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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青州府志》:「張氏,樂昌人。父為虎翼軍校。張氏生七 年,繼母潛使儈者鬻之,紿其父云:『失之矣』。父哭三日 喪明,由是落軍籍為民。儈者鬻于故尚書范公家,名 曰菊花,以媵其女,適泗州人金氏。張氏與父別二十 一年,一旦遇于金氏之門而識之,相抱痛哭,遂辭金 氏與父歸。父怒繼母,欲毆而逐之,張氏曰:『兒非母不 得入貴人家,母乃有德于兒,又何怨焉。今賴天之力, 得復見父。若兒歸而母逐,兒心安乎』?」父乃止。父時年 且八十,無他子,家甚貧,鬻薪為業。未幾父卒。張氏養 繼母盡子道。母老不能行所適,稍遠,則張氏負之。母 卒,獨處一室,日一蔬食,傭作富家。每與女僕語,專誨 以忠勤。有不受而詬之,輒謝不與較。遇勞辱之事,則 以身先之。與之錢刀衣服,固辭強之,不得已,辭多受 少。見尺薪寸帛不忍棄,必拾歸。女僕之幼者,則為之 櫛沐䌥紉,視之如己女。至于猴犬,飲食以時,無不馴 服。張氏去,輒數日悲鳴。嗟乎!世之服儒衣冠,讀《詩》《書》, 以君子自名者,其忠孝廉讓如張氏者幾希,豈得以 其微賤而忽之耶?

朱娥

按《宋史列女傳》:朱娥者,越州上虞朱回女也。母早亡, 養于祖媼。娥十歲,里中朱顏與媼競,持刀欲殺媼,一 家驚潰,獨娥號呼突前,擁蔽其媼,手挽顏衣,以身下 墜顏刀,曰:「寧殺我,毋殺媼也。」媼以娥故得脫。娥連被 數十刀,猶手挽顏衣不釋,顏忿恚,斷其喉以死。事聞, 賜其家粟帛。其後會稽令董皆為娥立像於曹娥廟, 歲時配享焉。

彭氏女

按《宋史列女傳》:「彭女生洪州分寧農家,從父泰入山 伐薪,父遇虎,將不脫,女拔刀斫虎,奪其父而還。事聞, 詔賜粟帛,敕州縣歲時存問。」

羅江士人女張氏

按《宋史列女傳》:「張氏,羅江士人女。其母楊氏寡居。一 日,親黨有婚,會,母女偕往,其典庫雍乙者從行,既就 坐,乙先歸。會罷,楊氏歸,則乙死於庫,莫知殺者主名。 提點成都府路刑獄張文饒疑楊有私,懼為人知,殺 乙以滅口,遂命石泉軍劾治。楊言與女同榻,實無他。 遂逮其女,考掠無實。吏乃掘地為坑,縛女於其內,旁」 列熾火,間以水沃之,絕而復蘇者屢,辭終不服。一日, 女謂獄吏曰:「我不勝苦毒,將死矣,願一見母而絕。」吏 憐而許之。既見,謂母曰:「母以清潔聞,奈何受此污辱? 寧死箠楚,不可自誣。女今死,死將訟冤于天。」言終而 絕。于是石泉連三日,地大震,有聲如雷,天雨雪,屋瓦 皆落,邦人震恐。勘官李志寧疑其獄,夕具衣冠禱于 天。俄假寐坐聽事,恍有猿墜前,驚寤呼吏卒索之,不 見。志寧自念夢兆:「非殺人者袁姓乎?」有門卒忽言張 氏饋食之夫曰袁大,明日袁至,使吏執之,曰:「殺人者 汝也。」袁色動,遽曰:「吾憐之久矣,願就死。」問之,云:「適盜 庫金,會雍歸,遂殺之。」楊乃得免,時女死才數日也。獄 上,郡牓其所居曰孝《感坊》。

呂仲洙女

按《宋史列女傳》:「呂仲洙女名良子,泉州晉江人。父得 疾瀕殆,女焚香祝天,請以身代,刲股為粥以進。時夜 中群鵲遶屋飛噪,仰視空中,大星煜燿如月者三。越 翼日,父瘳,女弟細良亦相從拜禱,良子郤之,細良恚 曰:『豈姊能之,兒不能耶』?守真德秀嘉之,表其居曰『懿 孝』。」

童八娜

按《宋史列女傳》:「童八娜,鄞之通遠鄉,建奧人。虎銜其 大母,女手拽虎尾,祈以身代,虎為釋其大母,銜女以 去。始,林栗侍親官其地,嘗目睹之,已而為守,以聞于 朝,祠祀之。」

鮑賽賽

按《異林》:鮑賽賽,辰州人。年十五,隨父耕畬歸,遇虎攫 父去,賽賽操刃追之,相持良久,竟斃於虎。

陳孝女

按《齊東野語》:「陳孝女,錢塘人也。父業儒,嘗漫游江淮 間,居胭脂嶺下,家粗給。乙亥兵火,挈家永嘉山中,悉 為盜所掠,僅留一女十歲,攜之乞食以歸,故居蕩不 復存,因寄五里塘舊僕家。聞殊勝寺設粥供,日攜女 子就寺丐食。凡數月,僧扣所以,頗憐之,俾留眾寮,供 榜疏職。時孫元帥下李知事者,東平人也,頗知書,亦」 寓寺傍。暇日至寺,必從容與僧談,欲謀一士為友。僧 以陳為薦,一見投合如久要,館穀加厚,其女亦得其 家歡心。居數日,當丁丑仲春,女子忽謂其父云:「吾母 墓在故居側,數年不至矣。聞主人將為湖山遊,能乘 此機一往拜埽否?」父以告,李欣然與俱。既至墓所,拜 奠罷,李攜酒偕飲旁舍,女悲泣不已,久之,勉之還,則 泣告曰:「比聞李氏今將北歸,吾父子必將從之。父老 子幼,南北萬里,何日可再至吾母墓下?此所以痛也。」 言與淚俱下,父亦感痛,而女躄踊呼號,聲振林木,久 而仆地,視之死矣。李義之,因與墓鄰,斂而祔於母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