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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鴛妻鄭氏

按《淮安府志》:「鄭氏,安東陳鴛妻。年二十五,夫亡。守節七十五年,年百歲卒。」

薛世采妻石氏

按《淮安府志》:「石氏,安東薛世采妻。年十八,適采。未二載,采染瘧疾不起,氏力作養姑,訓嗣子成人。守節六十餘年。順治間旌表。」

孫岐山妻周氏

按《清河縣志》:「周氏,孫岐山妻。夫亡,子方數月,家貧,至并日而食。父母勸之嫁,不從,茹苦如飴。子稍長,即遣就學,以針傭佐脩脯,久而不倦。」

周大生妻朱氏

按《清河縣志》:「朱氏,周大生妻。夫亡,遺二子。朱年二十四,撫孤自守,事舅姑盡婦道。後避亂,率二子莊居,備歷艱苦。年七十三卒。」

萬民命妾孔氏

按《清河縣志》:「孔氏,生員萬民命妾。生子四歲夫亡,氏年二十一,有新貴納重幣求娶,氏抱子泣不輟。或勸之,引刀截髮自誓,奉比丘之教,茹素斷葷,教子讀書,為諸生。」

汪之灝妻張氏

按《清河縣志》:「張氏,生員汪之灝妻。夫病劇,張刲肝救之,不效。張年十八,方妊五月,與灝泣訣,誓以死守。夫亡彌月生子,撫養成立,壽終。縣令劉漢藜旌表。」

李芳甲妻孫氏

按《清河縣志》:「孫氏,諸生李芳甲妻。甲病篤,泣謂氏曰:『二親年七旬,一子週歲,我死,汝善為之』。」 言迄而沒。氏年二十七,哀痛絕而復甦,敬守夫遺命,孝事翁姑,生死盡禮。疊罹水患,田產盡為沙衝,惟織紝以自給,完子女婚嫁,飲冰茹蘗,四十有六年。年七十三終。

王灝妻陸氏

按《清河縣志》:「陸氏,諸生王灝妻。年二十六夫亡,子繼先甫三歲。氏勵志守節,含辛茹苦,歷四十五年,教其子及孫俱成名。縣令馬元表其廬。」

侯蔭遠妻趙氏

按《清河縣志》:「趙氏,侯蔭遠妻。遠早亡,趙年十八,方娠三月,及期娩男,翁姑皆老,愛孫而憐婦,一切姑息。氏不自專,事舅姑以孝,縞衣練裳,服闋不改。翁姑歿,殯葬以禮。其立身教子,皆有成法。」

丁時行妻葉氏

按《清河縣志》:「葉氏,丁時行妻。行亡,子在提挈丁氏,不絕如線。葉勵志以保遺孤,備歷諸艱苦不變。舅姑老,葉孝事之,甘澹泊以守其產業,家賴以不墜。」

沈紹慶妻丁氏

按《清河縣志》:「丁氏,沈紹慶妻。年二十一,夫亡,家貧,翁姑老,氏守節奉養以孝稱。零丁鞠育子女,教以操作勤儉,苦節七十年。年九十一,無病而終。」

陳鍵妻丁氏

按《清河縣志》:丁氏,生員陳鍵妻。年十九適鍵,克執婦道,事舅姑,婉娩俞悅,為舅姑所憐愛。年二十五,鍵亡,氏哭之慟,數日不食,嘔血升許,欲自盡。姑苦勸之曰:「汝但自了,不念二子及孀姑乎?」 氏頷之。越二十年,為長子仁治畢婚事故疾復作,凄然謝姑。年四十七卒。

王夢周妻許氏

按《清河縣志》:「許氏,王夢周妻。年二十一,夫亡,無子。家貧無所藉賴,依從子以居。出入周慎,不失言色於人,人敬重之。年七十餘卒。」

湯裕妻許氏

按《清河縣志》:許氏,湯裕妻。裕亡,氏年十七,哀毀號痛,欲從夫死,家人嚴防獲免,遂矢志守節。母家以無子,勸改嫁,不從。其姑哭子失明,氏籲神願以身代。苦節十六年,病不起,含淚向姑曰:「『蓋棺論定,兒志畢矣。所憾者,不能侍養終身耳』。言訖而絕,時年三十二。」

陳崇道妻于氏

按《清河縣志》:「于氏,陳崇道妻。年二十九,夫亡,守節五十年終。」

吳錫妻王氏

按《清河縣志》:王氏,吳錫妻,故通山令王之藩女。年二十五而寡,子濤甫週歲。或勸改適,泣答曰:「不即死,為吳氏後計耳。」 遂杜門紡績以自給。會河決,歲薦饑,其子餬口於外,氏日嚥糠籺,節操益厲,苦守三十九年,終。子歸,將葬,家失火,室廬器物俱燬,惟氏棺巋然獨存。

周象晉妻胡氏

按《清河縣志》:「胡氏,周象晉妻,故簡州守胡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