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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前力救之,為賊所傷,臂血濺衽,未知即死與否,共 謂之「三貞。」王逢為作《三貞篇》。

王子溫妻諸氏

按《松江府志》:「諸氏,華亭人,王子溫妻。子溫性疏縱,處 貧,以女工給其服膳。至正丙申,王與敬兵焚劫松江, 溫欲挈氏逃難,氏流涕曰:『事迫矣,豈可以一婦人累 而身耶?第去,我自為計』。子溫遂漣泣逋逃,婦與鄰嫗 避于南城陋室中。頃之,賊入,鄰嫗皆為所污。至婦,婦 怒罵曰:『吾父為吏,人皆稱其廉。吾夫儒者,我年與汝 母等,豈從汝賊求活耶』?」賊掣刃剖其腹曰:「且看母腹 中何物?」腸胃盡出,罵不絕口。子溫,子章弟也。

朱道存妻費氏

按《松江府志》:「費氏,名元琇,江陰知事朱道存妻,都漕 萬戶費雄女。至正十六年,江陰亂,依其父居松江之 上海縣。未幾,縣陷,苗軍復大掠,手刃以入,將犯氏。氏 怒叱曰:『吾貴家女,何敢犯我』?投釵珥于地,賊攫之去。 既苗沓至,索貲無有,遂驅迫就道。氏攀堂楹厲聲曰: 『即死不辱』。」比遇害,爪入楹木,血沁于指。

沈景新母媳附

按《松江府志》:某氏,沈景新母,平江人。至正中,景新調 上海吏。江浙苗軍來,大肆殺掠。母與婦謀曰:「我家貧 清白,義不受辱。」及為苗軍所掠,婦姑大罵,苗先殺其 姑,縛婦髮于馬尾,曳死之。

吳克妻戈氏

按《鎮江府志》:「戈氏,名蘭,丹徒人,吳克妻。年十九歸克。 至正丙申,明兵取鎮江,城破,懼辱,投井死。時年廿一。」

洪氏女

按《湖州府志》:「洪氏女,名春春,歸安人。至正丙申兵亂, 父德源引女避居德清新市。賊散走掠,女與父匿空 舍,將逼,女遂赴水而死,時年十九。」

沈回奴

按《湖州府志》:「沈回奴,德清人。年十八,元末兵亂,回奴 匿于蘆港中,賊獲之求合,回奴從容諭之曰:『我願為 若妻,然我室女必擇日具禮乃可』。賊信之,擄至營,責 媍守之。回奴拔所笄銀簪,戮其喉而死。」

丘岩妻盛氏多奴卵奴附

按《湖州府志》:盛氏,烏程人,嫁丘岩。元末兵亂,岩挈避 于官澤沈家兜。盛時年二十四,恐寇至被污,曰:「兜水 清,當死于此。」岩妹多奴、卯奴俱年少,聞嫂言,遂應聲 曰:「願與大嫂一處死。」未幾寇至,盛氏投水,二姑相繼 以從。

金某妻吳氏

按《湖州府志》:「吳氏,烏程人。嫁同里金氏子。至正丙申, 湖城被兵,夫他往,吳獨與子居。已而城破,吳度不免, 亟登屋自投池中而死。」

邵某妻沈氏

按《湖州府志》:「沈氏,德清人。少而明艷,嫁為邵氏媍。至 正十六年兵亂,氏為張萬戶所獲,逼之不從,乃閉之 舟中。夜四鼓,守者懈,氏陰取束著納之口中,觸喉而 死。」

楊婦吳氏

按《烏程縣志》:吳氏嫁於楊,有殊色。至正丙申秋,明兵 逼城,吳攜二子潛投苕水死。及城破,人見母子並浮 水面不相離,咸為歎異。王逢為作歌以弔云:「丞相昏 昏長夜酒,司空援絕憑城守。七萬兵分諸將屯,坐視 霜風折楊柳。冰肌月貌愁泥滓,錦棚觿佩同歸水。九 泉無媿先人面,終身不作他鄉鬼。君不見雕戈白馬」 氣如雲,昨日《烈丈夫》,今日降將軍。嗚呼,烈婦吳氏何 可群!

張子方妻管氏

按《閩書》:「張子方妻管氏,至正間,本磜寇入邑,子女多 驅迫以去。管年二十八,自刎死。」

李述父妻黃妙銖

按《松溪縣志》:「黃妙銖,李述父妻。至正丙申,青田寇侵 縣治,妙銖時方盛年,與群婦逃匿山谷,為盜所執,義 不受污。賊怒,驅之行,行數里,經高崖下,深數丈,氏奮 身投焉。盜意其必死,舍而去。其夫暮至,蹤跡得之,舁 歸遂甦。」

焦士廉妻王氏杜氏趙氏附

按《元史列女傳》:焦士廉妻王氏,博興人,養姑至孝。至 正十七年,毛貴作亂,官軍競出擄掠,王氏被執,紿曰: 「『我家墓田有藏金,可共取也』。信之,隨王氏至墓所。王 氏哭曰:『我已得死所矣,實無藏金,汝可於此殺我』。乃 與妾杜氏皆遇害。」又有趙氏者,平陽人,年二十,未嫁。 寇亂,趙被驅,迫以行,度不能免,紿賊曰:「吾取所藏金 以遺汝。」賊信之,遂還,投于廁而死。

赫赫妻阿魯溫氏

按《四川總志》:「阿魯溫氏者,僉事赫赫妻也。赫赫宦亡 蜀,柩至,禮葬之,遂廬墓所,晝夜哀泣,不食五日而死。 至正間,旌表其廬。」

楊和卿妻尼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