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2 (1700-1725).djvu/56

此页尚未校对

完。氏曰:「我林氏婦,幸則相隨,不幸亦俱死。」翰曰:「即不 歸,亦須稍避。」遂至一茅舍,見有池水渟然,氏已心屬 之。既而顧其婢曰:「此水惜甚淺,爾可遠探賊。」一賊將 近舍,婢入報,而氏已解帶,雉經於梁。婢以刀斷之。氏 甦曰:「爾乃苦我?」婢曰:「頃賊遠矣。」氏出睨視有間,又二 賊躍馬來,氏項間尚餘斷帶,力以兩手自勒婢持之 曰:「俟賊至為之。」氏曰:「我志決矣。」遂奮身池中,扼斷帶 死。婢不得援,據地而號。賊過,下馬問曰:「好妮子,尚可 救乎?」婢曰:「氣絕矣。」賊撫婢曰:「其善守之。」越三日,婢奔 告,頂收其屍,顏色如生。因設位於堂之右。頂率家人 哭之,無大小俱慟。次日,賊大至,家人咸驚竄,獨前婢 不去,見一渠魁擁導入室,觀靈位曰:「烈婦耶?」𨙫頭者 再。隨下令曰:「無傷烈婦家,無敢偃臥。」靈傍拔令箭送 其婢出曰:「夜來爾於此不便,可止城外五里許,明日 再來視香火也。」

劉在宁妻王氏

按《霍丘縣志》:「王氏,邑諸生劉在宁妻,貢士瀇母也。崇 禎十五年,流賊再破縣城,氏老且病,瀇跪泣請負以 逃,氏不可,曰:『垂朽之身,不應偷生,與其野死,何如家 中』。語未竟,賊至,執在宁及瀇去。氏憤詈不已,賊殺之。」

義烈婦

按《霍丘縣志》:「義烈婦,不知其名,賊於邑南鄉邏得逼 之,婦拒不從。賊挾婦歸營,又不往。賊怒曳之,一步一 搒掠之移時,婦隨杖步步嘔血而死。」

汪良夔妻江氏二女附

按《霍丘縣志》:「江氏,賈人子汪良夔妻。有機智,婦姑子 女偕遇賊,賊手刃其舅姑。江意次將及己,與二女乃 餌賊以錢帛,誘及河。度二女已遠,舉身入河。賊知其 詐,急擊之,推刃破額而斃。後二年,賊又至,二女俱及 笄,受聘而未歸,舉家避賊舟中。賊抵舟,長女自艙中 躍出,投於河。季繼之為賊所持,挈登岸,將污之。女極」 口詬詈,賊大怒,支解而去。

程汝倫妻汪氏沈氏附

按《霍丘縣志》:「汪氏,諸生程汝倫妻。倫居集之北樓,有 子翼聖,亦庠員。寇至,倫憑樓與賊持。賊急攻樓,勢不 能守,汪誓不辱,身先自縊。妾沈氏見汪死,亦投繯焉。」

張異寵妻吳氏

按《合肥縣志》:「吳氏,府學生員張異寵妻。年十九,壬午 寇亂,氏扶姑至東關外小港內,以泥塗其面,匿城坳 蘆葦中。賊搜得命,洗垢,欲強之去,氏罵不絕聲,死之。」

張天寵妻程氏

按《合肥縣志》:「程氏年十八,適邑庠生張天寵。流賊之 變,氏居母家,同孀婦嚴氏及弟妹避賊於褚家堂。賊 逼之,遂投水死。妺年十四,許字孫鏐,罵賊不屈,賊怒 傷其面,死而復生。」

蕭嗣傑妻葛氏

按《合肥縣志》:「葛氏,貢生蕭嗣傑妻。壬午城破,氏懷孕 避賊,度不能全,遂自溺於月堂菴池水中死。」

儲汝英妻王氏

按《合肥縣志》:王氏,諸生儲汝英妻。城破赴水,水淺不 得死。賊逼之上岸,氏罵不絕口,引懷中剃刀刺喉,湧 血數升而死。賊相顧愕然而去。里人共捐金葬之,呼 為「烈婦塚」云。

成允母陳氏張氏附

按《合肥縣志》:陳氏,生員成允母。壬午寇變,允方九齡。 氏指允謂其父曰:「善護之,妾當赴清流,不以累君也。」 遂偕其妯娌張氏投井而死。

胡一龍妻闞氏

按《合肥縣志》:「闞氏,童子胡一龍妻。崇禎八年,寇至,投 水死。」

王之翰妻陸氏妾張氏附

按《合肥縣志》:陸氏,庠生王之翰妻。夫亡,與妾張氏守 志。賊入郡,擄其子,兩寡,曰:「所以不即死者,為此藐孤 兒耳,肯與爾賊乎?」身被十餘創,抱子不釋,遂同遇害。

王希松繼室臧氏

按《合肥縣志》:「臧氏,王希松繼室。城陷自剄,翌日死。邑 令旌其門。」

趙觀乙妻王氏

按《合肥縣志》:「王氏,舉人趙觀乙妻。崇禎末,遇害,投水 為家人所救。聞夫被掠,哀號絕食而死。邑令題其墓。」

高士貞妻王氏長女婢梅兒附

按《合肥縣志》:王氏,孝廉高士貞妻。壬午賊至,以簪珥 分賜婢僕,令護其子出城。自與長女守閨不出。眾促 之不行,欲投井,其婢梅兒牽衣勸曰:「見賊死未晚也。」 氏曰:「見賊不得死所矣。」遂投井。長女繼之,梅兒亦從 焉。

胡璞母余氏

按《合肥縣志》:余氏,郡庠生胡璞母。壬午流賊破合肥, 氏隨姑抱子逃難。出門一望,號痛曰:「賊騎充斥如此, 去將焉往?吾以皎皎之軀,葬於清波耳。」以兒付姑,赴 園池死。經旬乃殮,顏色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