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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母女並厲聲憤罵,推一卒墮水。眾卒互相救援,劉氏等共投江死。琬流三里許,為人所救。次日,三屍浮水,面色如生。常於苦雨凄風之夜,江上往往聞悲泣聲。劉年二十,楊年二十七,轉貞年未及笄。

劉守發妻吳氏

按《新昌縣志》:「吳氏,劉守發妻,孀居六載。乙酉兵至,被執不辱,投井而死,年三十一。」

李簡慶妻劉氏

按《新昌縣志》:「劉氏,李簡慶妻。乙酉避兵,先自密紉內衣,以防猝迫。及為兵執,憤不受污,斃於刃。」

江英妻熊氏

按《新昌縣志》:「熊氏,江英妻。乙酉避亂,為兵所執,號泣不從。兵令登騎,氏益奮詈不止,兵怒殺之。」

王某妻郭氏

按《饒州府志》:郭氏,王某妻。聞警泛舟以避。舟覆被執,撻其夫。郭紿之曰:「釋吾夫,吾身惟命。」 夫竟得脫。郭度夫去遠,遂奮身投水。兵挽其髻,捽入舟中,脅之不從,被支解於提控汊。

陳某妻嚴氏

按《饒州府志》:「嚴氏,陳某妻。乘舟避兵湖中。土兵猝至,嚴慮受辱,攜其子赴水死。同舟繼死者十四人。」

江祐妻廉氏

按《饒州府志》:廉氏,江祐妻。祐沒,廉年十八,居喪盡哀,終日閉戶,雖至親罕覯其面。後聞警報,決志以死殉。夫念老母無依,發篋取簪遺之。或勸曰:「『事尚未迫,速死奚為』?廉曰:『苟迫矣,求死其可得耶』?」 言畢,整衣束身,從容縊于內寢。

周繼曾妻李氏

按《饒州府志》:「李氏,周繼曾妻。避亂山谷,被獲不從,賊怒,碎其首而死。越三日,猶凜凜有生氣。」

湯希賢妻孫氏

按《饒州府志》:「孫氏,湯希賢妻。性溫順,孝事舅姑。舅姑歿逾年,夫亦亡。氏年二十二,父母以其無子,諷他適,不從,自縊而死。」

黃裳吉妾程氏

按《饒州府志》:「程氏,黃裳吉妾。與裳吉避亂油渡,遇游騎索吉金帛,金盡復逼程登舟,吉怒搏之,被殺,程遂赴水死。」

丘學舜妻王氏

按《饒州府志》:「王氏,丘學舜妻。夫婦避亂,泊舟月波門,忽兵至逼奪,王氏不從,投水死。」

陳某妻金氏

按《饒州府志》:「金氏,以立女陳某妻。幼聰慧,知大義。歸陳兩月,同父母避亂橋木灣,遇游騎,驅行不從,刺腹洞背而死。」

方如珪妻黃氏

按《饒州府志》:「黃氏,方如珪妻。避亂山中,為兵所執,不從死。時方盛暑,越七日,收其尸,膚髮完整,口噴鮮血不止。」

方思溪女

按《饒州府志》:「方思溪女,年及笄,為游卒所掠,以手攀石不行,罵聲不絕於口。卒怒,斷其手,殺之。手血著石,經年不除。」

徐德女

按《饒州府志》:「徐德女,與父母避亂,被獲,至簸箕橋,母子俱墜橋死,賊并殺其父。」

李芳九女

按《饒州府志》:「李芳九女及笄,未嫁,遇兵欲污之,不從,觸階碎首而死。」

張氏女

按《饒州府志》:「張氏女,方伯陳瞻岳女甥。年十八,隨父母避亂油渡,為游卒所執,殺其七歲妹以劫之。張不從,遂遇害。」

馮知己女

按《饒州府志》:「別駕馮知己女,碭山人。幼許字某氏子,未婚而某亡,女聞,閉戶自經死。」

胡肇鳳妻王氏

按《饒州府志》:王氏,胡肇鳳妻。同姑裴氏艤舟避亂于珠湖濱,兵至,挾之行,王怒曰:「頭可斷,足必不移。」 自投水者三,遂斷其頸而死。棄屍嚴家橋,數日如生。氏乃愍忠公址四世女孫也。

史褒妻齊氏

按《饒州府志》:「齊氏,史褒妻。年二十四,順治戊子,為叛兵所掠,迫辱之,大罵不從,身被六創,赴水死。」

李開先妻胡氏

按《饒州府志》:「胡氏,諸生李開先妻。年二十七,開先歿,遺孤方二歲,同姑鮑氏避亂土湖。兵至,奪其子投之水,胡隨亦自溺焉。異日,母子相抱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