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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無忠節者,不可謂豪傑」王。父驚曰:「小女子乃知論 人耶!」雙溪因嘗語人曰:「生女似千金,吾門必有光。」德 祐初,大中暴死,女聞,哀毀幾絕。後二年,邑人多求聘 者,父微叩女,女不可。父曰:「汝未執巾櫛於人,何自苦? 恐非終身計。」女號泣而退,父不忍復言。明年父沒,宗 戚請其母,母復申父言。女垂泣,哽咽良久,曰:「母不欲 女生耶?」抱父神主痛哭,閉寢室不出。母叩戶不應,以 簪刺其目,流血滿床蓆。母破戶入,百問無一言,七日 不食而死。

謝枋得妻李氏

按《宋史列女傳》:「謝枋得妻李氏,饒州安仁人也。色美 而慧,通《女訓》諸書。嫁枋得,事舅姑奉祭待賓皆有禮。 枋得起兵守安仁,兵敗逃入閩中,武萬戶以枋得豪 傑,恐其扇變,購捕之。根及其家人李氏攜二子匿貴 溪山荊棘中,採草木而食。至元十四年冬,信兵蹤跡 至山中,令曰:『苟不獲李氏,屠而墟』。李聞之曰:『豈可以 我故累人?吾出事塞矣』。」遂就俘。明年,徙囚建康。或指 李言曰:「明當沒入矣。」李聞之,撫二子悽然而泣。左右 曰:「雖沒入,將不失為官人妻,何泣也?」李曰:「我豈可嫁 二夫耶?」顧謂二子曰:「若幸生還,善事吾姑,吾不得終 養矣。」是夕,解裙帶自經獄中死。枋得母桂氏尤賢達, 自枋得逋播,婦與孫幽遠,方處之泰然,無一怨語。人 問之,曰:「義所當然也。」人稱為賢母云。

趙昂發妻雍氏

按《貴池縣志》:雍氏,本縣令趙昂發妻也。昂發通判池 州,元兵南下,池之守臣已遁,趙攝府事。至元十二年 正月,城陷,趙與雍氏訣,氏曰:「吾獨不能相從於地下 乎?」趙喜,大書曰:「國不可背,城不可降,夫妻俱死,節義 成雙。」遂俱自經於州治之後堂。大丞相伯顏入見而 義之,命以禮瘞於永明寺之側。

譚氏婦趙氏

按《宋史列女傳》:譚氏婦趙氏,吉州永新人。至元十四 年,江南既內附,永新復嬰城自守。元兵破城,趙氏抱 嬰兒,隨其舅姑同匿邑校中,為悍卒所獲,殺其舅姑, 執趙欲污之,不可,臨之以刃曰:「『從我則生,不從則死』。 趙罵曰:『吾舅死於汝,吾姑又死於汝,吾與其不義而 生,寧從吾舅姑以死耳』。」遂與嬰兒同遇害。血漬於禮 殿兩楹之間,入磚為婦人與嬰兒狀,久而宛然如新。 或訝之,磨以沙石不滅,又鍛以熾炭,其狀益顯。

王氏婦梁氏

按《宋史列女傳》:「王氏婦梁氏,臨川人,歸夫家纔數月, 會元兵至,一夕與夫約曰:『吾遇兵必死,義不受污辱, 若後娶,當告我』。頃之,夫婦被掠,有軍千戶強使從己, 婦紿曰:『夫在,伉儷之情有所不忍,乞歸之而後可』。千 戶以所得金帛與其夫而歸之,并與一矢以卻後兵。 約行十餘里,千戶即之,婦拒且罵曰:『斫頭奴,吾與夫 誓,天地鬼神實臨之,此身寧死,不可得也』。」因奮搏之, 乃被殺。有同掠脫歸者道其事。越數年,夫以無嗣謀 更娶,議輒不諧,因告其故。妻夜夢妻曰:「我死後生某 氏家,今十歲矣。後七年當復為君婦。」明日遣人聘之, 一言而合,詢其生與婦死年月同云。

劉仝子妻林氏

按《宋史列女傳》:劉仝子妻林氏,福州福清人。其父公 遇知名士,仝子為福建招撫使,起義兵,仝子亡命自 經死。有司執其妻,具反狀。林叱曰:「林、劉二族,世為宋 臣,欲以忠義報國,事不成,天也,何為反乎?汝知去歲 有以血書壁而死者乎?是吾兄也,吾與兄忠義之心 則一也,死且求治汝於地下,可生為汝等凌辱耶?」遂 遇害。

韓氏女

按《宋史列女傳》:「韓氏女,字希孟,巴陵人。或曰丞相琦 之裔。少明慧,知讀書。開慶元年,元兵至岳陽,女年十 八,為卒所掠,將挾以獻其主將,女知必不免,竟赴水 死。越三日,得其尸於練裙帶。有詩曰:『我質本瑚璉,宗 廟供蘋蘩。一朝嬰禍難,失身戎馬間。寧當血刃死,不 作衽席完。漢上有王猛,江南無謝安。長號赴洪流,激』」 烈摧心肝。

又按《輟耕錄》:岳州破時,韓氏為游卒所掠以獻,主將 韓知必不免,乘間赴水死。越三日,有得其屍於練裙 中,題五言長句曰:「『宋未有天下,堅正臣禮秉。開國百 戰功,每陣惟雄整。及侍周幼主,臣心尚炯炯』。帝曰:『卿 北伐。山戎今有警,死狗莫擊尾,此行當繫頸。即日辭 陛下,盡敵心欲逞。陳橋忽兵變,不得守箕潁。禪讓法 堯舜,民物普安靜。有國三百年,仁義道馳騁。未改祖 宗法,天胡肆大眚。細思天地理,中有幸不幸。天果喪 中原,大似裂冠衽。君誠不獨活,臣實無愧丙。失人焉 得人,垂戒嘗耿耿。江南無謝安,塞北有王猛。所以戎 馬來,飛渡以陵境。大江限南北,今此一舴艋。本期固 封疆,誰謂如畫餅。烈火燎昆岡,不辨金玉礦。妾本良 家子,性癖守孤梗。嫁與尚書兒,銜署紫蘭省。直以才 德合,不棄宿瘤癭。初結合歡帶,誓比日月昺。鴦鴛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