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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或憐之,語微諷,節婦,急以手閉兩耳,葬舅姑後,即 窒斗室,穴一竅以通食,懸大士像,相對誦課五十年, 今已七十矣,仍處窒室中,未出也。

謝氏蔣氏

按王思任《潘氏雙節傳》:「慈水潘暘,生二子。長居敬,娶 謝氏,年十七歲。次居賢,娶蔣氏,年十六歲。二子並疫 死。蔣欲殉,謝曰:『子有腹我可矣』。翁姑曰:『我兩老人既 哭子,不能再哭婦。二寡』。遂互相勸勉,供菽水。又二年, 翁姑亦死,謝父來臨,諷謝,謝哭蔣詈之。蔣父來臨,如 謝父言。蔣哭謝逐之。謝汲則蔣舂,蔣鍼則謝洗。質明」 共起,未昃而閉戶。先營葬二老,次二夫,次穿二穴以 自待。先是,意謂出腹非男,即同日入穴死。既生一男, 名起元,兩嫠始存。起元為諸生,有聲。

陳寅友母王氏

按王思任《陳母王氏傳》:「義興王太孺人,水部陳寅友 之母也。水部尊人中湛公官總憲,以正直老成相四 朝,實予同籍,鴈行稱伯氏。太孺人笄而事之。總憲元 配秉家政,知孺人才,且慎推其任任之。總憲母太夫 人性嚴毅,笑不露齒,見太孺人則懽甚。總憲持節于 豫章,不克盡子職,而孺人代之執滫瀡起居,察之謹」, 不以煩。元配奉大士教,茹蔬衣綈布者二十餘年。婢 子以湯沃之,穴膚見骨矣,第云「我誤,非婢之故。」一窮 嫗求緩急,即除釧付質庫,不責取。總憲以俸橐畀之, 輒深秘題封,十餘年如未觸手。其仁恪皆類此。舉丈 夫子二人,女一人。貞達,即水部也。貞慧餼于庠,蘭枝 階映。太孺人和熊畫荻,至丙夜,程課不休。枌榆有橫 民焚掠,怨家𧈅𧈅,他皆悸走。太孺人不為動,敕平頭 閉戶曰:「我家無怨焰,不飛越也。」竟敉寧無事。貞達官 白下,太孺人奉總憲就養,得熱疾不可起。彌留之際, 誡兩兒力學傳清白,絕不及他事。

高逵妻何氏

按王思任《一門奇盛傳》:「黔人高逵,布衣砥行,稱高士。 五十無子,妻何氏,一旦進妾吳氏于前,逵曰:『此為誰』? 何蹙然曰:『妾不能為君舉子,子宗將替。妾聞之石田 不種,擇土種之。夫子行年五十,不以宗祊自慮,非也』。 逵遂進吳而御之,仍弗子。而何忽舉一子,曰梁楷。未 幾,吳舉二子,曰梁楹、梁栻而逵沒,吳遂殉之。何亦欲」 殉,既而曰:「茲呱呱𪃟卵,疇哺之而疇翼之?亦既有宗, 而我復格之。吾言自食矣。不有死者,誰以厲生?不有 生者,誰以收死?」于是治喪營葬,杜門禦侮,棄責力田, 下機績苧,矻矻靡寧,時年纔二十七也。三子號寒啼 飢,遇兵荒疫厲,皆一身當之。三子方奪矛而嬉,而何 愛之一均,不使楹若栻,有衣蘆之傷。閱二十年而梁 楹舉于鄉,上公車詣闕表母貞節,采風者乃為之上 聞。又逾數年而梁楷舉于鄉,捷至何卒。梁楹令岳池, 官虞衡兩贈父母。梁楷令長陽,守蒙化,梁栻猶未仕。

朱氏汪氏

按王思任《范氏雙節傳》:「定海縣儒士范士禎妻朱氏, 二十一而寡。弟時行妻汪氏,十九而寡。舅姑先亡,家 赤貧,朱父母憐朱,諷之不答,紿其歸寧為之所。朱皇 急赴溺,兄弟救免。詰朝以刀剔目,斃而復蘇。尋髡髮 作,婢顏自廢。而汪之哭夫,目眥血裂,鄰嫗之語不祥, 即持斧自劈,又賴朱以免。逾年,惡少或艷之,遂緝衣」 自經,破壁搥揵,得解懸。自後二寡起居食息,若形影 也。朱舉一子名我躬,汪共撫之。寒餓教讀,皆二寡十 指遞給。我躬舉于鄉,尚未成進士,以二寡老,勉領「暨 陽之鐸。」

李芳妻沈氏

按《初學集》:「嘉定李君名芳,字茂材,舉萬曆壬辰進士, 選翰林院庶吉士,踰年而卒。妻沈氏,年二十六,截髮 自誓,撫三歲孤,宜之底于成立。天啟七年,巡按御史 上其事于朝,詔旌表其門,在所居之南翔里。崇禎十 三年六月初八日卒,年七十有三。初,茂材既第,入翰 林,太公攜孺人母子入京,乘官舫,擁符傳,蒼頭驛卒」 傳呼蜂涌。比入都門,茂材病彌留矣。柩車南還,幼孺 委縗,孺人頓踊叫號,與舟船下上,道路皆咨嗟流涕。 自時厥後,送往事居,恭老慈幼,握冰履霜,辛勤殫瘁, 凡三十六年而得旌,旌二十四年而沒。孺人之為婦 也,太公朝夕洗腆,必洗手而薦之,不以委僕妾。太公 沒,庀治喪事,伯叔曰:「婦嫠也,不宜先。」孺人曰:「未亡人 冢婦不敢後。」比析產,伯叔咸讓孺人,孺人取均焉,君 子以為順。孺人之為嫠也,臥起柩旁者百日,不茹葷 血;飯精鑿者三年,不易笄服,非喪祭不出戶限者十 五年。椎髻繩髮,斥鉛華不御,不赴燕飲觀里社者四 十七年如一日,君子以為貞。孺人之為母也,宜之。少 長,負劍而誨之曰:「汝父雖不祿,有伯叔在,猶汝父也; 有父之執友程孟陽、鄭閑、孟在,猶伯叔也。汝能讀書 修行,不愧汝父,有餘師矣。」宜之以孤僮自奮,數踏省 門,不見收,軟語慰諭,黯然神傷而已,君子以為慈。茂 材。有弟長蘅,多四方之交。宜之有見焉,則引以見于 先生,長者皆曰:「孺人有子長蘅,久困公車」,或勸就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