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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生死而不顧者,恆曠世而一見。今乃於一家一日而

得七人焉。吁!亦奇矣哉!乃列其姓氏於石,而係之以 銘。程氏,蜀郡人,年三十,生女一人。翟氏,名生奴,廣陵 人,年二十三。徐氏,黃岡人,年亦二十三,生女一人。羅 氏,名不惜,濮州人;卞氏,海陵人,年皆如翟、徐之歲。彭 氏與卞氏同郡,年亦如之;段氏,大寧人,年十八。其率 先者也。公名元紹,字仲昭,實宋魏王廷美之裔。其先 以避禍易今姓未復云。銘曰:「生也同其天,死也同其 時。而《瘞又》同其封。」壤樹蕭條,匪子之宮。尚卜高原,以 永無窮。

方氏二烈女小傳       章嶽

正學方先生一門四節之盛,世所共知,而二女子之 死,未有聞也。先年,天台老儒西軒王宗元九十歲時, 與石梁王君度言,授經烏傷山中,有祝監生者老矣, 謂及見西楊閣老,嘆方先生二女,當先生死時,年俱 未笄,被逮過淮,相與投橋水死。其事甚烈。當時西楊 欲為傳,未就,西軒以屬王君。後石梁由南部出守建 昌,亦未及為當時嶽與石梁之子祚東與聞之。茲錄 此附載《紀》中,以見先生篤學守道,不貳厥心,而死君 難,精誠薰浸家庭閨閫間。雖二小女子,臨變赴義,視 死如歸,不懾不回,與先生伯仲之死,同時爭烈者。

林烈女哀辭         林燫

「蘭生兮葳蕤,沐芳馨兮為誰施?指蒼天以為正兮,矢 肝膽而陳詞。曰余未見君子兮,心既許而不移。之死 匪他兮,幸父母焉聽之。躬自悼兮,遂余志。夫何女弟 之嬋娟兮,友因心而獨至。羌日夜其唁余兮,忘寢食 與勞瘁。彼鶺鴿之在原兮,痛婉孌之永棄。余既悲余 命之不辰兮,又重之以慘傷。」涕闌干而橫流兮,魂怳 怳而飛揚。掩浮雲而上征兮,求靈修於帝傍。過宋都 兮弔伯姬,航淇水兮訊共姜。歷九疑之巑岏兮,謁帝 女而浮湘。形蘧蘧而不可化兮,又難以假翼于鳳凰。 「吁嗟父母養我不卒兮,不如無生。」覽《女圖》以自鏡兮, 吾慕夫古人之有行。雖歸骨於山麓兮,惟皇穹照余 之精誠。千秋兮萬祀,仰安節兮垂令名。

何氏烈女墓碑記       馬騤

烈女,姓何氏,泗州人。容止莊懿,雖小家,未嘗妄笑語。 紡績織紝供女事,甚循整。父早死,母貧病無以存,有 夫婦,僑寓泗上,亡其名氏,頗傳為順天之通州人。紿 母求女為介婦,母不知其無子也而許之。年十六,歸 其家。尋徙居淮之滿浦,誘以為娼,女泣不從,私謂鄰 女曰:「渠以為介婦聘我,今乃欲我為此,寧死不受辱。」 越數日,留一賈人逼女事之。女不勝忿,佯許諾,良久 乃仰天大泣,以刀自刎,血流滿地。人競往觀之,其貌 如生,眾皆嗟悼,有泣下者。時都憲張公敷華巡撫淮 揚,聞其事,遣指揮丁輔往按之。至則夫婦與賈人已 逸去不可得。隨命所司以禮葬之,而女之冤竟未之 伸。已而天久旱,耆民康鎮疑為冤氣所致,白之郡守 楊侯遜,為表其墓祭之。天果大雨,三日乃止。時人異 之,惜無為上聞以旌其事者。余既於府治東立祠以 祀之,書其事於石矣。而墓在郭西七里之新街,地形 卑下,環墓皆水,浸及墓封。慮歲久墮為平野,甚非所 以安幽靈而示後人也。乃命高其封,廣其墓,封四域。 又慮行之不聞于世也,乃碣石于墓,以表其烈焉。女 之死,當弘治十三年五月十二日。楊侯表其墓在弘 治十七年閏七月二十四日。余碣墓在正德五年四 月十一日。九原有知,庶稍舒其哀云。

重刻露筋碑         都穆

「露筋貞女祠,在高郵城南三十里。余以升斗之祿,奔 走南       北,嘗兩至祠下,訊之土人,考之《州志》,露筋女不 知何許人,亦莫詳其時。相傳因避難與嫂夜行,時溽 暑蚊盛,道有耕舍,嫂止宿而女不從,伏處湖濱,蚊嘬 之。至曉女死而其筋見焉。州之人遂為立祠。夫女之 事貞矣。」余則謂高郵之蚊,雖盛且暴,未必至是,又似 有可疑者。然予觀宋歐陽少師《憎蚊》詩,有「傷哉露筋 女,萬劫讎不復」之句,而米元章之過高郵,復為撰碑, 則其事傳於世蓋已久矣。淳熙中,庱亭翟畋為帥府 丞,嘗以元章真蹟刻置公署,世遠,石已不存。余好集 錄古文,近得翟氏刻本,出示高郵賈使君明之。君以 碑為其鄉故物,人所罕見,請重刻之。維昔蘇文忠公 稱元章之書曰「超邁入神」,而於其文乃曰「清雅絕俗」, 至今以為口實。則元章文字之妙,有不俟言,而況重 以貞女之事乎?是碑顯晦雖若有數,然非賈君之好 古,則亦莫能使之傳也。

潞州貞烈倡和序      王雲鳳

我國家百四十五年矣,治化浹洽,民物繁富,海宇熙 熙,干戈不用。然文驕武惰,上慢下頹,罔念人窮,惟事 貪黷,閭閻之下,怨咨相聞。於是梟黠之徒,呼群嘯朋, 竊弄弓矢,自知釜魚,延喘糜爛,必至大肆淫兇,以快 目前。所過之地,公私一空,而猶以擄掠婦女為急。庸 將怯卒,迓途避之。凡再踰年,厥勢益熾。正德六年五 月六日,自青、兗、彰德西上太行,至潞州之西火鎮,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