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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為念也』。逮玉藻歸里,要津多故交,每以書招之」, 氏不以家貧勸之仕。有田一頃,夫妻躬自刈穫。嘗題 其柱曰:「羊求誼洽蓬茅潤,梁孟心諧杵臼香。」人莫不 多其知義安貧,能成夫志也。子方岐,克遵母訓焉。

胡志賢妻滕氏

按《鳳陽府志》:「滕氏,胡志賢妻。乙亥元夕,舉家被執,賊 殺志賢,氏以身蔽夫求死。賊憫其義,乃釋夫并其家 人。」

魏民治妻陳氏

按《鳳陽府志》:「陳氏,魏民治妻。流賊犯鳳陽,欲殺治。氏 伏背願代,賊遂殺之。」

沈思肇妻吳氏

按《鳳陽府志》:「吳氏,沈思肇妻。思肇遘疾,醫治罔效,吳 刲左臂肉煎湯以進,其子沈律亦於是夜割左股進 父,比明並食,遂愈。」

黃慈母

按《鳳陽府志》:黃慈母,夫牛姓,不知其名。姪牛覲辰幼 孤,黃撫之不啻己出。其子與覲辰俱病疫,黃禱於神 曰:「寧死己子。」後孤姪屢遭家難,黃曲為保全,覲辰事 之如母。

趙三德妻錢氏

按《潁上縣志》:「錢氏,生員趙三德妻。德病篤,百藥不瘳, 忽思食炙,氏即焚香告天,刲股肉作炙以進。不十日 而病愈,偕老焉。」

盧懋奇妻王氏

按《金華府志》:王氏,盧懋奇妻。年二十九,奇為怨家王 某所殺,時奇兄弟皆幼,不能理,氏親詣官訟其事。獄 成,王以賄脫,氏歎曰:「夫讎不報,何以生為!」遂裹夫骨, 走會城控法憲,歷六七年,卒置王姓于法,人皆嘆服。

呂元明妻朱氏

按《永康縣志》:「未氏,呂元明妻。明討賊有功,臺臣受賊 賂,令宣差召而殺之,子堪亦被害。朱乃借助於東陽 陳顯達,追擒宣差還,就夫靈生取其心以祭。」

錢灼妻林氏

按《仙居縣志》:「林氏,郡丞應麒女。臨海錢楞為子灼求 婚,既成言而灼病痿,四體攣縮,勿能動履。楞遺書使 更擇配,麒不忍。逡巡十載,女生二十四年矣,灼病如 故。時楞別駕襄陽,麒謫泰安判,又遺書促之。麒以書 示其子元挺,告其女使自擇。女讓之曰:『弟讀書有年, 未之聞乎?昔不病而今病,吾命也』。遂臥床,勺水不入」 七日。或勸之曰:「爾未嫁他就何不可?」女曰:「人之所貴 者心。心既許矣,身又別屬,自念得無愧乎?吾必歸錢, 若相迫死耳。」家人知莫奪,乃許治裝歸灼,女始食,於 是灼病忽霍,遂卜吉成禮,束帶出見客,容色既澤,倍 於常人。莫不曰:「天鑒女心,為是福報也。」

山口婦

按《天台縣志》:山口婦,不知其姓氏,居山口,美姿容。年 十八,夫為竊盜,婦數諫不聽,所竊之物,輒不衣食,躬 為紡績,謂其夫曰:「汝不改行,吾有死耳。」既而夫不改 如初,乃以毒置餅中,自食而死,肌膚皆裂。里人哀之。

張沖吾妻周氏

按《嘉興府志》:周氏,張沖吾妻,桐鄉人。年四歲,許婚。父 母沒,育於外祖家,以張貧,更許他姓。及長將婚,奔歸, 抱父木主哭曰:「父命許張,奈何以貧廢命?」挾利刃訴 之官,官為動容,判如初約。

彭孫求妻陸氏

按《海鹽縣志》:「陸氏,名令芬,邑諸生彭孫求妻,職方員 外郎澄源女。嘗割臂療母病,澄源無子,欲擇快婿,求 垂髫為諸生,容止玉立,陸母沈悅之,許女焉。求年十 八,侍父宦邸,病目失明。陸群從諸父謀以宗女代之, 陸驚惋不食,知其志不可移,乃已。澄源在都聞之,喜 曰:『真澄源女也』。既歸,求克修婦職,教二子復曾、先曾」 皆為諸生。年六十病卒。

劉八娘

按《福建通志》:「劉八娘,長樂人。年十七方受聘,失偶不 嫁。值兄嫂皆亡力,撫庶姪成立。壽七十餘卒。」

林茂敬

按《福建通志》:「林茂敬,候官許世瑞妻。夫卒,善事姑,子 道拾遺金遣還之,買婢,聞其為故家女,歸其父,不責 償。年九十五卒。」

黃九姑

按《福建通志》:「黃九姑,古田人。孝廉文奎曾祖姑也。父 亮,生衡與姑二人。衡子河甫二歲,嫂兄俱歿。時姑年 尚未笄,念河無依,誓不字人。姑也而實母之。里人欽 其義,後以壽終。」

王婦林氏

按《閩書》:林氏歸于王,王蕩子也。氏婉事無忤,養姑盡 孝。一日,王淫某氏女,父猾胥獲之,將殺焉。王百方求 免,不許,曰:「吾女污矣,誰歸者?必棄若婦而納吾女乃 可。」王曰:「幸甚!」胥惎王,誣婦姦,詣官判離。林猝被逐歸 父家不嫁,私遺姑餉。其後胥女生二子矣。夫商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