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12 (1700-1725).djvu/82

此页尚未校对

按《任縣志》:栗氏,張文相妻。年二十二相亡,遺孿生二 子,方幼,族人欲奪其志,栗抱孤泣曰:「我為死者撫孤, 忍使我棄之?殆無人心者矣。」自是無敢復言。年七十 餘卒。

杜宗魁妻張氏

按《任縣志》:張氏,杜宗魁妻。魁亡,一子甫三歲,父母憐 其少微諷之,張泣誓曰:「命也。」煢煢弱息,不絕如線。如 有二心,犬豕不食其肉。乃屏跡苦守,非大故不出寢 門。秉節六十餘年,年逾八十卒。

吉尚萬妻李氏

按《任縣志》:李氏,吉尚萬妻。嫁七月,萬亡,欲死。姑勸曰: 「汝方妊吉氏,不可無嗣。」乃止。踰四月生子,苦節撫之 成立,凡歷四十餘年。縣令復其徭役。

韓廷憲妻李氏

按《任縣志》:「李氏,韓廷憲妻。生一子而廷憲亡。氏年十 九,艱苦備嘗,并日而食,凡歷數十年如一日,年七十 餘終。」

韓世英妻王氏

按《任縣志》:「王氏,韓世英妻。英亡,氏年十九,人爭謀娶 之,不能奪。苦節四十餘年,撫子成立。」

杜江妻孟氏

按《任縣志》:「孟氏,杜江妻。江亡,遺四子,無何,叔水又歿, 妻改適,遺孤姪望在襁褓,無所依。孟不忍叔之絕祀, 力不能俱存,乃鬻其二子而撫之。旌表。」

霍玉妻秦氏

按《任縣志》:「秦氏,舉人霍玉妻。玉亡,秦年十九,一子未 週,秦撫之,比成立。生一孫而子喪,秦又撫其孫。年七 十餘卒。」

馬之驥妻王氏

按《任縣志》:「王氏,適馬之驥。越六載夫亡。二子俱幼。家 貧,困苦萬狀,秉節不渝。二子既長,家日殷富。」

霍可久妻駱氏

按《任縣志》:「駱氏,生員霍可久妻。年二十久亡,惟遺一 女,駱不飲食者數日。母袁氏亦孀居,苦勸得不死。葬 夫於臥側,朝夕拜奠,二十餘年。」

宋普繼妻謝氏

按《任縣志》:「謝氏,諸生宋普繼妻。生子國光,未三月而 普亡。謝年二十三,苦志守貞,擇師教國光為諸生。」

李玹妻馮氏

按《任縣志》:「馮氏,庠生李玹妻。勸夫勤學,有聲於時。年 二十六夫亡,止一弱女,馮親織紉以養姑,立嗣為後。 後嗣孫數人皆貴顯。」

郭文政妻李氏

《按任縣志》:「李氏年十七,適郭文政。三載政亡,子永實 甫三月,李號泣欲自縊,家人防之,力勸而止。勤紡績, 教子克成。」

張伯學妻孟氏

按《任縣志》:「孟氏,張伯學妻。年十六適學,甫十月而學 亡,越三日生一子。舅姑以家貧,憐其少艾欲嫁之,受 張氏聘,孟抱孤號泣,避居母家七年,子八歲始歸,伯 學祀賴以不絕。年六十八終。」

李如林妻吳氏

《按任縣志》:「吳氏,李如林妻。年十九而夫亡,一子新芳 未週,吳苦守撫之,歷四十一年,年六十餘卒。」

李節妻郝氏

《按任縣志》:「郝氏,李節妻。年十九,節亡,生遺腹子用,撫 之成立,為諸生。未幾,用復夭,郝復撫一女孫,紡績終 老。」

謝天祿妻夏氏

按《任縣志》:「夏氏,謝天祿妻。年二十七,祿亡,一子朝用 甫二歲,甚弱,人咸危之。氏勤撫育,艱苦萬狀,用卒成 立,守節五十餘年,送舅姑終。後朝用判德州,孫四人, 曾孫數十人皆貴顯。」

杜廓妻申氏

按《永年縣志》:「申氏,知州杜汝亮繼母。亮父廓為孝廉, 娶申三載而歿,遺子女三人,申躬自哺養,食非親調 不與。坐臥一小樓,課汝亮讀書,率以紡績,篝燈熒熒, 丙夜不息。迨汝亮領鄉薦,而勤苦尢篤,遂遘疾不起。」 臺使者表其門。

王濤妻李氏

按《永年縣志》:「李氏,生員王濤妻。年十九而寡,止二女, 家貧,織紝自給,苦節終身。」

趙奉妻孟氏

按《永年縣志》:孟氏,趙奉妻。年十九,奉歿,或勸其改適, 孟曰:「吾父翁皆清白吏,妾身雖輕,不可使前人受玷。」 苦守五十一年,年七十餘卒。

郭瑛妻申氏

按《永年縣志》:申氏,名伴君,汝寧衛千戶子郭瑛妻。習 女則,通《孝經》大義,歸瑛,克修歸道,佐中饋,舅姑俱得 歡心。瑛病篤,氏自割左臂肉和粥進之。臨終執手永 訣,以首觸地流血,剪髮割左耳以示志。瑛死,姑張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