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8 (1700-1725).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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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楊枝別樂天,還同通德伴伶元。伯仁絡秀不同老, 天女維摩總解禪。經卷藥爐新活計,舞裙歌板舊因 緣。丹成隨我三山去,不作巫陽雲雨仙』。」蓋紹聖元年 十一月也。

閨義部外編

《隨手雜錄》:郡君李氏,余嬸也,嘗有貨珠子,老媼李氏 攜珠子至,既去,遺珠子在地。嬸收之後媼踰時不至。 一日,既至,形容瘠瘦,精神恍惚,非昔人也。嬸詰之曰: 「向時所貨珠子,歸則失去。」告其主,以金十兩償之,其 主不許,因憂愁感疾,幾不能起。嬸曰:「珠子當時遺在 地,我得之,今在此。」媼驚喜涕下,願致金六兩以請。嬸 取還之金不受也。後微疾,夢出門,乘車出曠野,至大 官府,見二偉人衣冠坐堂上,引至堂下。偉人方問姓 氏,嬸知其陰府也,遂誦《大悲咒》,左右皆驚愕,其堂搖 動不已。二偉人立語曰:「勿誦,放爾歸矣。」一吏持大簿 書至案,偉人問曰:「記得還李媼珠子事否?」嬸曰:「記之。」 其一偉人曰:「當展二十年壽。」其一曰:「得無太多也?」其 一曰:「婦人而不愛珠寶,此可尚也。」俾人送還,復乘車 至門首而入,見其尸臥帳中,驚而寤起,後二十年乃 卒。

《春渚紀聞》:「宣和間,朝廷收復燕雲,即科郡縣,敷率第 第,出錢增免夫錢。海州懷仁縣楊六秀才妻劉氏,夫 死,獨與一子俱,而家素饒于財。聞官司督率嚴促,而 貧下戶艱于輸納。即請于縣,乞以家財十萬緡,以免 下戶之輸。縣令欣然從之,調夫輦運,數日,盡空其庫 藏者七間。因之掃治,設佛供三晝夜。既畢,明旦視之」, 則屋間之錢,己復堆垛盈滿,數之,正十萬緡,而皆用 紅麻為貫。每五緡作辮,辮首必有一小木牌,上書「麻 青」二字。觀者驚異,莫知其然。或有釋之者曰:「聞青州 府麻員外家至富,號麻十萬家,豈非神運其錢至此 耶?」劉氏因密令人往青州蹤跡之,果有州民麻氏,其 富三世,自其祖以錢十萬鎮庫,而未嘗用也。一夕失 之,不知所往,劉氏即專人致殷勤于麻氏,請具舟車 復歸此錢。麻驚嗟久之,而遣介委曲附謝:「吾家福退 錢歸有德,出于天授,今復往取,違天理而非人情,不 敢祗領也。」劉氏知其不可,曰:「我誠輸此錢以助國用, 豈當更有之。」即施貧民,及助修佛道觀宇,一錢不留 于家,家益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