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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孤苦自立,教子為涿州同知。年八十六卒。」

章子衡妻林氏陳海棠附

按《台州府志》:「林氏,黃巖章子衡妻。年二十七,衡亡,晝 夜哀慟不絕聲。家貧,眾欲奪其志,林斷髮自誓,力貧 以奉姑教子。有侍女陳海棠,年十六,欲遣之,海棠即 自經,家人救免。林哀其志而留之。俱以壽終。」

王偵妻羅氏

按《臨海縣志》:「羅氏,王偵妻。甫生一男而偵沒,羅年二 十四,哀慟不欲生。其姑諭之曰:『汝死如幼孤何,乃忍 死以鞠其子,永謝膏沐,勤女工,養舅姑,訓子成立。或 議旌表,輒拒不許,年六十九終』。」

張宗成妻尹氏

按《臨海縣志》:尹氏,張宗成妻。洪武初,成以例徙鳳陽 而沒。尹聞訃,一慟幾絕。二子孟性,孟時方齔,撫以泣 曰:「我不死,為有爾輩也。倘後無成,我無面目見爾父 地下。」朝夕督勵,擇師教之,二子竟克立,鄉邑稱焉。

許瑜妻季氏

按《寧海縣志》:季氏西隅許瑜妻。生子續甫六歲。盜起, 瑜遇害,李抱續,從舅氏董仲載走慈谿。仲載以其少 寡,且己衰老,勸別適以自倚。李曰:「我不即死者,為許 氏孤耳。孤今稍長,當抱還許氏,義不更二夫也。」仲載 不敢復言。後三年盜息,李歸葺田廬,資其孤,從儒生 遊,後為名士。李年七十卒,宋濂為立傳。

任仲文妻林氏

按《寧海縣志》:「林氏,任仲文妻。家貧甚,少寡。姑患瘋疾, 林旦暮扶持惟謹,撫育三子皆成立。年百有三歲而 卒。」

李時瑞妻王氏陳氏附

按《金華府志》:「王氏,諸生李時瑞妻。瑞死,氏年二十,之 死靡他。瑞弟時珍繼沒,妻陳氏年十八,偕姒並勵冰 操,奉姑以孝,律身以嚴。郡守表其門。」

應子聖妻周氏二朱氏附

按《金華府志》:「周氏,應子聖妻。年二十三,夫亡。撫子惟 介。娶朱氏,年十九,介又沒。遺腹子君發,亦娶朱氏,年 二十一,發又亡。三代孀節,凜然若一,壽俱九十餘歲。 邑人周鳳岐作《三節婦傳》。」

程懋修妻盧氏

按《金華府志》:「盧氏,貢士程懋修妻。年二十六,修以廷 試沒京師,氏苦節撫孤,尋殤,家赤貧,堅守志節,年六 十五。有司旌其門。」

呂應相妻孫氏

按《金華府志》:「孫氏,呂應相妻。年十八,夫亡,遺孤崇簡 在抱,氏剪髮矢志,撫崇簡。以明經為垣曲令。年七十 五卒。」

程國瓚妻應氏李氏附

按《金華府志》:「應氏,程國瓚妻。年二十四,夫亡,艱苦撫 孤,歷三十六年。病篤,其子旭燦割股救療復蘇。瓚兄 國化妻李氏,年十九,夫亡無子,剪髮自誓,立應氏子 旭煐為嗣。妯娌同孀,兄弟篤孝。邑令並表其門。」

程文盟妻王氏

按《金華府志》:王氏,程文盟妻。年十九歸文盟,二十六 而盟亡。舅姑待其服除,將令改適,氏呼天誓曰:「若欲 改志,俟日月西出,卒事姑撫子以終其身。」有司以聞, 旌表。

徐榮妻吳氏顏氏附

按《金華府志》:「吳氏,徐榮妻。年二十三,榮亡,子方三歲, 榮弟廣亦繼喪妻。顏氏少而子亦三歲,妯娌對泣,矢 同一志。艱苦以奉姑育子,恪守婦節。洪武十七年,有 司以聞,表其閭,仍復其家。」

尤安谷妻王氏

按《金華府志》:王氏,尤安谷妻。嫁三年而安谷病且革, 顧謂王氏曰:「我嫡母及生母俱老,而子尚幼,奈何?汝 能畢我事,雖死無憾。」王泣受命,而安谷死。王奉姑教 子,終始一節,有司以聞,洪武十七年旌表。

丁文彩妻王氏

按《金華府志》:「王氏,丁文彩妻。家貧,奉姑至孝。姑病,割 股以療。夫病,供湯藥五載。舅與夫相繼亡,氏斷髮自 刃,幾斃,賴姑救甦,撫孤終身。事聞,建功旌表。」

葛吉甫妻徐氏

按《金華府志》:「徐氏,葛吉甫妻。年二十,吉甫亡,二子幼 穉。有欲奪其志者,乃自誓曰:『修短有命,必離姑棄子, 背仁義以求生,寧死不易我志』。」人不能強,竟全節。終 洪武十年,有司具奏旌表。

王和欽妻陳氏

按《金華府志》:「陳氏,王和欽妻。年二十九,夫亡,遺孤德 中僅歲餘。氏刻苦守志,治女紅以自給。德中長,能孝 其母。洪武十六年,有司奏請旌之。」

徐與道妻葉氏

按《金華府志》:葉氏,徐與道妻。年二十六,夫亡,一子方 三歲,姑憐其少且貧,間語之曰:「與其相守而苦,莫若 各處而安。」葉曰:「飢苦事小,失節事大。棄姑與子而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