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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家。年七十二卒。」

吳邦用妻梅賢娘

按《浦城縣志》:「梅賢娘,西隅民吳邦用妻。年十七歸吳, 二十夫亡,長子甫二週,次方妊二月,家業零替,脫簪 珥以備棺衾,慟哭幾絕。躬紡績事姑,撫遺腹子,形影 相弔,矢志不渝。子稍長,課讀必夜分,孀居一室,不通 人候問。萬曆間,有司給粟帛優之,表其門。」

蘇公亮繼室游氏

按《浦城縣志》:游氏,名淑端,東隅蘇公亮繼室。年二十 餘方娠而夫亡。夫臨終囑曰:「生男幸為我守之,生女 即嫁可也。」淑端號泣欲絕,誓不二志。及生女,鞠育惟 謹,志行貞潔,至老不渝。

周璟妻吳懿清

按《浦城縣志》:「吳懿清,西隅周璟妻。年二十三方娠,兩 月而璟亡,哀毀幾絕,殯殮盡禮。躬織紝,奉舅姑,育孤 子球成立,苦節五十年終。」

祖黯妻徐鳳娘

按《浦城縣志》:徐鳳娘,太平里祖黯妻。歸四載夫亡,遺 襁褓二女,氏年十九,欲以身殉,姑童氏勸止之。族人 諷他適,氏即斷髮明志,立嗣以繼宗祧。嗣子甫週,苦 守四十餘年如一日。姑沒,痛哭仆地,曰:「我不與死者 俱,為祖氏一線將絕耳。今嗣子長矣,死復何恨!」潛自 縊,諸婦力救之。姑忌日,輒泣下沾襟。萬曆間旌表。

李應相妻潘翠娘

按《浦城縣志》:「潘翠娘,李應相妻。相亡,潘年二十一,子 守俸甫二歲。氏以姑孀子幼,不忍即死,遺地下憂,辟 纑苦節,剪髮自誓。子長,訓以義方。年六十有五,守俸 念母苦志,詣京以母行實具呈,柏府表其門。」

陳本仁妻童氏

按《松溪縣志》:「童氏年十八,適陳本仁,二載夫亡。孀居 苦節,撫孤有成。萬曆間,學使旌表。」

楊國資妻陳賽娘

按《松溪縣志》:「陳賽娘,楊國資妻。年十七,夫亡,無子,立 夫兄弟二子為嗣。事姑孝,謀子嚴。萬曆四年,捐貲建 文奎閣於學宮。有司旌表。」

楊繼義妻嚴妙音

按《松溪縣志》:「嚴妙音,楊繼義妻。義以事被逮,至京死。 氏年二十一,子孟貴方九月,矢志撫孤終老。有司旌 之。」

江克俊妻嚴完

按《松溪縣志》:「嚴完,江克俊妻。年二十,生子濬,未晬而 夫亡,家業微薄,事姑年八十餘沒,喪葬以禮。未幾,濬 夭,復撫育二孫成立。」

葉濂妻馬妙琯

按《松溪縣志》:「馬妙琯,葉濂妻。年二十,夫病,語之曰:『吾 死無後,汝將何歸』?」氏曰:「有死而已。」及濂亡,氏遂引刀 自刎,家人急趨救之,得不死,苦節終身。

葉宗儀妻范勉娘

按《松溪縣志》:范勉娘,葉宗儀妻。年十七,夫亡,無子,姑 欲奪其志,氏抱木主夜歸母家,相持而哭。氏既依母, 日呼天飲泣。縣令黃仕嘆曰:「石之硜硜猶可以磋,鐵 之錚錚猶可以磨。」臨終,求以夫之木主並葬。嘉靖中, 郡舉節婦八人,氏居其一焉。萬曆初壽終。

張鳳池妻陳氏

按《政和縣志》:「陳氏,張鳳池妻。夫亡,氏年二十九,糟糠 不厭,甘貧守節三十一年,子姪罕見其面。」

丁賢妻盧氏

按《政和縣志》:「盧氏,丁賢妻。賢亡,盧年二十六,子濙甫 三歲。父母欲奪其志,盧逆知以死誓,事遂寢。撫其子 成立,孀居二十餘年。」

宋廷春妻吳氏

按《政和縣志》:「吳氏,省祭宋廷春妻,宋金榜。母世居在 坊,氏年二十有九,夫病,焚香告天,願以身代。及亡,抱 棺誓志,見弟姪不苟言笑,馭童僕嚴而有恩。萬曆間, 有司旌表。」

張烠妻吳氏

按《政和縣志》:「吳氏,張烠妻。夫亡,氏年十九,孝事舅姑, 孀居四十年如一日。郡守旌之。」

趙旻妻陳氏

按《政和縣志》:「陳氏,教諭趙旻妻。其夫罵賊死,氏以兩 孤尚幼,隱忍苟活,苦守三十年。郡守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