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越七日,屍浮,形骸不變。後二十餘年,縣令表其門。
按《光澤縣志》:「鄧氏,陳開妻。康熙十八年,江機寇牛田,逼氏同行。氏罵賊不屈,抱其子同投井而死。」
按《順昌縣志》:「蔡氏,趙必珩妻。甲寅耿逆之變,聞夫遇害,與其從姑趙氏投井死。」
按《順昌縣志》:「蔡氏,范鑄妻。甲寅之變,從夫匿山中,賊勢迫,自縊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