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13 (1700-1725).djvu/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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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大同縣志》:「李氏,沈繼先妻。生三子,夫亡。氏年二十 七,力女紅,餬口教子,俱成名。」

朱廷雛妻張氏

按《大同縣志》:「張氏,朱廷雛妻。少寡守節,撫孤成立。」

劉光鼎妻李氏

按《靈丘縣志》:「李氏,庠生劉光鼎妻。年十九,夫亡,守遺 腹子弘志,甘貧守約,力作以奉翁姑,菽水教弘志讀 書,入庠序,夭折,又撫幼孫成立。上官表其門。」

王永卿妻李氏

按《靈丘縣志》:李氏,王永卿妻。年二十三,夫亡。子七歲, 家貧,就食於叔祖王學家,學亦困乏,力不能兼給,與 族姓謀嫁之。李曰:「我所以不即死者,為有此孤。今一 旦相逼,不能顧矣。」遂揮刀欲自裁,眾驚退,卒斷髮毀 顏,守子成立。

張婦某氏

按《靈丘縣志》:「某氏,張侍郎俊子妻。少寡,矢死不二。恐 或奪其志,毀容為尼,居本村張家莊小菴,終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