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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世祖大明四年,義康女玉秀等露板辭曰:『父凶滅 無狀,孤負天明。存荷優養,沒蒙加禮。明罰羽山,未足 敕法。烏鳥微心,昧死上訴。乞反葬舊塋,糜骨鄉壤』。」詔 聽并加資給。

《梁書張緬傳》:「緬母劉氏,以父沒家貧,葬禮有闕,遂終 身不居正室,不隨子入官府。緬在郡所得祿俸不敢 用,乃至妻子不易衣裳。及還都,並供其母,賑贍親屬, 雖累載所畜,一朝隨盡。」

《唐書越王貞傳》:「貞最幼,息珍子謫嶺表,數世不能歸。 開元中,女孫持四世柩北還,求祔王塋。詔嘉憫,敕宗 正寺、京兆府為訪其兆,非陪陵者聽葬。女名元貞,為 道士。」

《摭言》:裴晉公一日遊香山寺,有婦人致一緹繒于僧 伽蘭楯,祈祝擲筊,瞻拜而去。度見其所致,收取至暮, 婦人竟不至。詰旦復攜來向者,婦人疾趨撫膺曰:「阿 父無罪被繫,昨告人假得玉帶二、犀帶一,以賂津要, 不幸遺失,老父之禍,無所逃矣。」度因授之,婦人拜泣, 請留其一,度不答而去。

《金谿縣志》:「金谿,故鎮名,上幕采礦興冶。唐寶曆丙午, 冶監坐礦竭虧額,繫獄榜笞,將麗重辟,其二女痛之, 齊投爍冶中死。事聞,父獲釋,且罷冶。」

《北夢瑣言》:「唐大中年,兗州奏,先差赴慶州行營押官 鄭神佐陣沒,其室女年二十四,先亡父未行營已前 許嫁右驍雄軍健李元慶,未受禮。及知父神佐陣沒, 遂與李元慶休親截髮,往慶州北懷安鎮收亡父遺 骸,到兗州瑕丘縣進賢鄉與亡母合葬訖,便於塋內 築廬。」識者曰:「女子適邊,取父遺骸合葬。烈而且孝,誠」 可嘉也。廬墓習於近俗,國不能禁,非也。廣引《禮經》而 證之。

《唐書崔珙傳》:崔珙,其先博陵人。父頲,官同州刺史。生 八子,皆有才,世以擬漢荀氏八龍諸崔。自咸通後,名 歷臺閣藩鎮者數十人。其曾王母長孫春秋高無齒, 祖母唐事姑孝,每旦乳姑。一日病,召長幼言:「吾無以 報婦,願後子孫皆若爾孝。世謂崔氏昌大有所本云。」 《鄭注傳》:注檢校尚書左僕射,鳳翔隴右節度使。請寮 屬於訓,訓以錢可復為副。訓敗,監軍張仲清等策訪 注計事,斬其首,可復等及親卒皆族。可復將死,女年 十四,為祈免,曰:「殺我父,何面目以生!」抱可復求死,亦 斬之。

《歙州圖經》:「章預,歙縣合陽鄉人也。妻程氏與二女入 山採藥,程為虎嚙去。二女冤叫,挽其衣裾與虎力爭, 虎乃捨之,程由是獲全。時刺史劉贊嘉之,給湯藥,蠲 戶稅,改鄉為孝女。」

《五代史雜傳》:安重榮因怒殺指揮使賈章,誣之以反。 章女尚幼,欲捨之,女曰:「吾家三十口,皆死於兵,存者 特吾與父爾。今父死,吾何忍獨生,願就死。」遂殺之。鎮 人於是高賈女之烈,而知重榮之必敗也。

《幸蜀記》:「四月,流軍使王承綱於茂州。衍嘗私至承綱 家,悅其女有美色,欲私之。某與承綱有隙,奏其出怨 言,故被貶。女聞綱得罪,剪髮求贖其罪,不從,乃自縊 死。」

《紫微雜記》:乾道中,江西水災,豐城農夫挈其母及妻 子就食他所,過小溪,密語妻曰:「穀貴艱食,豈能俱生? 我襁兒先渡,母老不能來,可棄之。」婦不忍,掖姑以行, 足陷泥淖,方取履,見白金爛然在水中,拾得之,語姑 曰:「本為貧徙,今幸天賜,可歸矣。」登岸望其夫,不見,兒 戲沙上,問之,云「被黑牛銜入林中。入林視之,流血丹」 地,已為虎食矣。

《連州志》:「嚴武,高良人。祖某,治平中為獄吏。里有孝婦 孀居,事姑甚謹,姑忽以疾終。姑之女利其貲產,誣孝 婦謀他適,毒其母。孝婦久繫苦箠,遂誣服。武祖得其 情,抱案詣郡守,力為之辨。郡守怒,勒歸田里,孝婦尋 亦釋。」

《高要縣志》:梁聰有四女暨其子南正之女並五。其先 南雄人,咸淳間隨父避國亂遷於寶查之甫草坊,因 世居焉。時嶺南土曠,常數十里無民居。一日,母謂女 曰:「他日爾屬良人,皆求之百里外。」女曰:「諸兄終身膝 下,兒輩能百里外從人乎?」遂並誓不嫁。聰父子義之, 建剎於其居之東,額曰「梅花寺」,塑佛像立田祀焉。寺 頗幽麗,森然林木,尢多梅樹皆拳曲勁折,亭宇竹石 點綴之妙移人。都人士歲時萃業於茲,為其鄉一小 都會。

《元典章》:「節婦魏阿張,大都路左警巡院咸寧坊人。適 魏明子蔓,其夫不事家業,取回回銀二定,蔓被監收, 夤夜掣鎖竄逃,不知所往。阿張父為代還。蔓有老母, 阿張孝養十餘年,甘旨不闕。後其夫還,復合生一子。 至元三年,夫亡,賃屋以居。子七歲,姑年九十五,阿張 孝養愈謹。里老朱進、何常等具狀,有司以聞。詔加旌」 表,以厲風俗。

《滇載記》:梁王殺段功,其女僧志奴者,恆不忘復讎。將 適建昌,阿黎氏出手刺繡文旗以與弟寶曰:「我自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