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8 (1700-1725).djvu/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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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膺,載營霸,灼上升。顧守臣鉅儒,汗恧銜愧死莫懲。 二儀磅礡忠義氣,猶出下里孰可仍。桓桓執夷徒,乃 反經溝塍。爾倡丹衷,燭日月,易粉黛,譽聲繩繩,污瀆 流回清澂。如吳寅夫平日所為之事,實名教中所不 齒者,一死固有餘辜。趙頗純謹老成,乃亦在列,可哀 也已!《隨隱漫錄》載,宋端平二年,李全據高郵城叛,召 官奴毛惜惜佐酒,罵曰:「汝本健兒,官家何負於汝而 反?吾有死耳,不能為反賊行酒。」全以刃裂口,立命臠 之,罵至死不絕。後閫臣以聞,特封英烈夫人,且錫廟。 潘紫岩有詩曰:「淮海艷姬毛惜惜,蛾眉有此萬人英。 恨無匕首學秦女,向使裹頭真杲卿。玉骨花顏城下 土,冰魂雪魄史間名。古今無限腰金者,歌舞筵中過 一生。」噫!當是時也,奸凶得志,勢焰熏天,雖厚祿重臣, 峨冠世儒,罔不效力執事,戰兢奔走於指揮之下。而 娼優下賤,乃能奮不顧身,獨何人與?夫徐氏之與英 烈夫人,同一死耳,而無有為之舉,申朝廷,褒封號,以 為世勸,惜哉!

《順德縣志》:黃女官名阿妹,大學士梁儲母黃太夫人 外祖姑也。黃太夫人未字時,極荷女官鍾愛,太夫人 德之。洪武二十年,選入後宮,太祖高皇帝命為司寶, 錫之敕命,賜名惟德,寵眷甚隆。宣德七年,乞骸南歸, 皇太后為詩賜之。太夫人臨終,語其少子億曰:「汝外 王父母無嗣,今為之後者,家業陵替,傷哉!汝異日富 貴,毋俾汝外王父母及祖姑為餒鬼,則吾可以瞑目 矣。」億後第進士,官至廣西少參致仕,追念太夫人遺 命,為之立祠以祀云。

《松江府志》:御史馮恩上疏論劾冢宰逮詔獄,訛言洶 洶,欲籍其家,家人奔竄,母吳氏挈孫行可入京,瀝血 為疏奏曰:「兒戇無狀,萬死有餘罪。但妾臨年,不忍見 子被戮,願以身贖子,稍延嗣息。」不報。行可卒申其說, 末減戍雷州。

《如皋縣志》:縣東去城十里至湯家灣,為余氏族居。隆、 萬間,里中一貴人罷歸,用青烏家言,售余氏地為墓。 既售,將發其塚。旁有一塚,余之嫠婦與其姑依焉。嫠 婦念姑耄,貴人勢熾,塚不可保。一日,召家人市牲醴, 具酒肴列庭中,盡延余族,奉其姑上座。婦下拜,進姑 酒二爵,乃遍拜族人,已出匕首置几上,徐言曰:「新婦 奉姑,本欲終其天年,不謂今日禍且叵測,亡夫朽骨 將不保,安用偷生?今日長與姑別,俟貴人來,我必以 頸血濺其衣。」自是挾匕首,共起居。貴人知不可奪,遂 已,今其塚嵬然獨存。

《宣城縣志》:宣城東鄉仙女橋,相傳谷麻村有麻氏女, 及笄未聘,父母並喪,遺二幼弟,嘆曰:「我去,二孤將安 託。」遂不嫁,撫之長與納婦,相與若姑婦,澹然終身。里 人異之,稱仙女。嘗捐貲珥搆橋溪上,以便行者,亦稱 仙女橋。

《海鹽縣志》:「李雲卿,明千戶胄子查氏者,家素封,以卿 世秩,結為婚媾。未幾鼎革,卿家破,查父悔盟,誘卿至 家,勒書罷婚,卿不得已聽焉。查父袖紙示妻,方展讀, 其女在後,掣紙碎之曰:『締婚父寔為主,奈何以盛衰 改移?女惟一死以謝』。李父大怒曰:『為汝計,終身反逆, 我非我女也』。遂驅女出戶,女泣別歸李。越數日,查母」 潛遣婢餉魚肉,女弗納,曰:「既為貧家婦,分甘淡泊,安 用此?」日以女紅自給,無幾微尤怨。尋遘疾死。卿感之, 終身不娶。

《永和縣志》:「康熙三十七年,歲大饑,本縣妓者賽玉抱 得三四歲棄女於道,撫養不啻掌珍。年十四,玉具呈 于令,欲令擇配良家,令急命歸良諸生郭其子娶之。」

閨義部雜錄

《戰國策》:武安君謂燕王曰:「臣鄰家有遠為吏者,其妻 私人,其夫且歸,其私之者憂之。其妻曰:『公弗憂也,吾 已為藥酒以待之矣』。後二日夫至,妻使妾奉巵酒進 之,妾知其為藥酒也,進之則殺主父,言之則逐主母, 乃陽僵棄酒,主父大怒而笞之。妾之棄酒,上以活主 父,下以存主母也,忠至如此,然不免於笞。此以忠信」 得罪者也。

《韓詩外傳傳》曰:「夫行露之人,許嫁矣,然而未往也。見 一物不具,一禮不備,守死不往,君子以為得婦道之 宜,故舉而傳之,揚而歌之,以絕無道之求,防汙道之 行。《詩》云:『雖速我訟,亦不女從』。」

《冷齋夜話》:東坡南遷,侍兒王朝雲者請從行,東坡佳 之,作詩有序曰:「世謂樂天有《鬻駱放楊枝詞》,佳其至 老病不忍去。然夢得詩曰:『春盡絮飛留不得,隨風好 去落誰家』。樂天亦云:『病與樂天相共住,春同樊素一 時歸』。則是樊素竟去也。予家有數妾,四五年相繼辭 去,獨朝雲隨予南遷,因讀樂天詩,戲作此贈之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