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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時妻應氏

按《縉雲縣志》:應氏,庠生李彥時妻。幼嗜書史,頗知大 義,事舅姑以孝聞。早喪夫,遺孤僅七歲,篝燈課讀,泣 繼以血。延師必擇名儒,或謂「啟蒙聊取學步,何須慎 簡乃爾?」氏曰:「北轅適燕,南轅適越,孺子初軔,可不審 所向乎?」後厥子文行雙美,冠冕士林,式穀之教遠矣。 年八十有六,博士繆伯昇顏其閭。

朱秉思妻徐氏

按《縉雲縣志》:徐氏,朱秉思妻。年十九而寡。父勸更適, 氏指門前溪水云:「此水可改從山後流否?」父知其不 可,強遂止。縣令陳世忠旌其門。

虞良璧妻麻氏

按《縉雲縣志》:「麻氏,虞良璧妻。年二十一夫亡,剪髮誓 志。子甫數月,紡績撫孤,垢容縞服,言笑不苟。學使旌 其門,卒年九十有三。」

朱芝蘭妻田氏

按《縉雲縣志》:「田氏,朱芝蘭妻。年十八適朱,纔三月,夫 亡。家貧,紡績以奉翁姑。嗣子正卿以為永守計。頻遭 兵荒,流離顛沛,節操益堅,不以青年易志,不以家貧 改行。年八十有二卒。」

田同言妻鄭氏

按《縉雲縣志》:「鄭氏,田同言妻。青年寡居,侍舅姑相起 居。時寒燠,一食一衣必自手出,教子不事姑息。長猶 撻罰,以正言相戒。懿德徽音,可為世法。」

田時昌妻鄭氏

按《縉雲縣志》:「鄭氏,田時昌妻。嫁甫期而寡,矢志靡他, 躬紡績以膳舅姑,二十年如一日。營舅姑與夫墓,并 祔己壙,盡同室同穴之義。鄉黨稱其苦節。」

田芳春妻李氏

按《縉雲縣志》:「李氏,庠生田芳春妻。性貞靜,識大體,捐 奩飾以佐夫讀。年二十四夫亡,家計窘迫,十指代耕, 以充姑膳。為子延師,雖費不計,壼範卓然,鄉黨稱服。」

陳有時妻葉氏

按《縉雲縣志》:「葉氏,陳有時妻。年二十八,夫沒,砥節守 志,日夜悲悼。遇歲節則泣臥不起。如是者四十年,面 無喜色。躬紡績,撫四子一女,勉為婚嫁。年七十,哀痛 如故。」

朱色錦妻田氏

按《縉雲縣志》:「田氏,庠生朱色錦妻。性貞靜,習婦儀,敦 孝敬。年二十夫亡,剪髮毀容,誓無他志。孀居十餘載, 竟以哀悼致疾而終。」

應九思妻徐氏

按《縉雲縣志》:徐氏,儒士應九思妻。年十九而寡,子甫 六月,舅以家貧子少守否,聽其自裁。氏泣曰:「婦去舅 姑誰與奉養?數月孤兒誰與撫育?」遂矢志靡他,紡績 度日。姑病必親嘗藥數月,衣不解帶,享年六十六。孀 居四十餘載如一日。有司歲給米帛,旌表其門。

李繼承妻周氏

按《縉雲縣志》:「周氏,李繼承妻。年二十二,夫亡,孝養孀 姑,慈撫弱子。家貧,紡績度日,白首如初。屢被旌表。」

田國泰妻李氏鄭氏附

按《縉雲縣志》:「李氏,田國泰妻。年十九而寡,鞠襁褓,從 姪兆甲為繼。甫弱冠,娶鄭氏。未三載而兆甲沒。李以 痛子成疾而沒。鄭一身煢煢,復遭寇亂,家計蕩然,仍 立從子於磻為後,盡毀釵釧,禮葬舅姑,隨其夫之本 生父母,以完其夫未了之志。」

樊弘意妻麻氏

按《縉雲縣志》:「麻氏,庠生樊弘意妻。孝事舅姑,幽嫺貞 淑。妾生一子,視如己出。子五歲而夫亡,氏撫孤為諸 生娶媳生二孫,長四歲,次一歲而子又喪,復撫養孤 孫,備極艱苦,兩世伶仃,賴以不絕。年八十五卒。」

姚信妻吳氏

按《慶元縣志》:「吳氏,姚信妻。年十九,信亡,無子,家貧,勤 女工以自給,誓不改節。年九十九卒。」

葉弘妻余氏

按《慶元縣志》:「余氏,葉弘妻。年十九,弘死,遺孕數月,堅 志守節,雖饘粥不給,終身無憂色。年六十五卒,縣令 旌其門。」

姚輕貝妻吳氏

按《慶元縣志》:「吳氏,姚輕貝妻。年二十,夫死,貧苦自守, 始終無二。年九十卒,縣令旌其門。」

鄭季廉妻戴氏

按《宣平縣志》:「戴氏,鄭季廉妻。年二十四,夫亡,無子,養 姑,勤苦三十餘年。事聞,旌其門。」

鄭中道妻王氏

按《宣平縣志》:「王氏,鄭中道妻。德性貞靜,年十九夫亡, 矢志孀守,一切慶弔不與撫兩月子成立。年六十卒。」

陳宗達妻王氏

按《宣平縣志》:「王氏,陳宗達妻。年二十而嫁,甫一年而 寡。苦節以事舅姑,菽水盡養,䌟纑訓子,學賢食廩邑 庠,鹺使表其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