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8 (1700-1725).djvu/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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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陰縣志》:「趙氏二女,姊妹並有殊色,游鯉山民趙 乙女也。至正壬辰,廣德寇掠郡縣,姊抗節先死。後三 年乙未,四方盜起,妹復被驅,亦赴水自盡。王逢為作 《雙珠辭》記。」

秦筆妻

按《江陰縣志》:秦筆者,失其名。乙未亂,挈妻依同郡朱 判官璚居吳中,病亡,貧無以殮。朱為具棺衾,且思所 以恤養其妻。其妻覺,泣謝曰:「良人以藝游縉紳間,《詩》 《書》禮樂之教,妾亦與聞之矣。妾以未亡存有累於長 者在,長者固義,其謂妾何?」夜漏半,哭益哀,遂自經柩 所。朱為合葬焉。

丁快妻王氏

按《台州府志》:「王氏,黃巖人,丁快妻。至正中,為寇所得, 欲掠而東。氏倉卒請于寇曰:『我幼子在抱,幸還其父, 即從爾去』。」賊從之,氏望兒入門,即投江死。潘伯修為 作《江上吟》。

王揆妻董氏

按《台州府志》:「董氏,黃巖人。宋吏部郎中楷女,適王揆。 揆為某府教授,沒于官。訃至,董方剖瓜,輒引刀欲自 刎,眾奪止之,因慟哭不食而死。謝文肅公鐸為賦《剖 瓜刀》。」

金與賢妻馮氏

按《台州府志》:馮氏名四娘,東陽縣人,適金與賢。與賢 為黃巖大使,遘疾貧甚,馮解衣市藥,籲天割股肉以 進,疾少間,復作而死。馮盡瘁營殮,葬畢,沐浴更衣,告 天曰:「我與夫生同室,死同穴,奚忍獨生?」遂自刎死。鄉 人沈希中捐錢以殮。

詹某妻鄭氏

按《台州府志》:「鄭氏,詹某妻。夫客四明未返,適大兵至, 攜其子竄山谷。兵欲污之,不從,遂斬之。其首至地,凡 三躍。」

齊義妻郭氏

按《天台縣志》:「北平河間人。嫁同鄉齊義,義家戍河間。 移禦台州,分鎮天台。義酗酒,以佩刀刺千夫長,事覺, 當流于廣郭。以廣多瘴,度夫不能還,乃歸女于童氏, 投學前水中死。至元中旌表,立祠于東門外楓榭里, 邑人楊子善為之傳。」

吳守正妻禹氏

按《元史列女傳》:吳守正妻禹氏,名淑靖,字素清,紹興 人。至正十六年,徙家崇德之石門。淑靖嘗從容謂守 正曰:「方今群盜蜂起,萬一不測,妾惟有死而已,不使 污此身也。」是年夏,盜陷崇德,淑靖倉皇攜八歲女登 舟以避。有盜數輩,奔入其舟,將犯淑靖,淑靖乃抱幼 女投河死。

黃仲起妻朱氏

按《元史列女傳》:「朱氏,黃仲起妻,杭州人。至正十六年, 張士誠寇杭州,其女臨安奴倉皇言曰:『賊至矣,我別 母求一死也』。俄而賊驅諸婦至其家,且指朱氏母子 曰:『為我看守,日暮我當至也』。朱氏聞之,懼,受辱,遂與 女俱縊死。妾馮氏見其母子已死,嘆曰:『我生何為,徒 受辱耳』!亦自縊死。繼而仲起弟妻蔡氏,抱幼子元童」, 與乳母湯氏皆自縊。及暮,賊至,見諸屍滿室,執仲起 將殺之,哀求得脫。賊遂盡掠其家財而去。

鮑琪妻吳氏

按《歙縣志》:「吳氏,名息,蜀源鮑琪妻。至正十六年,官軍 克復郡治,遊卒下鄉哨掠,鄉人皆遁,吳獨不去,曰:『吾 姑臥病,將安之?姑思羹。吳懷嬰兒至村畽採莧。遊卒 猝至,執吳欲污之,吳不屈,大罵,卒怒,斬其首,蹴屍入 澗中,兒在抱,并溺死』。」

吳興祖妻呂氏

按《歙縣志》:「呂氏,名嘉貞,岩鎮人,澄塘吳興祖妻。至正 丙申,避亂黃山,遇賊,夫婦俱被執,興祖墜崖逸去,眾 欲辱嘉貞,不從,被殺桃花潭上。」

浦玉田妻梅氏

按《吳縣志》:「梅氏,浦玉田妻。至正十六年,淮兵破城,梅 匿鄰舍。兵入,夫逸去。梅為兵獲,艷其色,將污焉。梅探 懷中金與之,乘間赴水,水淺不溺。兵至水次,以刃擬 加梅,梅不為動,兵舍去。後至者見婦面水上,知其生, 復欲鉤出之,力挽不起,兵怒,以戈揕其掖死。」

后載妻

按《吳縣志》,后載妻,失其氏。載為平州路吏,至正丙申, 行役京口,妻年三十,姿色姝麗,生一子一女。城陷,先 屬子女于姻,謂所親曰:「吾夫在遠,罹此大變,苟不幸 被強辱,雖欲死不可得矣。寧捐軀以全吾志。」語未絕, 兵入,赴水死。

陳氏女

按《江陰縣志》:「陳氏女,父楚良,馬馱沙巡檢。女年十七, 隨父避亂姑蘇,遭兵掠,赴水死。楚良抗罵不屈,亦遇 害,時至正丙申。」

陳惠妻曹氏女媳附

按《江陰縣志》:曹氏,陳惠妻。與女俱遇賊,抗節死。婦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