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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挺妻伍氏

按《分水縣志》:「伍氏,王挺妻。幼喪母歸。王已失舅姑,遇 歲時供祭,必致敬盡哀。值奇荒,悉出妝奩佐夫賑濟, 遂致貧乏。年二十五,夫病亡,哀慟不食,妯娌勸撫孤, 乃勉進漿飲。次子甫三歲,長亦未齔。氏晝夜勞瘁,不 遺餘力。平居不嬉笑,不妝飾,不出閨閾。無何,遇兵燹, 鄰里皆遁,氏攜二子遷播流離,爨不安竈,饑寒交迫」, 艱苦備嘗。年六十九卒,閭里傳頌。

蔡建夫妻王氏

按《溫州府志》:「王氏,瑞安蔡建夫妻。年二十五夫亡,子 默甫三歲,家貧誓不改適。事姑教子,備嘗艱苦,終始 一節。」

王順童妻黃氏

按《溫州府志》:「黃氏,王順童妻,少保文簡公姊也。年二 十六,夫亡無子,守節不渝。立姪福生奉祀,教之力學, 以壽終。」

潘洪瑤妻陳氏洪琭妻邵氏附

按《溫州府志》:「陳氏,潘洪瑤妻,與娣洪琭妻邵氏俱永 嘉人。夫皆早亡,邵年二十五,陳年二十六,並以節稱, 詔旌表。」

朱垕妻徐氏

按《溫州府志》:「徐氏,樂清朱垕妻。年二十五,生子森,甫 八月而垕沒,欲自經以殉,姒方氏泣謂曰:『而死則此 兒與而偕亡矣,奈叔嗣何』?徐感悟,乃抱子獨處一室, 至親莫睹其面。夫之兄弟利其貲,謀奪其志,不從,卒 教森成立。年八十。郡守旌之。」

金公瑞妻黃氏媳陳氏附

按《溫州府志》:「黃氏,金公瑞妻,與子伯珍妻陳氏俱平 陽人。姑婦相繼守節各四十餘年,食貧茹苦,俱以壽 終。珍子波溶,貧而能養。有司並旌之。」

夏贊妻高氏

按《溫州府志》:「高氏,永嘉夏贊妻。夫亡,氏年二十,哀毀 執禮。子鰲鯨方在抱,撫之成立,以壽終。郡守丁公表 其門。」

王子修繼妻陳氏媳周氏附

按《溫州府志》:「陳氏,王子修繼妻,平陽人。年二十三,夫 亡。時倭寇竊發,家益貧窘,終不易志,撫孤大蔭成立。 娶周氏,年二十五,生子元美。甫六月,而大蔭亦亡,周 矢志如姑。元美入太學,授鴻臚序班,上書陳二母苦 節。會當事各疏聞,詔建『世節坊表之。陳年八十四,周 年八十七』。」

張履雍妻沈氏

按《溫州府志》:「沈氏,張履雍妻,平陽人,名玉銘。年二十, 履雍亡,子光輅方在襁褓,姻戚勸易志,氏指天自誓, 確不可奪。苦節茹荼,事姑盡孝,勉二子力學,俱列膠 庠。邑令旌其門。」

林商妻董氏

按《溫州府志》:董氏,林商妻,泰順人。夫死,咸逼改嫁。氏 曰:「吾夫止此一塊肉,吾去如夫嗣何!」截髮不從,復以 子寄養母家,以遠虎視,勤苦自給,子卒成立。郡縣並 旌之。

林哲妻朱氏

按《溫州府志》:「朱氏,泰順庠生林哲妻。年十九夫亡,矢 志自守,孀居四十九年,教子業儒。詔旌表。」

潘棨妻林氏婦林氏附

按《溫州府志》:「林氏,永嘉潘棨妻。年十九,夫亡,遺腹生 子珂,父母欲其改嫁,林截髮誓死撫珂。長娶林氏,僅 八年,珂亦歿。婦林年二十八,與姑共守,並以壽終。郡 守上其事,詔建坊旌表。」

黃應發妻劉氏

按《溫州府志》:「劉氏名文淑,適松陽教諭永嘉黃應發, 不育。聘妾生子通,通生五日而母亡,劉育為己子。未 幾,應發歿,時劉年三十六。舅年耄,念通非劉出,恐有 異志,劉以死自誓。又三年,舅亡,劉葬舅與夫,日夜紡 績,資通讀書。一日,通墮井得狂疾,劉意不壽,亟為娶 屠氏。期年生子性初。應發以通穉弱,抱姊子中孫撫」 之。中孫忌性,操刃戕之,劉奮當其鋒,得不死。訟置中 孫于獄,通死。劉勉性使力學,卒成名。一日病革,謂性 曰:「我為汝家婦,不幸兩世短命。今見汝成立,且有子, 可下見汝祖于泉下矣。」壽七十九。後性子淮,官少保, 贈一品夫人。

呂寬妻徐氏

按《溫州府志》:「徐氏,名還真,瑞安庠生呂寬妻。年二十, 寬亡,哀慟欲絕,舁棺于臥內,晝夜寢處其旁。以姪璞 為嗣,尋亦沒,紡績自存。有司給寺廢田周之,以壽終。」

李宗來妾馬阿梅

按《溫州府志》:「馬阿梅,樂清人。庠生李宗來妾。來娶趙, 生子守繼。甫期而來沒,外家奪趙志,欲攜梅他適。瀕 行,梅踰垣而避,時年十九,誓志撫守。繼補邑庠生,梅 以壽終,守繼請于學使旌焉。」

鮑公厚妻朱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