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8 (1700-1725).djvu/95

此页尚未校对

不能免,令婢僕以飲食延卯罕於聽事如廐,自縊死。」

馬奔妻胡氏

按《順德府志》:「馬奔妻胡氏,夫亡,自縊殉葬。至順元年, 詔旌表其門。」

吳氏女

按《廣東通志》:「吳氏女,名貞秀,英德人。許嫁未適。至順 壬申六月,郴寇陷城,女被執,義不受辱,赴井死。」

臺叔齡妻劉氏

按《元史列女傳》:「劉氏,順寧人也。粗知書,克修婦道。一 日地震屋壞,壓叔齡不能起,家復失火,叔齡母前救 不得,欲就焚。叔齡望見,呼曰:『吾已不得出,當救吾母』。 劉謂夫妹曰:『汝救汝母,汝兄心死,吾不用復生矣』。即 自投火中死。火滅,家人得二屍燼中,猶手相握不開。 官嘉其烈,上于朝,命錄付史臣。」

陳端才妻蔡三玉

按《元史列女傳》:「蔡三玉,龍溪陳端才妻也。盜起漳州, 掠龍溪,父廣瑞與端才各竄去,三玉獨偕夫妹出避 鄰祠中。盜入斫夫妹,見三玉美,不忍傷,與里婦歐氏 同驅納舟,行至柳營江,迫妻之。三玉佯許諾,因起更 衣,自投江水而死。越三日,屍流至廣瑞舟側,廣瑞識 為女,收斂之。歐氏脫歸言狀。有司高其操,為請表之」, 乃命旌門復役,仍給錢以葬。

姜興一妻羅氏興三妻附

按《江西通志》:「羅氏,姜興一妻,與一弟興三妻姊妹而 妯娌。至元乙亥,為寇掠迫污不從,同赴水死。」

袁用賓妾孔氏

按《江西通志》:「袁用賓妾孔氏,富州人。至元兵亂,縛用 賓去,孔隨至臨川之名賢鄉,度用賓無脫身理,遂踴 躍號呼,赴水死。」

花山婦

按《江寧府志》:「花山婦,失其姓氏,至元中,值亂兵,被執 至崇賢鄉碑亭,嚙指題詩,赴水死。」

劉桐妻孫氏二女附

按《高淳縣志》:孫氏,劉桐妻。至元間,桐為平江倉大使, 沒於官,孫與三子二女守櫬。會亂城陷,三子皆被害。 賊掠孫欲犯之,不從,亦遇害。二女長曰貞,年十八;次 曰潔,年十六。賊復脅之行,女紿曰:「吾無所歸,但父棺 及母弟骸骨暴露,不忍乞埋葬而行。」賊信其言,為瘞 之,隨至江濱,姊妹相攜赴水死,賊顧駭而去。

吳氏女

按《僊居縣志》:吳氏女,至元間兵亂,父攜之避山中,為 寇執,欲私之,不從,叱曰:「吾劍顧不利耶?」不從即齒之, 女拒如故。寇先殺其父以脅之,女大慟曰:「父緣我死, 尚從汝乎?」以手自扼其喉而死。

王氏女

按《廣東通志》:「王氏女,名妙璘,海康王谷榮之女也。賦 性沉靜。至元間,猺賊寇掠,被執,將犯之,妙璘罵不受 辱,賊驅之行,遂投水而死。」

張減妻章氏

按《浙江通志》:「張減妻章氏,新昌人。至正二年,從其姑 逃亂產芝山,為軍所掠,不從,遇害。姑在叢棘中,抱其 屍慟哭而絕。」

譚氏女

按《廣東通志》:「新會民譚悅女,年十七,未適人。至正二 年,從父母兄弟避寇,與一嫗匿林中,為寇所掠,及潭, 遂投焉。賊去,嫗備述其事。越八日,女父母得屍于潭 中,面目如生。鄉人慕其貞烈,因名其潭曰『丫髻潭。明 洪武庚辰,祠于潭側祀之,額曰『丫髻廟』』。」

羅汀妻何氏

按《滁州志》:「何氏,羅汀妻。至正三年,汀家貧賣餅。何賢 智且美,躬熾爐滌器不恥。時丞相脫脫,家人陳威依 勢橫逆,悅何氏,百謀不遂。一日,緩頰說汀與出遊牟 利,汀以語何氏,何泣戒汀指姑老為辭,汀卒偕去。威 途收汀,格殺之,汀佯死沈江,躍數四乃沒。居三年,耗 絕。何既送姑,終日日望汀歸。忽陳至,備述汀病死瘞」 石州狀,因歸其貲,以示無他,何痛哭欲絕。時大亂,孤 身零丁,有欲妾之者,力拒不許。值郭子興據滁,部下 欲私之。何不從,憂恨作《悲笳六拍》見志,每思訪汀死 根由不得。後避紅巾搗磨寨之難,不得已卒歸威明。 初,陳攜何徙涿,生二子。一夕夢遇汀云:「汝後遊園見 池蛙,即我冤可雪也。」何氏竟不解,惟心識之。偶暇日, 威戲曰:「汝歸吾久,尚憶羅否?」何佯言曰:「人亡即愛亡 矣。」後同遊園檻,忽見蛙墮池中,躍不起,威醉失笑。何 因憶夢,怪問之,惟笑不答。何懷諼迷誤之,具得其狀, 威不疑。適御史行部且至,乃夜殺二子,逃出訴之。御 史收威,置極刑,籍其家,半給何養,辭不受,曰:「妾忘夫 事,讎辱身戕義,何面目生!」乃設汀位招魂,祭奠成禮, 遂自殺。人得其贊於懷中,贊曰:「夫出不幸,妾終相隨。 曰節曰義,庶幾匪虧。曰讎已復,曰冤已雪。甘心瞑目, 貞貞烈烈。千載而下,以愧不潔。」

天台郭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