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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女,夫亡,撫孤寶三,紡績教讀。中順治戊子舉人。郡守鄭茂泰表其門,年七十有四。

路僑妻高氏

按《衛輝府志》:「高氏,新鄉路僑妻。夫亡,氏年十九,水槳不入口七日,眾以遺孤為言,乃斷髮守志,里閈稱之。」

殷科妻梁氏

按《衛輝府志》:「梁氏,新鄉殷科妻。年二十八夫亡,遺腹生子,家貧無依,紡績教讀,守節四十八年。子時雍,孫祚蕃,俱以文學著。有司以聞,表其門。」

高步瀛妻靳氏

按《衛輝府志》:「靳氏,淇縣人,南山女,高步瀛妻。年二十六,夫亡,孝事舅姑,撫養孤子,備歷艱辛,卒無二志。年七十四終。」

張劉卿妻夏氏

按《衛輝府志》:「夏氏,淇縣儒士張劉卿妻。年十九,夫亡,事六旬姑,撫週歲子,曲盡其力。子詔長,補邑庠生。氏年七十一卒。有司表其門。」

任玠妻蘇氏

按《新鄉縣志》:蘇氏,貢士任玠妻。年十七夫亡,子昌期甫一歲,翁以為憂,氏窺其意,泣訴祖姑曰:「余幼而喪母,在室喪姑,今又喪夫,天分孤單,夫復何言!乞白舅氏,無過慮。」 冰霜自矢,事祖姑繼姑以孝聞。課昌期,齠年領鄉薦,年四十七而卒。

郭佐熙妻周氏

按《新鄉縣志》:「周氏,郭佐熙妻。歸一載夫亡。氏年十八,無子,歸寧。其母憐其無依,微言探之,氏怒,速駕而返,三十年不復至母家。叔翁以兄子為之嗣,氏撫養不異己出,年六十四終。」

桂學文妻白氏

按《新鄉縣志》:「白氏,桂學文妻。年十七,夫死,遺孤方三月。越一載,舅姑俱亡。氏誓死守節,年四十七而卒。」

郭汝霖妻郜氏

按《新鄉縣志》:「郜氏,郭汝霖妻。年十七,夫死,撫遺腹子,紡績勤苦,不易其志,守節二十九年。」

張聖時妻李氏

按《新鄉縣志》:「李氏,張聖時妻。年二十五夫亡,止一女亦殤。矢志堅守,始終如一。卒年八十有五。」

劉家楫妻李氏

按《新鄉縣志》:「李氏,劉家楫妻。年十七,夫亡,遺子方十月,誓死守節,歷五十五年終。」

郭遂熙妻楊氏

按《新鄉縣志》:「楊氏,諸生郭遂熙妻。歸未二載,熙病亡。氏年二十一,矢志苦節,冰霜自守,年五十八終。」

曹自修妻李氏

按《新鄉縣志》:「李氏,庠生曹自修妻。年二十六,夫亡,遺孤僅四歲,矢死無二子,方弱冠而夭,乃以姪子為嗣。卵翼教誨,得入武庠。年六十七,邑令旌其門。」

任文熙妻李氏

按《新鄉縣志》:「李氏,任文熙妻。年二十五,夫亡,翁姑垂老,子方週歲,家貧無依,一切賦稅,甘旨衣食之計。氏惟針黹樵牧是賴,艱苦備嘗,撫子成立,孫枝蕃庶,年七十五,邑令旌之。」

劉源淳妻李氏

按《新鄉縣志》:李氏,諸生劉源淳妻。年二十五,夫亡,子僅周歲,艱苦備嘗,撫育成立。順治十六年冬,寇至,舅被執,發藏僅十餘金,苦炙之。氏泣曰:「安有坐視其翁之死而不救者?」 遂啟戶出,謂賊曰:「吾家貧,實不能應,寧殺我,勿苦吾翁也。」 引賊刃求代翁死,復以身就焰,求代翁受炙。賊胥感動而散,年五十有六卒。

楊明業妻張氏

按《懷慶府志》:「張氏,孟縣楊明業妻。年二十四,夫亡,撫孤璜成立。娶妻生一子。璜亡又十餘年,為孫娶婦,而孫又死,紡績自給,艱苦終身。」

蘇可會妻高氏

按《懷慶府志》:「高氏,孟縣蘇可會妻。年十九,夫亡。家貧守節七十年終。」

王卓妻鄭氏

按《懷慶府志》:「鄭氏,溫縣王卓妻。年十八,夫亡,撫遺腹子,守節四十年,貞操不渝。」

詔「建坊旌表。」

石起蛟妻鄭氏

按《懷慶府志》:「鄭氏,溫縣石起蛟妻。年二十,夫亡,守節五十餘年。」

張在中妻鄭氏

按《懷慶府志》:「鄭氏,溫縣張在中妻。年十九,夫歿,一子尚幼,尋復夭。其親勸改適,不應,以節孝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