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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珠崖二義

按劉向《列女傳》二義者,珠崖令之後妻及前妻之女 也。女名初,年十三。珠崖多珠,繼母連大珠以為繫臂。 及令死,當送喪。法:「內珠入於關者死,繼母棄其繫臂 珠,其子男年九歲,好而取之,置之母鏡奩中。皆莫之 知。遂奉喪歸,至海關,關候士吏搜索,得珠十枚於繼 母鏡奩中。吏曰:『嘻!此值法,無可奈何,誰當坐者』?」初在 左右,曰:「初當坐之。」吏曰:「其狀何如?」對曰:「君不幸,夫人 解繫臂棄之,初心惜之,取而置夫人鏡奩中,夫人不 知也。」繼母聞之,遽疾行問初,初曰:「夫人所棄珠,初復 取之,置夫人奩中,初當坐之。」母意亦以初為實,然憐 之,乃因謂吏曰:「願且待,幸無劾兒,兒誠不知也。此珠, 妾之繫臂也。君不幸,妾解去之而置奩中。迫奉喪,道 遠,與弱小俱,忽然忘之,妾當坐之。」初固曰:「實初取之。」 繼母又曰:「兒但讓耳,實妾取之。」因涕泣不能自禁。女 亦曰:「夫人哀初之孤,欲強活初身,夫人實不知也。」又 因哭泣,泣下交頸,送葬者盡哭哀慟,傍人莫不為酸 鼻揮涕。關吏執筆書劾,不能就一字。關候垂泣,終日, 不能忍決,乃曰:「母子有義如此,吾寧坐之,不忍加文。 且又相讓,安知孰是?」遂棄珠而遣之。既去,後乃知男 獨取之也。君子謂二義:慈孝。《論語》曰:「父為子隱,子為 父隱。」直在其中矣。若繼母與假女推讓爭死,哀感傍 人,可謂直耳。

京師節女

按劉向《列女傳》:京師節女者,長安大昌里人之妻也。 其夫有讎人欲報其夫而無道,徑聞其妻之仁孝有 義,乃劫其妻之父,使要其女為中譎。父呼其女告之, 女計念:不聽之則殺父,不孝;聽之則殺夫,不義。不孝 不義,雖生不可以行於世,欲以身當之。乃且許諾曰: 「旦日在樓上新沐,東首臥,則是矣。妾請開戶牖待之。」 還其家,乃告其夫,使臥他所。因自沐居樓上,東首,開 戶牖而臥。夜半,讎家果至,斷頭持去。明而視之,乃其 妻之頭也。讎人哀痛之,以為有義,遂釋,不殺其夫。君 子謂節女仁孝厚於恩義也。夫重仁義,輕死亡,行之 高者也。《論語》曰:「君子有殺身以成仁,無求生以害仁。」 此之謂也。

邰陽友娣

按劉向《列女傳》:「『女娣者,邰陽邑任延壽之妻也,字季 兒,有三子。季兒兄季宗與延壽爭葬父事,延壽與其 友田建陰殺季宗,建獨坐死。壽會赦,乃以告季兒,季 兒曰:嘻!獨今乃語我乎』?遂振衣欲去,問曰:『所與共殺 吾兄者為誰』?延壽曰:『田建,田建已死,獨我當坐之,汝 殺我而已』。季兒曰:『殺夫不義,事兄之讎亦不義』。延壽」 曰:「吾不敢留汝,願以車馬及家中財物盡以送汝,聽 汝所之。」季兒曰:「吾當安之。兄死而讎不執,與子同枕 席,而使殺吾兄,內不能和夫家,又縱兄之讎,何面目 以生而戴天履地乎!」延壽慚而去,不敢見季兒。季兒 乃告其大女曰:「汝父殺吾兄,義不可以留,又終不復 嫁矣。吾去汝而死,善視汝兩弟。」遂以身自經而死。馮 翊王讓聞之,大其義,令縣復其三子而表其墓。君子 謂友娣善,復兄讎。《詩》曰:「不僭不賊,鮮不為則。」季兒可 以為則矣。

後漢

張雨

按《後漢書方術謝夷吾傳》注:「壽張縣女子張雨,早喪 父母,年五十不肯嫁,留養孤弟二人,教其學問,各得 通經。皆為聘娶,皆成善士。夷吾薦於州府,使各選舉, 表復雨門戶。」

盛道妻

按《後漢書列女傳》:「犍為盛道妻者,同郡趙氏之女也, 字媛姜。建安五年,益部亂,道聚眾起兵,事敗,夫妻執 繫當死。媛姜夜中告道曰:『法有常刑,必無生望。君可 速潛逃,建立門戶,妾自留獄,代君塞咎』。」道依違未從。 媛姜便解道桎梏,為齎糧貨。子翔時年五歲,使道攜 持而走。媛姜代道持夜,應對不失。度道已遠,乃以實 告,吏應時見殺。道父子會赦得歸。道感其義,終身不 娶焉。

羊衜妻蔡氏

按《野客叢談》:「羊祐父衜,先妻孔融女,後妻蔡邕女。孔 氏生發,蔡氏生承祐時,發與祐俱病,度不能兩存,乃 專心養發,故得濟。祐竟病死。」《後漢·蔡邕傳》無聞。

鄭休妻石氏

按《晉書列女傳》:鄭休妻石氏,不知何許人也。少有德 操,年十餘歲,鄉邑稱之。既歸鄭氐,為九族所重。休前 妻女既幼,休父布臨終,有庶子沈生,命棄之。石氏曰: 「奈何使舅之後不存乎?」遂養沈及前妻女。力不兼舉, 九年之中,三不舉子。

靳康女

按《晉書列女傳》:「靳康女者,不知何許人也。美姿容,有 志操。劉曜之誅靳氏,將納靳女為妻。靳女曰:『陛下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