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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體厚妻鄭氏       溫尚善妻鄭氏

  于紹宗母馮氏       王樊妻汪氏

  安北宅妻李氏       劉綬妻趙氏

  任弘道妻魯氏       吳巍婁妻商氏

閨媛典第二百十四卷

閨節部列傳九十六

明九十一

丁美音

按《明外史列女傳》:丁美音,漵浦丁正明女。幼受夏學 程聘。年十八,將嫁,學程死,美音哭之慟。未幾,邑人有 求婚者,父母許之,美音執不可。父母曰:「未嫁守節,非 禮也,何自苦如此?」美音齧指滴血,籲天自矢。當道交 旌之,賚以銀幣,資約百金。美音以所得,構室獨居,仍 鬻田自膳,勤事翁姑,孝養父母。鄉人名其田為「貞女 田。」

陳敏妻倪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倪氏,歸安人,許聘陳敏。敏從征不 返,遙以死聞,踰五十載始歸。倪守志不嫁,至是成婚, 年六十一矣。時號白頭花燭。」

五亭縣君

按《明外史列女傳》:「五亭縣君,伊府宗室典柄之女。年 二十四,適楊仞。不兩月,仞卒,號慟不食。或勸以舅姑 年老,且有遺孕,乃忍死襄事。及生男,家日落。萬曆二 十一年,河南大饑,宗祿久缺,紡績三日不得一飧,語 孤曰:『昔所以忍死者,以上有祖父母,且汝未成立耳。 今祖父母即世,汝年二十有五,值此凶饉,五日三飯, 情何以堪?我其死矣』。」母子慟哭。夜分,夢神語曰:「汝節 行上聞於天,當有以相助。」晨興,母子述所夢,皆符,頗 怪之。縣君素令子取屋後土作坯易粟,其日掘土得 錢數百,自是每掘輒得錢。一日,舍傍地陷,得石炭一 窖,取以供爨。延兩月餘,官俸亦至,人以為苦節所感。

劉濂妻馬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平湖馬節婦,諸生劉濂妻。年十六 歸劉,十七而寡,矢志靡他。翁家甚貧,利其再適,必欲 奪其志,不與飲食,百計挫之,志益厲。嘗閉門自經,或 救之,則繫絕而墜於地死矣。急解之,漸蘇。翁又陰納 沈氏,聘其姑,誘與俱出,令女奴抱持過沈舟。婦投河 不得,疾呼天救我。須臾風雨晝晦,疾雷擊舟,欲覆者」 數四,沈懼,迺旋舟還之。事聞於縣,縣令婦別居。時父 兄盡歿,無可歸,假寓一學舍,官贍之以老。

郭恒妻楊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楊氏,潼關衛人,許字郭恆。萬曆初, 恆客遊湖南,久不歸。傳聞已死,父議納他聘,女不可, 斷髮自守。家有巖壁,穴牆居之,垂橐以通飲食,如是 二十六年,恆歸乃成禮。」

饒鼎妻楊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楊氏,寧國人,饒鼎妻。鼎單衣溺死 湖中,楊招魂葬之,課二子成立,雖冬不衣袷。萬曆初, 年八十,竟單衣入宅旁池中,端坐而死。」

李氏女

按《明外史列女傳》:「李氏女,壽昌人。年十三,受翁應兆 聘。應兆暴死,女盡取備嫁衣飾焚之,以身赴火,為父 母救止。乃赴翁家,哀告兆父母,乞為立嗣,復乞一小 樓,設夫位,坐臥於旁,奠食相對,非姑不接面。舅亡家 落,忍饑紡績以養姑。未幾,姑亦亡。鄰火大起,夜半達 旦,延百餘家。鄰婦趨上樓,勸之避,婦曰:『此正我授命 之秋也』。」抱夫木主待焚。須臾,四面皆燼,小樓獨存。

李某妻陳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安陸陳氏,適李姓,早寡,孑然一身, 歸父家守志,坐臥小樓三十年。臨終謂其婢曰:『吾死 慎勿以男子舁我』。家人忽其言,令男子登樓轝之,氣 絕踰時矣,忽起坐曰:『始我言何,而令若輩至此』?家人 驚怖而下,目乃瞑。」

劉晉嘯妻馬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劉晉嘯妻馬氏,山陰人。萬曆中,晉 嘯客死,馬年二十許,家無立錐。伯氏有樓,遂與母寄 居其上,以十指給養,不下梯者十餘年,常用瓦盆貯 新土,以足附之。鄰婦問其故,曰:『吾以服土氣耳』。年六 十五卒。」

沈伯燮妻王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沈伯燮妻,淛山陰人。議婚數年,而 伯燮病癘,手攣髮禿。父母有他意,女問:「沈郎病始何 日?」父曰:「初許時固佳兒,今乃病作。」女曰:「諱病求婚,負 在彼。既許而病,命也;違命不祥。」竟歸之。伯燮病且憊, 王奉事無少怠。居八年卒。嗣其從子,更出簪珥佐舅 買妾,果得子。踰年,舅姑相繼亡,王獨撫二幼,鬻手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