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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多方喻之,曰:「苟從兒志則惟命。」 母曰:「禮之所在,不兒違也。」 女遂私製髽縗,候喪歸,躬弔之。母不能禁,入門,家人皆大駭。擗踊畢,問奎寢安在。家人引入,遂踞而不去,家人更大駭。女執志不移,因勉成其志。自此含辛茹苦,凡三十年而歿。宗老為立嗣,使承祧與奎合葬。

佘允震妻許氏

按《歙縣志》:「許氏,佘允震妻。方許聘,震得癇疾,不諳人道,翁姑恐誤終身,聽罷盟。氏以義命自安,毅然不屑。于歸後,左右湯藥如撫嬰兒。數年,震死,氏堅守以事翁姑,聲不出戶,足不踰閾,塞暑坐臥一樓,長齋繡佛。年九十以處子終身,人皆賢之。」

方爾騋妻程氏

按《歙縣志》:「程氏,生員方爾騋妻。騋篤學早亡,氏年二十有二,欲以身殉,以二子在抱,姑年邁,強起主中饋。歲凶,盡脫簪珥膳姑。姑歿,家悉罄,遂挈子依母家度日,守節近五十年。年七十,以壽終。」

方彥芝妻程氏

按《歙縣志》:「程氏,方彥芝妻。歸二載,夫亡。氏年十八,撫幼子,未數年,復殤。氏守節不移,年八十有四卒。」

唐官富妻汪氏

按《歙縣志》:「汪氏,唐官富妻。年十七適唐,期年,翁忽發狂,不知所之,富號泣追尋,涉洛司,渡大水暴至而死。氏聞欲自經,時方有身,姑力勸止。不數月生男,氏盡瘁撫育,茹荼奉姑。後翁歸,狂疾如故,詬誶迫氏嫁,氏卒無二志,苦節數十年而歿。」

唐世紀妻方氏

按《歙縣志》:「方氏,唐世紀妻。年二十而寡,止一女在襁褓,守死不二。及女長,適人,氏閉戶樓居,縫衣餬口。卒年七十有一。郡守旌之。」

鄭承明妻汪氏

按《歙縣志》:「汪氏,鄭承明妻。年十七歸鄭,二載夫亡,撫遺孤應元成立。有孫四人,曾孫十餘人,年八十二終。邑令旌之。」

鄭良槐妻黃氏

按《歙縣志》:「黃氏,鄭良槐妻。年二十六,夫亡,矢以身殉。有遺腹臨㝃,翁力止之。及生女,紿以男抱哺乳母家。至六歲始知為女,復痛哭欲死。翁以次子子煥為之後,遂撫煥成立。母慈子孝,人不知其非己出也。年七十一終。」

葉禎臣妻鮑氏

按《歙縣志》:「鮑氏,嘉靖進士鮑尚伊女孫。幼嫺庭訓,及笄歸梅村葉禎臣,頗宜家室。年二十四夫沒,慟不欲生,姑泣止之。乃飲冰茹蘗,以事翁姑,盡鞠育備嘗勞瘁,苦節四十年終。」

方道顯妻汪氏

按《歙縣志》:「汪氏,方道顯妻。夫亡,苦節十八年,年四十有七終。」

葉茂新妻方氏

按《歙縣志》:「方氏,梅村葉茂新妻。歸三載夫亡。氏年十九,撫姪為子,不育,秉志益堅。年八十五卒。」

方世綬妻黃氏

按《歙縣志》:「黃氏,儒生方世綬妻。年二十四而寡,矢志撫孤,備極辛苦。翁疾篤,割股和糜進之,復延活二十年。氏守節四十五載而卒。」

程一佐妻鄭氏

按《歙縣志》:鄭氏,程一佐妻。事翁姑以孝聞。夫病,刲股以進,卒不起,遂矢志撫姑,佐兄弟六人家累千金,及是析產,氏曰:「孀婦幼子挾多金何為?」 乃全委之伯氏,內外交蝕,不數載而盡。歲饑,母子餔糠籺無怨。會兵警,令子媳捧祖先遺像以行,他弗顧也。年六十有六卒,旌表。

鄭良禎妻鮑氏

按《歙縣志》:「鮑氏,鄭良禎妻。嫁三月而寡,矢志事姑,一心不二,苦節四十六年終。」

程世茂妻洪氏

按《歙縣志》:「洪氏,程世茂妻。年二十七,夫亡,矢志事翁姑,撫二子成立,守節三十二年終。崇祀節烈祠。」

吳氏姊妹

按《歙縣志》:「吳氏姊妹,胡光善、光裕妻也。兄弟並娶向杲、吳維綱二女。善裕相繼早世,善妻年十九,裕妻年二十有一,柏舟共矢,無有二心。善妻卒年六十,裕妻年七十有六。」

方文燦妻吳氏

按《歙縣志》:「吳氏,方文燦妻。燦客死蘇州,氏年二十一,聞訃絕粒,以翁姑年八旬,勉強撫孤縫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