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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臨清。彥就婚於徐。越二年,彥亡,徐即移書請翁急 來會,翁以家事遲滯,父母欲其改適,徐哀痛成疾。踰 年,翁至,扶疾出拜,即以囊橐鎖鑰付翁,曰:「用以歸夫 骨。」遂絕粒而死,年十九。

劉昌妻洪氏春香附

按《歙縣志》:「洪氏,東南隅劉昌妻。年二十而寡,妾春香 有姿色。洪氏父德潤念春香年少,欲嫁之,香不從,縊 死。洪氏亦絕穀十日而歿。」

姜氏吳氏

按《歙縣志》:「姜氏,黃應元妻吳氏,以位妻妯娌也。以位 以諸生苦志,積病死,吳屢求殉,力挽乃止。後從姑依 應元,居河南正陽縣。崇禎乙亥,流寇犯正陽,與姑俱 被掠,吳踴躍赴火死,姑因得釋。先是,應元獨以姜氏 登舟避難,聞賊信尚遠,復歸取輜重。俄寇至,元僅以 身免,姜赴水死。」

吳洧妻張氏

按《歙縣志》:「張氏,休寧人。歸岩鎮吳洧洧客遊,感寒疾 死。張聞方隆冬,衣單衣,矢以死殉,以姑在,稍緩。姑累 強其嫁,佯許之,夜半自經死。」

項大老妻吳氏

按《歙縣志》:吳氏,小溪項大老妻。大老以傭為業,早亡。 其伯叔欲嫁之,氏無難色,曰:「葬我夫,惟命是聽。」遂相 與槁葬于郊。氏歸,止有一簪,貰酒以酬伯叔,正酣飲, 氏閉戶自經死。

方大法妻程氏

按《歙縣志》:「程氏,槐塘女,為岩鎮方大法妻。婚甫五月, 大法客遊真州死,程聞,慟哭幾絕,孝事舅姑如平時。 期年值大法忌辰,先數日不食,仰藥而歿。旌表。」

方憲濂妻金氏

按《歙縣志》:「金氏,臨河方憲濂妻。濂病瘵死,金方娠,冀 得男。及期生女,氏大慟,書其夫與己神主,夜中自縊, 年二十八。」

汪知幾妻蔣氏

按《歙縣志》:「蔣氏,潛口汪知幾妻。幾以數奇不遇,嘔血 成病。蔣親匕箸中,夜露禱者九年。及死,蔣擗踊垂絕, 強起治棺衾,絕粒十晝夜,殞於柩側。崇禎間,奉詔建 坊旌表。」

王伯壽妻鮑氏

按《歙縣志》:鮑氏,潭渡王伯壽妻。伯壽父鉉死淮揚,壽 往求父屍,二姑相繼歿,鮑脫簪珥襄事,家貧甚,僅一 婢自隨。無何,伯壽亦報喪,鮑大慟曰:「天乎!夫死無嗣, 妾即死,誰為歸夫骸?」乃賣婢,分其半屬夫兄任,歸夫 柩,以其半市地為墳。夫骨將至,密製衫服紉之,掩戶 自盡,以救免。遂絕粒數日死。家人遵遺命合葬之。

洪令德妻程氏

按《休寧縣志》:「程氏,隆阜人。適東湖洪如漢季子。令德 甫三載,夫客亡,氏遽絕粒,翁姑以無確耗解之。迨訃 至,氏不食六日,紿婢出,自經于窗櫺,脰痕一線而已。 邑令旌之。」

汪繼蔭妻黃氏

按《休寧縣志》:「黃氏,五城女,洪方汪繼蔭妻。蔭遊學當 湖,病亡,氏欲以身殉,念翁姑俱老,強起,立姪宗友為 嗣。撫育三載,知必成立,遂不食死。後以宗友貴,蔭贈 御史,氏贈孺人。崇禎壬午,詔建坊旌閭。」

金如坊妻吳氏

按《休寧縣志》:「吳氏,吳田女,適中街文學金開先孫如 坊。夫亡,自紉其衣,絕粒七日,縊死,時年二十。」

戴時達妻汪氏

按《休寧縣志》:「汪氏,石田女,適和村武生戴時達,甫期 而寡。奉主入祠。後呼婢出汲,投繯死。縣令旌之。」

程天受妻汪氏

按《休寧縣志》:「汪氏,當坑街女。年十八,適楊村程天受。 方二載,夫病,刲股以進,不愈。及亡,誓殉。母以公姑在 堂慰諭之,乃少啜湯飲。迨葬,哀毀嘔血死。邑令旌其 門。汪司理自周為詩傳誌其墓。」

程其賢妻王氏

按《休寧縣志》:「王氏,文昌坊武生程其賢妻。夫病痹臂 廢,再踰年歿,氏絕食飲死,年二十六。」

吳道成妻孫氏

按《休寧縣志》:「孫氏,隆阜吳道成妻。夫嬰痼疾,氏鬻衣 調治不效。及亡,將卜葬,先期五日自縊死,遠近嘆悼。 縣令旌之。」

程鎡妻汪氏

按《休寧縣志》:「汪氏,富溪庠生程鎡妻。夫客死,柩歸迎 泣,忽登高樓墜而死。」

范師聖妻汪氏

按《休寧縣志》:「汪氏,㲼口范師聖妻。事姑極孝。夫艱于 子,力勸納妾。夫病,刲股愈之。數月復病,再割勿效。迄 夫歿,夜沐浴更衣,縫紉自固,遂縊死。有司表其墓,族 人祔其主于烈女三娘之慈貞閣。」

汪湛然妻程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