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8 (1700-1725).djvu/56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喬氏無嗣,為喬氏罪人可乎?出塵既娶妾,又多不孕,孕又女,以故數易妾。當置妾時,氏為治簪珥帷帳之屬,張筵召賓客,鼓吹盛甚,凡數十年,遇諸妾無詬詈語。有許氏妾生子演出塵,年已四十有八。湯氏卒,演年十一,日夜泣不休。處士孫枝蔚、程邃賦詩美之。久之,出塵欲稍稍優禮許氏,俾臧獲易稱謂許不可,泣曰:「不敢忘大母。」 其感恩之深如此。

劉顏學妻劉氏

按《鳳陽府志》:「劉氏,劉顏學妻。奉孀姑至孝。夫病,刲股救愈。越二年,又病,復割右股療之。未幾卒,鄉里痛惜不衰。」

張希孔妻繆氏

按《鳳陽府志》:「繆氏,生員張相辰母希孔妻。年二十四,值孔病篤,氏割股愈之。越十年,復病垂危,又割以救,復愈。」

王廷毗妻時氏

按《鳳陽府志》:「時氏,貢士王廷毗妻。夫病危篤,屢割股愈之。未幾氏卒,鄉里痛惜,舉以旌表。」

卞璘妻馬氏

按《臨淮縣志》:「馬氏,邑紳卞璘妻。璘染時疫,危,氏割股以救,遂愈。」

姜鏡婢李氏

按《臨淮縣志》:「李氏,邑民姜鏡家婢也。主母病篤,氏割股以進,主母尋愈。」

陳養粹妻張氏

按《臨淮縣志》:「張氏,貢士陳養粹妻。粹病危,氏焚香割股以進,夫病立愈。」

李長藻妻段氏

按《壽州志》:「段氏,生員李長藻妻。事翁姑至孝,為夫娶妾生子,撫養如己出。夫病,割股救之,立愈。」

江大觀妻吳氏

按《霍丘縣志》:「吳氏,江大觀妻,廣之母。年十四歸江。賢淑孝敬,克盡婦道。嘗割股以愈夫病,教子食餼于庠。」

李耀妻丁氏

按《蒙城縣志》:「丁氏,李耀妻。夫病危,割股療之,有司旌表。」

張繼祖妻段氏

按《蒙城縣志》:「段氏,張繼祖妻。夫病將革,氏割股食之而愈。郡守旌之。」

王汝舟妻孫氏

按《蒙城縣志》:「孫氏,王汝舟妻。夫病,藥餌無效,氏割股食之而愈。郡縣旌之。」

趙藺妻王氏

按《合肥縣志》:「王氏,孝廉趙藺妻。夫病,數年不起,氏奉湯藥未嘗少倦。及危,割股救之,未數月而病愈。」

王景燦妻董氏

按《合肥縣志》:「董氏,王景燦妻。夫病甚,氏盡割臂肉以療,臂脫骨,遂死。」

魯氏女

按《滁州志》:「魯氏女,魯廷玉第二女,宗源妹也。源與妻俱亡,遺孤志和、志能皆幼,女誓不嫁,撫姪成立。後和授審理正,欲請旌,辭曰:『吾為女子不字人,豈常理乎?況女不以名善也』。」 年八十四卒。

于維藩妻王氏

按《寧海縣志》:「王氏,于維藩妻。夫病危,氏籲天乞以身代,夫果愈。越三日,氏沒,藩父明琦具陳,州守旌其門。」

林信卿妻王氏

按《溫州府志》:「王氏,林信卿妻,永嘉人。年十七,許聘信卿,卿感痼疾瀕死,二姓父母欲罷婚,王泣願歸侍湯藥。後生一子文明為諸生,有司給粟帛優卹。」

陳保素妻曾氏

按《福建通志》:曾氏,晉江人,陳保素妻。夫歿,僅存幼叔一人尚孩。氏泣曰:「余不難從夫地下。念此煢煢,誰保成立!忍死拮据。至夫弟有室,氏乃告廟曰:『今得死所矣』。」 絕粒七日死。

楊朝綸妻曾氏

按《莆田縣志》:「曾氏,楊朝綸妻。綸早亡,苦守以撫孤姪。家貧,值歲凶,鬻己子而留其姪。及長為娶媍,鄉鄰義之,卒年八十一。」

鍾公球妻文氏

按《高要縣志》:文氏,鍾公球妻。夫得痿病,家貧不能具湯藥,文織蓆供之,百方不治。一日,醫云:人肉可愈,文割股飼之,夫不知也。迨創潰不能起。夫詢其女,始得狀,為涕泣。文曰:「君未有嗣,倘愈而舉一子,吾死瞑目矣。不然,生亦何益。」 然究無濟於夫,鄉婦聞而化者甚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