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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禮亦死,無子,氏年方少,撫姪長,絕無怨悔。

劉大俊妻金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金氏,通渭人。年十九,夫病痹,金扶 浴溫泉。暴風雨,山水陡發,夫不能動,令金急走,金號 泣堅持不肯舍,並溺水死,屍流數十里而出,手猶挽 夫不釋云。」

趙來賀妻朱氏

按《大名縣志》:「朱氏,趙來賀妻,歸賀七載,無嗣,撫弟字 姪三十餘年,有司旌之。」

劉景隆女

按《河南府志》:「劉景隆女,靈寶劉注,劉余之姑。劉家世 富厚,注為忌者所害,女誓不適人,守次姪余成立,歷 七十五年,萬曆三十三年卒。」

孫仲時繼妻鄭氏

按《陜西通志》:「鄭氏,孫仲時繼妻,西安同州人。生三子, 撫前室子代,賢於所生,凡衣食資用皆先代。鄭終代 感泣,甚於三子。仲時以追傷不再娶。」

石懿姑女

按《四川總志》:「岳池石懿姑第三女,少失父母,門祚衰 薄。弟瓊尚幼,誓不適人。撫弟鄉校,讀書成立,為衣冠 望族。女年八十終,新都楊太史為作傳。萬曆中,學使 旌之。」

胡萬臣女

按《重慶府志》:「壁山,胡萬臣女,密雲兵備道胡光德之 姊也。年十五未字而父母俱亡,撫幼弟,誓不適人。勤 紡績,為弟膏火費。及弟成人。娶張氏,生子應徵。應徵 生二子,俱成名。有司以聞於朝,萬曆十四年旌表。年 八十終。」

夏錫弘妻熊氏

按《安福縣志》:「熊氏,夏錫弘妻。年十五適夏,甫一載,弘 病篤,熊泣禱請代,刲股療之。」

王忠十妻陰氏

按南昌郡乘陰氏,奉新王忠十妻。忠十久病不愈,術 者曰:「婦不利於夫。」陰聞,謂家人曰:「吾未有子而於夫 不利,雖生無益,不如死以存夫。」家人勸令權避母家, 陰佯許之。抵暮,悉以生計囑忠十,焚香叩天,請以身 代。旋整衣縊死。後浹旬,忠十亦殞,遂合莽。

聶顯華妻王氏

按《贛州府志》:「王氏,名孝貞,寧都人,聶顯華妻。夫疾劇 無嗣,願以身代,遂縊死。」

冬梅

按《歙縣志》:冬梅,城東許世達婢。年十三,世達沒,遺子 植未週,主母病且篤,謂之曰:「吾夫婦死,僅遺此兒,中 外無以為託,奈何?」冬梅泣曰:「萬一不幸,婢子願撫幼 主,豈忍舍而他去。」主母尋歿,冬梅含哺鞠幼主。逾年, 家人利其資,欲嫁冬梅而殺孤。冬梅度不可脫,慨然 登輿,途經世達故人汪某之門曰:「曩有服飾寄此?請 入索。」竟下輿入門,泣訴於汪,情詞哀切,誓死以報其 主。汪義之,留冬梅於室,而讓迫者得不嫁。護植成人, 娶婦育子。宗人高其義,相率事以主婦之禮,固辭不 受。宗人不能強,愈益賢之。年八十二,以處子終。

胡元靖繼妻周氏

按《婺源縣志》:「周氏,胡元靖繼妻。元靖,德興人。本姓程, 育於東溪。胡氏以考吏入燕京,妻死,續娶周。元靖選 蜀之岳池簿,周從焉。尋署縣事。而其前子與吏書相 比奸利,事覺,出贓下獄,索其家無有。周為遍謁縣之 有力者,合錢為完贓,得出獄。因憤其子不肖,不肯歸, 留岳池城外,雜處民間,拮据為活,凡十年。萬曆初,元」 靖死,僕從俱叛去。周乃擊鮮,置酒,與鄰人別。鄰人憐 而交助之,周獨攜兩婢,扶櫬歸。自蜀江下鄱湖數千 里,坐臥不離棺側。每風濤大作,則泣而呼天,竟獲抵 岸,召前子共營葬。德興賣一婢為資,而子與媳俱無 留養意,遂之婺為尼,併埋元靖前妻遺骨。前子與其 妻亦俱死,無收者併收之。鄉人為另築庵居。所居新 庵,有俞氏女,斂錢為鑄鐘,冶人範土為模矣,將重索 價。詰旦,其模有大士像現焉。冶人恐,一鑄而就。潘士 藻曰:「微尼,則元靖不得出獄,死不得歸骸。」

施福德

按《婺源縣志》:「施福德,父仁卿,以王事沒於京,遺孤繼 善甫二齡,福德年十五,痛父早逝,懼弟失撫,遂誓不 字人,散財以饜豪宗,使孤弟得安,卒能成立。竟以室 女終身。司徒余中宇督南服,碑表其墓。」

齊瀛婢祥梅

按《宣城縣志》:「齊瀛,萬曆初人,建文殉難臣齊泰裔也。 三歲時墮水,其婢祥梅急人深處手援加諸頂,屹立 水中。及他人救瀛起,婢仆而死矣。」

王節妻洪氏

按《池州府志》:「洪氏,初受王節聘,節隨痿廢,意聽改字。 洪誓生死於王父,服闋,年已二十一,歸焉。節痿廢如 故,洪略不為嫌,立嗣以子之,事節十三年。先節亡,猶 處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