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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諸暨縣志》:齊氏,名妙觀,南隅楊敏妻。年十八,敏亡, 子仲洧甫週歲,舅姑欲奪其志,齊斷髮破面,抱孤向 舅姑泣曰:「婦為死者守此,孤不忍使之無歸。」舅姑怒, 令自食,齋居斗室,紡績資生。舅姑沒,託老婢經理。其 家閉門不啟,開一竇以通飲食。如是二十年,年六十 七卒。

駱黼妻錢氏鄭氏附

按《諸暨縣志》:「錢氏,舉人駱黼妻。婉慧貞靜,寡言動。夫 亡,子茂應甫二週。錢事舅姑及遇諸伯仲,秩然有禮。 一日失火,氏驅群婢取諸珍玩,投井中,翁不之知,明 日取出,欲以其半予之,固不受。年九十六卒。其後有 鄭氏者,黼從子宗迪妻也。年二十有二。宗迪死,即以 黼孫玠為嗣。玠雖子,行非其應後。鄭曰:『吾心慕錢孺 人爾』。」守節五十年,年七十餘。事聞,旌表。

余獅妻曹氏

按《諸暨縣志》:曹氏,余獅妻。獅亡,氏年二十一,子良充 甫五月,姑憐其少,將改嫁之。氏抱子泣曰:「夫雖死,有 子在,終不去也。」閉門斷髮,資紡績以養姑,久而愈謹。 歲大歉,值姑喪,家益貧。鄰婦勸曹別圖,庶可兩全。曹 忿其言,嚙大指濺血於獅之神主。鄰婦窺見,為泣下。 嘉靖中,事聞旌表,年九十餘卒。

陳有智妻李氏姚氏附

按《餘姚縣志》:李氏,陳有智妻。智與弟有容並早喪,李 年二十一,容妻姚二十九。初,智叔中丞克宅,攜智之 松番,病亡,中丞貽書慰李甚至,李泣曰:「叔翁豈以是 堅我哉?微叔翁言,寧當二心者。」久之,室燬,編茅以居, 娣姒相依一室,寂不聞人音,第見壁間炊煬,乃知有 人耳。已與群從共建一室,未遷而其姑沒,二婦欲殮 於新室。同室者懼禨祥,不許。姚、李負屍竟寘新室。眾 皆錯愕,睥睨不敢言,並以壽終。

王爚妻陸氏陳氏附

按《餘姚縣志》:陸氏,王爚妻。爚與弟灴皆早死,陸方妊, 爚臨絕,謂陸曰:「汝年纔十八,勿自誤。」陸揮涕曰:「君言 誤矣。得子則撫之,否則與君偕死耳。」及爚亡,陸氏刑 面毀容,哀不勝支。閱七月果生子,撫之如初言。灴妻 陳氏亦守志。其父母諭之曰:「姒幸抱子,汝何恃而自 苦?」陳泣曰:「吾知身,焉知子?」因斷髮自誓,立烘弟之子 為嗣,復殤。於是妯娌合資併食,足不踰閾。薦祭感愴, 相對涕泣。嘉辰令節,見者皆為罷懽。有司上其事,並 旌之。

聞人才後妻黃氏

按《餘姚縣志》:黃氏,貢士聞人才後妻,黃愷女。才病沒, 黃年十八,無出,家貧。或諷之嫁,黃曰:「婦人守節,固不 因富而有出也。夫前妻子在,吾雖貧,猶能紡績為衣 食計。」卒守志無變。事聞,詔表其閭。

諸永言妻鄭氏

按《餘姚縣志》:「鄭氏,諸永言妻。年二十一而寡,家徒壁 立。子巽方二歲,鄰嫗百計誘其改適,鄭叱絕之,卒守 苦節以壽終。有司上其事,未報。會孫敬之中嘉靖戊 戌進士,疏請旌表。」

韓塤妻項氏

按《餘姚縣志》:「項氏,韓塤妻,名昭。少閱書史,能操翰製 詞,智巧絕倫,歸韓克修婦事。年二十三,塤遘疾不起, 昭痛絕欲俱死,念母早寡,恐傷其心,乃隱忍苟延。鄉 之少年慕昭者,爭賂其伯氏求之,昭皆峻拒,居恆備 刀自衛。一日,謀者候其展墓,將劫諸塗,會與母兄同 行,不獲逞,則為流言詬辱於路,昭乃擲刀曰:『謀者智 窮,故辱吾以自退耳』。」是後果息。立伯少子銀生為塤, 後親授書拓,復舊業。邑人錢德洪作《釋刀傳》以表之。

史鸞妻陳氏

按《餘姚縣志》:「陳氏,史鸞妻,郡守陳雲鶴女。鸞,都御史 琳之子,弘治戊午舉人,早亡。陳年二十六,雖宦家婦, 而蕭然四壁,不啻貧民。一夕鄰失火,鸞柩猶在室,陳 伏棺號慟,願與俱焚,火竟隨滅。或勸他適,陳曰:『以須 臾無死,而人遂不諒其心耶』?」自縊,垂絕救甦。嘉靖三 十年旌表。

周汝登妻沈氏

按《餘姚縣志》:「沈氏,周汝登妻。年二十四而寡,舅姑俱 耄,伯氏太僕卿如底,廉而貧。沈忍死操作,奉老撫幼 六十年。屏居一室,即群從子姪罕見其面。女家迎之 亦不往,以壽終。」

呂氏女

按《餘姚縣志》:「呂氏女,名成,少傅呂本女,許字太傅謝 遷孫用模。嘉靖乙卯,用模舉於鄉,上春官,至吳門病 亡。女聞而飲泣廢食,誓以死殉。有議姻者,女即絕粒, 父母知不可強而止,遂以處女終焉。」

陳克華妻楊氏

按《餘姚縣志》:「楊氏,陳克華妻,武康州守憲孫女。歸陳 三月而克華亡。氏年十九,殮甫一宿,鄰失火,殆及楊, 憑棺大慟,姑力挽之不起,願與俱滅。頃之火熄,閭里 咸嘆。伯氏生仲子,氏請於舅姑,即撫之,為克華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