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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海陽縣志》:「陳氏,歸鄭某。年十九而孀,撫孤週歲。繼 姑迫之嫁,陳矢志不從,以節終。」

鄭謹確妻陳氏

按《海陽縣志》:「陳氏,海陽秋溪人,鸛塘陳巖山女。年十 九,適鄭謹確。半載而寡,矢志靡他。遺腹生子,依母家 育之成立。茹荼數十年。年九十三卒。」

林茂德妻盧氏

按《揭陽縣志》:「盧氏,竹橋遙授訓導盧應科女也。年十 七,適藍頭林茂德,孝謹著聞。年二十五,夫亡,痛悼濱 死。亡何,翁姑相繼歿,氏傾所有襄事所遺週歲子及 夫弟三人、妹五人,氏並撫之,為畢婚嫁,族黨稱義。年 六十,縣令表其門。」

吳中和妻曹氏

按《揭陽縣志》:曹氏,梅岡曲溪人,吳中和妻。年二十四, 夫亡,無子,以姪繼標為後,誓不他適,事姑得歡心,教 嗣子有方。嘗語妯娌曰:「祖先薄業,惟未亡人是屬,萬 一失墜,他日何以得見亡人地下?」甘虀鹽,勤紡績,以 饒其家,嗣子亦克守弗替。氏年七十壽終。

吳懋較妻林氏女附

按《揭陽縣志》:「林氏,諸生林瓊賓女。適吳懋較,甫四載 夫亡。氏年十九,止一女,晝夜伏棺號痛欲自盡,救甦 者再,遂閉門死守,朝夕祖姑榻側。夫弟明經,止一子, 讓為兄後,氏泣辭,請宗老僉議,以奩產助入祠,為夫 備蒸嘗,以祖業遺租付翁姑,為夫與己葬埋諸費。女 適青衿鄭卿,亦年十九,孀居矢志如母。」

郭應鳳妻林氏

按《揭陽縣志》:「林氏,郭應鳳妻,諸生郭喬春母。年十七 歸鳳,二十四鳳亡,喬春方乳,不得,相從地下。父母憐 其孤貧,欲奪其志,乃毀形自誓,紡績奉姑,三十餘年, 苦節彌勵。」

林德妻黃氏

按《揭陽縣志》:「黃氏,林德妻,諸生林翹楚母。歸林七載 而失所天,舅姑垂白,一子才三歲。家貧,滫瀡皆賴十 指,終身若一。」

莊卞妻吳氏

按《揭陽縣志》:「吳氏,太僕卿裕之女孫莊卞妻。年十六 歸莊。二十六卞亡,教子如父,事二親逾子。親沒,拮据 三喪,經營甚苦,以壽終。」

薛宗鎧妾林氏

按《揭陽縣志》:「林氏,漁湖人,給諫薛宗鎧妾。鎧上封事, 觸權奸遇害。氏年十八即絕粒,以嫡妻丁哀毀致病, 諸孤皆在襁褓,始緩須臾無死。間關萬里,扶櫬南歸, 抵家而丁沒。未幾姑又死,呱呱環泣。氏不得已,忍饑 苦守,拮据嫁四女,舉三喪,教子洪成立。所出二女,俱 少寡苦節。氏年五十九,萬曆間奉詔建坊旌表。」

林顯樞妻賴氏

按《平遠縣志》:賴氏,東石人,林顯樞妻。生子甫逾月,樞 病篤,遺賴三百金。賴曰:「君生平待兄弟無二,視盍分 與兄弟及族之貧者?」樞頷之,遂悉以散給。甘貧苦節, 凜若冰霜,鄉黨咸為歎服。

姚序妻林氏

按《平遠縣志》:「林氏,大柘人,適姚序,年二十而寡。子建 安,纔三齡,矢志孀守,糲食敝衣,課子及諸孫俱有家 法,歷數十年如一日。」

林明顏妻賴氏

按《平遠縣志》:「賴氏,林明顏妻。歸顏五年而寡,撫二孤, 長四齡,次猶未週,氏誓死不移。遭家多難,而志節愈 礪,教遺孤成立,年七十有四。縣令旌其門。」

林英仕妻姚氏

按《平遠縣志》:姚氏,林英仕妻。年十七,夫病弗起,欲自 經,俄抆淚告其姑曰:「婦有遺腹一月未敢言」,死後果 生男,截髮孀居,貞潔自守,年八十有四。孫曾成行。

徐道登妻陳氏

按《平遠縣志》:「陳氏,生員徐道登妻。年二十餘,登讀書 木溪山寺,遇暴水溺死,無子。氏孀居數十年,苦節自 甘,以其弟子為嗣。」

韓守奎妻曾氏

按《平遠縣志》:「曾氏,韓守奎妻,生員曾捷唯女。守奎死 於寇,無子,以兄之子為嗣。冰霜自礪,皈心淨土終其 身。」

林應期妻姚氏

按《平遠縣志》:「姚氏,林應期妻。及笄,生一子八閱月而 寡,苦節成孤,事舅姑極孝。督學表其門。」

韓良喬妻曾氏

按《平遠縣志》:「曾氏,年十六,適韓良喬,甫四年而喬亡, 無子,截髮自誓。族人利其產,多方嫉之,卒不動。以姪 南清為嗣,撫之終身。」

陳葦吉妻姚氏

按《平遠縣志》:「姚氏,陳葦吉妻。年二十三,夫亡,無子,甘 貧勵節,事姑極孝。姑病,奉湯藥,晝夜無倦。以兄子為 嗣終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