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樂清縣志》:「蔡氏,支廷誨妻。年二十六,夫喪,撫孤。長
娶徐氏,子亦亡。徐年二十七,姑媳相依,一門兩寡。邑 令旌之。」
陳倉�妻倪氏
按《樂清縣志》,「倪氏陳倉」�妻年二十四而寡,紡織以 育二孤,歷苦節五十餘載。邑令表之「旌善亭。」
錢頓妻葉氏
按《樂清縣志》:「葉氏,錢頓妻。年二十四,夫喪,截髮,守其 遺孤,至死無二。」
吳九韶妻陳氏
按《樂清縣志》:「陳氏,吳九韶妻。年二十四,夫喪守志,以 壽終。」
陳璿妻林氏
按《樂清縣志》:「林氏,陳璿妻。年二十一而寡,撫二孤成 立,矢志靡他。」
周鑰妻梁氏
按《樂清縣志》:「梁氏,周鑰妻。年二十三,夫亡。家貧紡織, 養舅姑,撫孤終身。」
侯廷誇妻趙氏
按《樂清縣志》:「趙氏,侯廷誇妻。夫亡撫孤,治家甚嚴,以 壽終。」
趙性簡妻葉氏
按《樂清縣志》:「葉氏,趙性簡妻。少寡,鞠子,年七十終。」
葉必燦妻余氏
按《樂清縣志》:「余氏,葉必燦妻。年二十一,夫亡,矢志撫 孤終老。」
周存厚妻余氏
按《樂清縣志》:「余氏,周存厚妻。年十九,守遺腹子,生孫。 已而皆死,婦亦去帷,余守節如故。」
項必暹妻虞氏
按《樂清縣志》:「虞氏,項必暹妻。年二十三,夫亡,守孤成 立,苦節終身。」
方豫中妻章氏
按《樂清縣志》:「章氏,方豫中妻。夫亡,同妾阿茶守節終 老。」
湯承母潘氏
按《樂清縣志》:「潘氏,庠生湯承母,少寡,守節終身。」
李稔妻趙氏
按《樂清縣志》:「趙氏,李稔妻。夫亡,守節終老。」
王梅鼎妻潘氏
按《樂清縣志》:「潘氏,王梅鼎妻。年二十四,一子僅三歲。 夫亡,遺腹復生子,矢志貞守,銜哀撫育。其子家解家 第,俱供子職,盡孝道。郡守表其門,年六十餘卒。」
劉如川妻林氏
按《樂清縣志》:「林氏,劉如川妻。年二十五,夫亡守節,撫 孤成立,年逾八十。邑令旌之。」
李紹新妻朱氏
按《樂清縣志》:「朱氏,庠生李紹新妻。年二十四夫亡,三 子一遺腹,家貧,伯叔莫之顧,閉門紝織,備嘗艱苦。訓 子領鄉薦,有司旌其門。年逾七十而卒。」
鮑元津妻余氏
按《樂清縣志》:「余氏,鮑元津妻。夫亡,守遺腹子,既長又 亡。氏事姑張,親操井臼,晨昏盡禮,始終弗替,以壽終。」
周諳妻鄭氏
按《樂清縣志》:「鄭氏,周諳妻。年二十五而寡,守節不二。 學使旌之。」
張迎妻鄭氏
按《樂清縣志》:「鄭氏,張迎妻。年少夫亡,無子,撫姪承嗣, 以節終。」
陳九英妻趙氏
按《樂清縣志》:趙氏,庠生陳九英妻。年二十七,夫亡,遺 孤綱世方在襁褓,趙誓以身殉,舅姑力阻,曰:「吾兒不 幸,爾則何辜?且在懷抱者,誰與保全耶?」婦悟,撫子課 讀,獲入庠序。壽七十三終。
李正所妻湯氏
按《樂清縣志》:「湯氏,李正所妻。年二十六夫亡。同側室 黃氏守二子,甘貧苦教,長食餼於學。氏年七十,邑令 旌之。」
劉傳彬妻鄭氏
按《樂清縣志》:「鄭氏,劉傳彬妻。年二十一夫亡,守節,訓 孤善曜入庠,邑令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