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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英彀妻林氏

按《福清縣志》:林氏,諸生黃英彀妻。彀死,適丁亂,氏以夫薄殮,槁埋淺土,自念曰:「吾夫無子,終鮮兄弟,翁姑柩尚暴露,吾未可以死。」 孀居九年,刺繡織紝,累積羨餘,買山葬翁姑與夫,又歸葬其父母,乃曰:「吾事畢矣。」 整衣登堂,辭拜戚屬,從容投繯死。

林其標妻韓氏

按《福清縣志》:韓氏,林其標妻。標苦貧,患血疾,氏徬徨,藥餌無所出,刲股和糜以進。標沒,其姊為買山葬標,氏曰:「幸餘抔土,俾婦得祔夫傍。」 次日標葬,氏送歸,呼姊與訣。姊密伺守,氏紿曰:「須三日後,持杯酒澆夫墳,方死。」 守者懈,即自經。

余其晁妻林氏

按《福清縣志》:「林氏,余其晁妻。夫外出經營,死於虎。氏擗踊哀哭,為夫招魂。越三日投繯,年二十有六。」

鄭默妻吳氏

按《福清縣志》:「吳氏,鄭默妻。夫亡,即扃戶自經死。」

歐如經妻林氏

按《福清縣志》:「林氏,年十九,適歐如經。僅一載,夫死。氏飲泣絕粒,為母防救,不得死。越三日,乙夜,沐浴投繯。縣令請表之。」

夏可仁妻黃氏

按《福清縣志》:「黃氏,夏可仁妻。夫死,守喪三年,乃辭訣翁姑父母,投繯死。」

翁肇正妻鄭氏

按《福清縣志》:「鄭氏,翁肇正妻。夫亡,氏將自經,翁泣諭之,氏曰:『孤已長,翁壽未艾,不患其不底于成也,婦死決矣』。」 遂扃戶投繯,年二十有三。

高希良妻林氏

按《福清縣志》:「林氏,高希良妻。良往古田,病客舍,臨沒,斷髮裂襟函以遺氏。後火骸而歸,氏哀慟欲絕,投繯死。」

李志俊妻陳氏

按《福清縣志》:「陳氏,李志俊妻,產一女。志俊病亡,氏及夫小祥語家人曰:『余守夫制已期年,今將從亡人地下矣』。遂雉經,年二十二。」

吳焲妻張氏

按《福清縣志》:「張氏,諸生吳焲妻。焲亡,氏擗踊號痛,服成扃戶自縊,母姑急救甦。七日不食,夜半起,沐浴更衣,拜夫主,啗藥,至日中毒發,端坐而逝。巡撫許世昌旌之。」

何源灝妻林氏

按《福清縣志》:林氏,何源灝妻。灝出經商,遇賊,掠其貨殺之。氏哀慟欲殉,其姑泣諭曰:「余孀居撫三孤,不幸喪其一,今若夫又死,若宜苦守,待季叔成立,以延宗祀。否則吾無生理矣。」 相對大慟。氏自是與姑相依為命。及姑沒,治喪事如禮。叔長,生男,氏喜曰:「吾夫有後,可以死矣。」 遂沐浴更衣,從容投繯死,年三十有二。

郭名堪妻薛氏

按《福清縣志》:薛氏,郭名堪妻。夫病篤,語氏曰:「我料無起色,若何以自計?」 氏慨然曰:「有死而已。」 及夫亡,氏遂不食,越七日,自經死。

翁長鉞妻林氏

按《福清縣志》:林氏,翁長鉞妻。鉞病篤,語氏曰:「『子當浣衣,同我遠行』。氏答曰:『君病若此,猶欲出乎』?鉞微笑曰:『子未喻耶』?」 氏愀然答曰:「唯唯。」 及鉞亡,氏為夫殯殮畢,遂伏枕不食。防者嚴,不得死,乃強起,櫛沐飲食言笑如常。未幾,忽縊死。

薛棨妻韓氏

按《福清縣志》:「韓氏,薛棨妻。棨病革,氏割股和藥,籲天請代。及亡,具祭饌拜夫靈,端然縊於柩側,年二十有七。」

翁應妻魏氏

按《福清縣志》:「魏氏諸生翁應。」妻。讀書榕城,病亡。氏聞訃奔喪,欲自裁,復念二歲孤無依,乃矢志苦守,日勤織作,十二年弗少休。孤以疾暴亡,遂呼其弟之三山,運其夫。櫬歸,撫棺哀慟曰:「郎不庇若雛,余今引雛隨郎一丘眠矣。」戒家人具酒脯祭其夫,遂入內寢。雉經年三十七。

施國度妻方氏

按《福清縣志》:「方氏,施國度妻。度亡,氏即是夜引繩欲自經,家人防之嚴。及小祥,忽投繯死,年二十有七。」

戴可頌妻林氏

按《福清縣志》:「林氏,戴可頌妻。頌父母早亡,家貧苦讀,得內傷疾,氏晝夜奉事弗倦。及夫沒,即欲從死,家人勸解,以夫死未有葬所,徒死無益,乃少寬假,罄其衣飾付伯氏,謀卜兆,營二穴,迨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