又能竟復父夫之讎,神道不昧,昭然可知。小娥厚貌 深辭,聰敏端特,鍊指跛足,誓求真如。爰自入道,衣無 絮帛,齋無鹹酪,非律儀禪理,口無所言。後數日,告我 歸牛頭山,扁舟汎淮,雲游南國,不復再遇。君子曰:「誓 志不捨,復父夫之仇,節也;傭保雜處,不知女人貞也; 女子之行,唯貞與節,能終始全之而已。如小娥,足以 儆天下逆道亂常之心,足以觀天下貞夫孝婦之行。」 余備詳前事,發明隱文,暗與冥會,符於人心。知善不 錄,非《春秋》之義;故作傳以旌美之。按幽怪錄作任華妻唐書列女傳所

載較略不存

楊含妻蕭氏

按《唐書列女傳》,楊含妻蕭,父歷為撫州長史,以官卒, 母亦亡。蕭年十六,與娟皆韶淑毀貌,載二喪還鄉里, 貧不能給舟傭,次宣州戰鳥山,舟子委柩去。蕭結廬 水濱,與婢穿壙納棺成墳,蒔松柏,朝夕臨,有馴烏縞 兔菌芝之祥。長老等為立舍,歲時進粟。縑喪滿不釋 縗。人高其行。或請昏,女曰:「我弱不能北還,君誠為我 致二柩,葬故里,請事君子。」於是含以高安尉罷歸聘 之,且請除素蕭,以親未葬,許其昏,辭其采。已葬,乃釋 服而歸。楊云:

鄭孝女

按《唐書列女傳》:「鄭孝女,兗州瑕丘人。父神佐,為官兵 戰死慶州。時母已亡,又無兄弟。女時年二十四,即翦 髮毀服,身護喪還鄉里,與母合葬,廬墓下,手樹松柏 成林。初許適牙兵李元慶,至是謝不嫁。大中中,兗州 節度使蕭俶狀于朝,有詔旌表其閭。」

山陽女

按《唐書列女傳》:山陽女趙者,父盜鹽,當論死。女詣官 訴曰:「迫饑而盜,救死爾,情有可原,能原之邪?否則請 俱死。」有司義之,許減父死。女曰:「身今為官所賜,願毀 服,依浮屠法以報。」即截耳自信。侍父疾,卒不嫁。按文藪咸 通六年滄州鹽院吏趙鏻犯罪至死既就刑有女請從曰七歲母亡蒙父私鹽利衣食之今父坐罪合隨 死鹽院官崔據義之具以事聞詔滅父死女泣曰身今為官賜誓落髮奉佛以報因于懷中出刀截耳以 示信待父受減死刑創愈遂歸浮屠與唐書所載事略同而地異

范氏

按《陝西通志》:范氏,延安宜君人。夫死不嫁,事姑孝。姑 患病久不痊,忽聞肉香,欲食甚急,村野莫能致。氏刲 左膊,肉深至骨,以奉姑,姑隨愈。事聞旌表,鄉人以「割 骨」名邨。

章氏二女

按《歙縣志》:「章氏二女,邑南人章項女也。母程氏,與二 女登山採桑,母為虎所攫,二女號呼搏虎,母獲脫,終 身奉母不嫁。刺史劉贊嘉之,蠲其戶稅,改所居為孝 女鄉。」

李廷誨妻

按《揚州府志》:牙將李廷誨妻,廣陵人。初選入吳王宮。 吳亡,嫁李珠翠,服飾頗極華煥。繼姑悉收之,一無所 恨。日被箠楚,無怨言。或為不平,答曰:「新婦不能奉順 耳。」終不改初志。宋太平興國中,郡守改其里曰崇孝。

馮孝女

按《浙江通志》:「馮孝女,居錢塘,少孤不嫁以養母。母病 刲股,母死,號慟嘔血。既葬,結草廬墓下,日焚香蔬食, 刺臂血寫經,捨宅為寺以薦母。長慶三年,詔賜束帛, 賜寺額曰『報恩』。」今錢塘縣有孝女南北二鄉。

盧氏女

按《浙江通志》:「女,永嘉人,居盧奧。一日與母行,遇虎將 噬母,女以身當之,虎得女,母乃免。後有人見其跨虎 而行,里人為建祠於永寧鄉。至宋理宗朝,封曰『孝祐』。」

汪氏

按《寧海縣志》:「汪氏,家塔山。早喪夫,守節不二,勤織以 事其姑。姑好飲湖水,去家五里,日汲以供之。姑歿,遂 投湖死。鄉人稱為孝婦湖。」

丁氏女

按《溫州府志》:「丁氏女,永嘉人,家象浦。性至孝,及笄不 嫁,紡績漁釣,以給母衣食。一夕暴風雨,溪漲溺死,鄉 人立祠浦旁祀之。」

後唐

賀氏二女

按《臨海縣志》:賀氏二女,大英如,小華如,一乳而生。長 興二年,父漁溺於水,二女年十九,與弟瑄號哭江滸, 求父屍不得,俱投江而死。宋宣和中,滕膺破賊,金七 佛見二女陰助於滕,旌其里曰「孝感。」

林氏女楊女附

按《岳州府志》:「林氏女,華容人。母疾,藥之弗愈。禱於天, 刲股為粥進,母病遂瘥。同時有楊女者效之,詔旌表。」

聶氏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