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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鳳陽縣志》:「某氏,孫必妻。夫早亡,貧苦守節,紡績自 給,終其身。」

周方妻任氏

按《鳳陽縣志》:「任氏,周方妻。夫早亡,甘貧守節,撫孤成 立。年七十七終。」

張引止妻魏氏

按《鳳陽縣志》:「魏氏,生員張引止妻。少寡守節,以疾終。」

何冠妻袁氏

按《懷遠縣志》:「袁氏,何冠妻。年三十三,夫亡。有子,誓不 再嫁。以針工所積,葬夫如禮。守節三十一年,矢志靡 他。卒年六十四。」

許昂妻顧氏

按《懷遠縣志》:顧氏,許昂妻。年十八歸昂。昂死,子琇生 甫半月,苦節守之終身。嘉靖四年,有司以聞,詔建坊。 壬辰二月,鄰失火,將及節婦,坊人爭告縣請救。令曰: 「且休。果節無虧,皇天必眷。」既而火燔旁舍,而坊屹然 不動。次日,令備儀同寮屬,詣氏家存問。

薛桐妻吳氏

按《懷遠縣志》:「吳氏,薛桐妻。桐死,吳年二十八,無子,誓 不再嫁。事舅姑,養生送死,務盡其力。育夫姪守誥就 學,家益貧,守愈勵。有司給米帛,旌其門。」

沈泮妻許氏

按《懷遠縣志》:「許氏,沈泮妻。泮亡,許年二十六,號慟幾 絕,欲與偕死。所親以撫孤勸,方強食,鬻衣飾葬。夫臨 穴觸棺,流血仆地,眾婦扶歸,紡績度日,撫育遺孤夢 鯉。年五十二卒。有司旌表其門。」

裴居易妻朱氏

按《五河縣志》:「朱氏,安定里舉人裴居易妻。既笄,適裴 相夫。力學,善事舅姑。正德間,居易領鄉薦,兩赴禮闈 不第,尋病亡,舅姑亦沒,無嗣,宗親落落,氏撫棺悲痛 毀容,閉戶紡績,以資衣食。屢經荒歉,艱難備至,貞操 益堅,年逾七十終。」

李文茂妻沈氏

按《五河縣志》:沈氏,都事沈經女。少貞靜,適同邑李文 茂,誕二女而茂亡,哀痛幾絕。或諷去曰:「有死而已,敢 懷二心。」杜門撫女,績紝自給,內外斬斬。女長,為擇配。 氏年七十有三卒。

包信妻王氏

按《定遠縣志》:王氏,諸生包信妻,王振女。信亡,氏尚少 艾。或勸嫁曰:「父與夫皆儒者,吾可失節乎?」以死自誓, 持節四十餘年,卒不可奪。

陳貴妻馬氏

按《定遠縣志》:「馬氏,陳貴妻,馬昇女也。年十七適貴,甫 一月夫亡。氏誓弗再嫁。躬紡績,親井臼,以養其姑。姑 沒,哀慟幾絕。縣令以聞,旌其門。」

張永爵妻王氏

按《定遠縣志》:「王氏,諸生張永爵妻。年十九,夫亡,矢志 自勵,遺孤國儒甫七月,氏煢煢孑立,踰五十年,備歷 辛苦,撫儒成人,終始一致。嘉靖中,縣令以聞,旌表。」

蔡蕣妻湯氏

按《定遠縣志》:「湯氏,蔡蕣妻。夫亡守節,終身不移。有司 以聞,旌表。」

袁珵妻賈氏

按《定遠縣志》:「賈氏,袁珵妻,英武揮使全之女。年十八 歸珵,五載而夫亡,遺孤鑣甫三歲。氏貞固自守,終身 縞素,孝養舅姑,撫子成立,歷五十年。年七十八終子 廬墓側,哀毀盡禮。」

陸璋妻鄒氏

按《定遠縣志》:「鄒氏,諸生陸璋妻。適璋未幾,夫病篤,氏 年十六,與夫訣,囓指流血,誓不再嫁。夫亡,兄謀奪其 志,輒流涕終日不食。事舅姑孝謹,曲盡婦道。因無嗣, 擇一女姪育焉。年六十七終。」

鄭鎧妻周氏

按《天長縣志》:「周氏,鄭鎧妻。年二十五夫亡,遺孤鯤五 歲,鰲二歲,矢志苦節五十八年。嘉靖二十四年卒,年 八十有三。」

蔣鉞妻趙氏

按《天長縣志》:「趙氏,庠生蔣鉞妻。年二十六,夫亡。子蕃 七歲,家貧,力紡績以養寡姑郭氏。時郭年八十七,氏 年亦六十七矣。」

阮氏女

按《天長縣志》:「阮氏女,父長卿,六歲,許字王璠子道昇, 男女同庚。昇年十五,苦讀致病,踰年而沒。女偵其實, 即辦素衣藏笥中,舉平時華飾火之。訃至,女即縞衣 端坐。父母見之,駭曰:『何至是』?女長跪請奔喪,止之,遂 絕粒。父母知不可奪,許焉。女沐浴拜別,攜一婢一婦 往。比入門,先謁昇父母,次謁柩,泣無聲,竟留不還。無」 何,昇母費氏傷感成疾,女昕夕侍床帷,不少懈。及亡, 女告歸。歸一載,昇父續娶林氏,女復往,遂不返。後林 亦病,女事之如初,苦守三十三年,卒,年四十有八。夜 臥未嘗解衣,食僅瓜菜,足不下堂,笑不見齒,終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