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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青陽縣志》:「葉氏,坊市甯一麟妻。年三十夫亡,二子 俱襁褓,氏守長之,擇師以訓。家徒四壁,虀粥不贍,惟 織紝自給,而教子不廢學。孀居四十年,里族皆歎為 苦節。」

陳自葵妻唐氏

按《青陽縣志》:「唐氏,陳自葵妻。年二十,生一子,夫亡,矢 志苦守,紡績自給。後家產漸饒,猶勤儉不移其故,以 壽終。」

劉紈妻汪氏

按《青陽縣志》:「汪氏,劉紈妻。年二十一,夫疾,籲天請以 身代。夫亡,養姑撫子,艱苦萬狀,孀居五十餘年。萬曆 間,有詔建坊於縣治之西。」

沈永秀妻桂氏

按《石埭縣志》:「桂氏,沈永秀妻。永秀亡,氏年二十四,守 志不二,事翁姑終老。」

沈旭安妻張氏

按《石埭縣志》:「張氏,沈旭安妻。夫亡,氏年二十四,守志 不移,撫子成立。」

孫良珠妻沈氏

按《石埭縣志》:「沈氏,船溪孫良珠妻。良珠乏嗣,氏勸之 納妾汪氏,生二男應揚、應拱。拱早殤,良珠及汪亦相 繼沒。氏年三十,或以子非己出,勸改圖,輒厲聲叱之。 課應揚入南雍肄業,娶婦陳氏,夫婦復先後死。遺孤 孫繼尹,仍賴氏成長,娶青陽陳石雲女。亡何,繼尹又。」 遺曾孫二,曰自任、自偉,同孫婦朝夕績紝,以供饔 飧。煢煢一身,支吾三代。年八十有六終。

章英妻楊氏

按《石埭縣志》:「楊氏,楊春女,歸諸生章英。英亡,氏年三 十,撫遺腹子。及長,為之授室,生二孫以德以貞。而子 喪,姑媳孀居,祖孫相倚,閭里哀之。年七十卒。」

胡應聘妻桂氏

按《石埭縣志》:「桂氏,諸生胡應聘妻。應聘亡,氏年二十, 家貧無子,剪髮誓不再適。邑令旌表。」

沈應栗妻高氏

按《石埭縣志》:「高氏,沈應栗妻。年十九,夫亡,撫孤守節, 終身不越戶限。孝事翁姑,訓子世煜成名。年八十九 卒。」

儲尚錦妻林氏

按《石埭縣志》:「林氏,儲尚錦妻。尚錦亡,氏年二十,撫幼 子世英,苦志守節,孀居四十餘年,教世英補邑弟子 員。」

沈德望妻胡氏

按《石埭縣志》:「胡氏,沈德望妻。德望沒,氏年二十四,翁 老家貧,拮据供養,撫子惠疇成立。惠疇夭,復撫孫科。 年七十卒。」

沈明德妻陳氏

按《石埭縣志》:「陳氏,沈明德妻。結褵未幾,明德遠出無 蹤。氏年十九返母家,紡織以給,年七十終。」

胡道德妻汪氏

按《石埭縣志》:「汪氏,汪大晉女,胡道德妻。年二十五,夫 亡,子幼,矢志守節,孝事舅姑,撫藐孤應采及兄子一 鳴,俱克成立。勤織紝,樂施予,族黨有求無弗應,罄簪 珥田產弗惜,凡歷四十餘年,年六十七。萬曆三十年 事聞,旌之。」

沈世日妻胡氏

按《石埭縣志》:「胡氏,沈世日妻。世日累世單傳,氏勸夫 納妾徐氏,生二子嘉爵三歲,嘉祿方週而世日亡。氏 年二十六,苦節五十年,撫二孤成立。」

沈羽明妻李氏

按《石埭縣志》:「李氏,諸生沈羽明妻。年二十一,夫亡,苦 節四十年終。」

李應春妻蘇氏

按《石埭縣志》:「蘇氏,蘇喬女,適李應春。應春亡,氏年二 十一,事姑撫子,志不可奪,年六十八終。」

陳紀妻桂氏

按《石埭縣志》:「桂氏,坊市陳紀妻。紀亡,氏年二十五,撫 育諸孤,守志不移。」

谷通應妻胡氏

按《石埭縣志》:「胡氏,谷通應妻。通應亡,氏年二十五,撫 孤成立,沒齒無異。」

施甫妻曹氏

按《石埭縣志》:「曹氏,施甫妻。甫亡,氏年二十四,矢志苦 節,撫孤軒及孫容、曾孫珊、瑛珂等皆有名於時。」

謝婦桂氏

按《石埭縣志》:「桂氏,名慈香坊市桂譯女。年十七,歸青 陽謝子器子某。三年夫亡,一子亦夭,乃捐奩資置田 十畝,立二子為嗣,以事舅姑。富民曹某慕其賢,厚賄 其父兄,求為子繼室,氏不許,率眾強之,憤而自縊。救 甦,曹又訟之官,官得其情,寘曹於法。年八十,卜兆葬 舅姑,即其傍為己穴。其族門當渡病涉,氏盡所有,建」 橋,畢,恭介為文以紀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