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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愈。郡縣以聞,敕旌表。」

伏氏女

按《黃州府志》:「伏氏女,黃梅人。甫受某聘,某亡,誓不再 嫁。母病疽,吮之而愈。年二十七卒,里人哀之。」

高歷妻張氏

按《廬江縣志》:「張氏,高歷妻。母病目喪明,氏歸省,抱母 而泣,以舌舐之,忽復能視。州縣以狀聞,旌表。」

夏某妻葉氏

按《松江府志》:「葉氏,名妙真,烏泥涇人。歸夏某翁病廢, 日侍湯藥,滌垢穢七年,寒暑無間。既沒,負土成墳,感 動鄰里,時稱為夏孝婦。」

唐氏女

按《歙縣志》:「唐氏女,小名佛姑。年十一,祖元病篤,勺飲 不入,凡七晝夜。女齋沐刲左股,和糜以進,祖病遂瘳。 邦人有孝女傳。」

張申錫妻曹氏

按《江寧府志》:「曹氏,句容張申錫妻。姑病篤,晝夜衣不 解帶。及沒,哀悴骨立,勞瘁而死。申錫哀之,更不再娶。」

楊載妻黃氏

按《台州府志》:黃氏,名集義,通《內則》《孝經》《論語》,歸同里 楊載。既歸而舅姑沒,大舅年耄,馭下甚嚴,黃事之益 謹。日躬調飲食,隨所欲以進。或思異味,雖遠百里,必 力致之。如是十年如一日。大舅喜曰:「吾家新媍,真孝 媍也。」由是鄉人皆以孝媍稱之。

楊孝女

按《嘉興府志》:「楊孝女者,嘉興人。無他兄弟,事父母至 孝。既笄,欲嫁之。女曰:『恨身不為男以大父母門,忍棄 父母他適耶』?」侍養終身,不復言嫁。及卒,鄉人立祠祀 焉。

陳高妻林道外

按《閩書》:陳高妻林道外,父節為仙遊尉,早死,三孫傫 然,道外勤撫之。既歸高以孝敬聞。久之,三弟先後繼 亡,林氏且無後。道外每值暮春,輒往祭林先墓,涕泗 交流。復告其族子書院山長履為主其田賦,以供粢 盛。

黎道娘

按《廣東通志》:「黎道娘,番禺板橋人。父瑛鎮卒,弟庶方 在襁褓,道娘矢志不字。母強之,對曰:『母寡弟幼,何忍 背棄。元末寇掠邑里,扶母挈弟奔山谷間,紡績以供。 母卒,哀毀幾絕,年八十四卒。子孫世思其德,建祠祀 之』。」

金汝安

按《寧波府志》:「金汝安,鄞人金良女。少以孝聞。父母多 疾,汝安侍奉惟謹。及笄,里中大家慕其賢,爭欲致聘。 汝安曰:『父母老且病,雖有兄弟,驅馳門戶,事柰朝夕 養何?卒不許。自是絕葷茹蔬,衣不綺繡,夜則焚香籲 天,願減己筭以益父母。父先母一歲沒,既服斬衰三 年,又服齊衰三年。逮終喪,年已四十七,遂不嫁。嘗有』」 盜其貲者,事覺欲訴于官,汝安止之曰:「盜迫饑寒,忍 罪之乎?」其家乃已。前史官危素傳其事,為之贊曰:先 民論楚大夫屈原之忠,過乎忠者也。予觀汝安之孝, 過乎孝者也。然其行可以愧丈夫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