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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申請具題建坊

顧文徵妻張氏

按《如皋縣志》:「張氏,太學生顧文徵妻。年十八適文徵,甫踰年,夫亡無子,泣告族長,立二子以承夫祀。苦節四十六年,屏絕鉛華,長齋繡佛,教子曲盡義方。長子天印,為邑諸生,前縣令王。」生。旌表

周氏女

按《如皋縣志》:周氏女,掘港周念劬女也。年十七,許聘海門張人經。未嫁,人經死,女誓不再字。父母曰:「苦事也,恐弗能終,以貽口實。」 女曰:「兒志已堅。」 父曰:「果爾,吾當拜。」 女曰:「豈有女受父拜者?」 於是往詣張,斷髮人經柩前號泣,易衰服,主內外事,力作奉甘旨營夫葬,刻木主於寢室,朝夕相對如生。比鄰張元良者,性好善,憐其貧,與之田三十畝,曰:「生以此養,死即祠祀之。」 秋穫時,女至田所,夢經語之曰:「吾汝夫也,上帝憐爾苦節,謂此地當有不測禍命,吾告汝速移。」 女寤歎曰:「苟無靈,不應作此語,有靈不可違。」 遂移歸。是夜,盜至,焚劫殆盡,女獨得免。經有妹,將嫁,無婢,女即以己婢往。經父母戒曰:「汝苦節如此,何忍復奪汝婢乎?」 女曰:「行吾所安,何恡一婢?」 其行事類如此。

張素望妻武氏

按《鳳陽府志》:「武氏,諸生張素望妻。望死於前明萬曆四十二年,武年二十二,存孤養老,歷節五十餘年卒。」

何澄清妻鄒氏

按《鳳陽府志》:「鄒氏,何澄清妻。年二十五,夫亡守節,存孤終老。」

丁爾瞻妻陳氏

按《鳳陽府志》:「陳氏,丁爾瞻妻。夫武舉赴選,死於京。氏鬻奩迎櫬,食貧撫孤,歷四十餘年。」

韓鳴珂妻方氏

按《鳳陽府志》:「方氏,韓鳴珂妻。年十九,夫亡,遺女週歲,翁姑憐其少,令改嫁。氏泣曰:『烈女豈更二夫』。」 遂剪髮示志,守節終身。

黃國俊妻潘氏

按《鳳陽府志》:「潘氏,黃國俊妻。歸國一載,夫亡,撫遺腹子,矢志守節終其身。」

李華繼室陳氏方氏詹氏附

按《鳳陽府志》:「陳氏,李華繼室。夫亡,孀居五十年。孫參前亦早死。前妻方氏、妾詹氏,俱苦節撫孤,冰操若一。」

戴天晉妻李氏

按《鳳陽府志》:「李氏,戴天晉妻。嫁一年而夫亡。氏年二十一,撫幼女,守節終身。」

葛秉陽妻吳氏

按《鳳陽府志》:「吳氏,葛秉陽妻。夫隨兄任廣東,病死,氏鬻衣奩奉柩歸里。無子女,苦志終身。」

鄒延慶妻范氏

按《鳳陽府志》:「范氏,鄒延慶妻,夫亡守節。」 順治十五年有

詔「建坊旌表。」

李良弼妻蘇氏

按《鳳陽府志》:「蘇氏,李良弼妻。年二十九,夫亡,孝事孀姑,守節終老。有司歲給花布終其身。」

沈桐妻程氏

按《鳳陽府志》:「程氏,沈桐妻。年二十一,夫亡。家貧,父母欲奪其志,氏剪髮毀容,育孤成立。有司旌之。」

洪日光妻岳氏

按《鳳陽府志》:「岳氏,洪日光妻。夫亡守志,苦節三十七年。年七十卒。」

尹恆妻陶氏

按《鳳陽府志》:「陶氏,尹恆妻。順治十八年,夫亡。氏年二十八,翁姑老,三子俱幼,食貧紡績,上養雙親,下教諸子,拮据萬狀,矢死靡他。長子迪吉食餼,次季亦皆成名。氏猶日夕糾督不少縱。年五十餘終。」

閔穀妻張氏

按《鳳陽府志》:「張氏,閔穀妻。生子爾耜,未周而穀亡。氏事翁姑,獨肩殯殮,守孤兒成立。生四孫。媳亡,繼娶朱氏,尋與子偕喪,氏復守孤孫。饑荒兵火,形影煢孑,年六十餘終。」

常秉莊母俞氏

按《鳳陽府志》:「俞氏,常秉莊母。夫亡苦節,教子成名。」

羅朝德妻唐氏妾杜氏附

按《鳳陽府志》:「唐氏,羅朝德妻。夫亡,與妾杜氏年皆二十餘,共守節訓子,終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