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2 (1700-1725).djvu/96

此页尚未校对

「坐斬女死之日,迅雷暴雨,天地晦冥。」 尋奉

旨旌表、立祠祀之

魏國輔妻祝氏

按《唐山縣志》:「祝氏,武生魏國輔妻。年十六歸魏,不踰年輔亡。臨終相抱而哭,氏即矢以死。從翁姑知之,百計防閑,數月不得間,氏即絕食七日死。」

李合天妻張氏

按《成安縣志》:「張氏,保定新安人,武進士鉦之女,適李合天。合天失業,避地至成安城西,讀書教授,張布衣操作佐之。無子,一女年十五,歸孫溥。合天有病,張竭力延醫,脫簪珥為用。合天卒,張哀毀骨立,決意自盡,勺水粒米不入口者五日。娣姒勸之,弗聽。其女泣曰:『父已棄兒,母又欲從父,孤女何所託命?且母讀書,嘗以古人自期,之死靡他,獨不可效共姜乎』?」 張曰:「古人守節,或以存其孤,或舅姑老耄,無人奉甘旨,不得已而為之者也。今我無是,雖有女,已嫁從夫,我事畢矣,生何為哉?」 女知不可挽,率家人防視,不離左右。旦日,張謂女曰:「我夜來思汝,言亦有理,當為汝茹苦終身也。」 遂稍進湯粥,理家事,人皆信之。又明日,失其所在。家人奔赴中堂排闥入,則縊於柩旁死矣。縣令以事聞,旌表。

耿大姐

按《滑縣志》:「耿大姐,年十七,未字。順治七年四月,盜突入其家,劫女以白刃,女大罵不絕口,愈迫愈罵,遂遇害。」

鄭文會妻宗氏

按《東明縣志》:宗氏,生員鄭文會妻。夫暴疾亡,氏痛哭,誓以死殉。越三日,投繯棺側,家人急救復甦。姑慰之曰:「夫雖死,有幼子,何苦乃爾?」 氏翻然曰:「婦為一時哀痛所激,弱息豈不念哉!」 于是勤理家事,親任庖廚如平日。又數日,忽服毒死。

朱燦妻石氏

按《開州志》:石氏年十四,適朱燦。數年,燦死,父母憐其無子,欲令他適。因女歸寧,微以言動之,女默然而返。明旦,翁將赴州,氏止曰:「願奉盥漱,進飲食。」 既畢翁去,氏遂入寢室自縊死。

黃士昌妻吳氏

按《開州志》:吳氏,黃士昌妻,有婦德。順治戊子冬,東賊入城,氏適歸寧,被執。氏曰:「我不肯從賊,當速殺我。」 賊猶豫未忍,氏戟手大罵,激怒群賊,交爭殺之。

龐質妻王氏

按《開州志》:「龐質妻王氏,年十四歸龐,執婦道惟謹。夫病,侍湯藥晝夜不怠。及亡,氏年十六,即日自縊於夫屍側。時值溽暑,越三日,顏色如生。」

仲儒妻劉氏

按《南路志》:「劉氏,廣昌所人,仲儒妻。夫亡,年二十七歲,自縊柩前死。」

宋女

按《南路志》:「宋女年十六,許字州民蘭狀。未納幣而蘭狀暴死。訃至,女悲,即以問名。時所納羅帕,縊於寢門之旁,面貌如生。建坊旌表。」

魏婦王氏

按《西路志》:「王氏,適正黃旗魏思相子。甫一月,夫出痘疹死,氏號泣不食,家人環守不輟。氏尋歡笑如常,家人亦倦,稍散走,竟縊死於柩前。」

劉印興妻楊氏

按《開封府志》:「楊氏,劉印興妻。夫早亡,氏遺腹甫三月,矢志守節。後二年,遺腹子死,伊父思奪其志,氏覺,急趨拜夫墓,自縊死。邑令躬詣墓所祭之。」

張斌妻毛氏

按《開封府志》:「毛氏,張斌妻。夫死守節,撫嗣子際泰。未幾,忽死,太息曰:『所以忍死須臾者,欲延夫嗣。今已矣,奚以生為』!」 遂自縊。

穆國弼妻孟氏

按《開封府志》:「孟氏,孝廉冏騜少女。年十九,適穆國弼,赴南陽試暴死。氏聞訃絕復甦,家人防護甚週。越二旬,國弼櫬歸,停北郭,氏偕家人出哭奠,盡禮而返,仍率眾辦祭。夜深眾怠,不為備,氏即自經簷下,救已無及,顏色如生。死之前八日,佃丁送鮮豆所,束之索尋失。至是始知氏預藏以待用也。」

侯延禔妻趙氏

按《開封府志》:趙氏,侯延禔妻。夫亡,氏誓以死從。因有遺腹,強進食。及㝃女也,棄而弗顧,曰:「幾誤我大事。」 遂不食七日死。

張昇繼母韓氏

按《開封府志》:「韓氏,張昇繼母。夫早亡,子昇繼。」 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