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16 (1700-1725).djvu/88

此页尚未校对

始必往,憑棺慟哭請留,父不能止,聽焉。為玗立嗣,勤苦紡織,給饘粥,奉玗寡母三年喪畢,勞瘵嘔血死。

蔡襄來妻徐氏

按《海鹽縣志》:「徐氏,郡學生蔡襄來妻,和州判允治女。年二十六,襄來沒,二子鳴鹿、駿發皆幼。翁士奎篤老,氏孝養無違,教二子讀書。鳴鹿食餼於庠,駿發有聲國學,砥節四十年終。」

曹思坡妻徐氏

按《海鹽縣志》:「徐氏,曹思坡妻。夫亡,守節五十餘年。有司旌表。」

蔡承宣妻何氏

按《海鹽縣志》:「何氏,蔡承宣妻。結褵未二載,宣歿,遺孤方襁褓,家無恆產,何矢志守節四十餘年。順治十四年,邑令毛一駿表其門。」

章應祥妻金氏

按《海鹽縣志》:「金氏,章應祥妻。少寡,撫二子,以勤儉起家,含冰茹蘗,治家以寬,鄉黨咸推重之。鄰失火,延灼甚廣,氏登樓默禱神像前,得保全。其家孫貞,食餼於庠,聲著士林。氏白髮蕭然,年八十猶健飯,而教子孫不怠云。」

劉煤妻周氏婦姚氏附

按《海鹽縣志》:「周氏,劉煤妻。年二十二,煤亡,子垔僅三歲,氏勞瘁撫孤,越六十年,年八十有二卒。垔初娶生子,尋喪偶。繼娶姚氏,復生二子。垔沒,姚勤儉織紝教所生及前妻子。苦節四十七年,年七十有七。順治十五年旌表。」

沈婦洪氏

按《海鹽縣志》:「洪氏,甘泉鄉窮民女。年十六,父溺死於河倉卒間,母以字鄰人沈某。沈家貧,不給饔飧從軍,調征三衢不歸,舅姑相繼喪,飢寒交迫,氏茹草飲水,臥病不起。屋主恐遺累,驅諸門外,遂匍匐本坊土祠禱祝,晚即死于舊居田側溝澮間,雷雨交作,閱數日神色不變,里人收厝焉。」

蔡之翰妻莊氏

按《海鹽縣志》:莊氏,蔡之翰妻。夫亡,氏年二十二,方妊,彌月生男,舉以付姑,泣拜曰:「蔡氏三世,惟此點血,幸善保之。」 即入臥室投繯,姑覺救止。苦節四十年如一日。邑令旌表。

陳鏞甫妻王氏

按《海鹽縣志》:「王氏,刑部主事冢相曾孫女。嫁陳鏞,甫一載,鏞亡,將以身殉,父大任以遺腹止之。及生子侗,初一身親教訓,目不窺戶外八年,不勝哀痛。年二十七病歿。」

盧思恩妻朱氏

按《海鹽縣志》:「朱氏,盧思恩妻。年二十八,夫亡,撫幼子郊,教育辛苦,孀居三十八年卒。郊性至孝,母病危,含藥哺之。母喪,郊妻郭氏終身茹素。既葬,夢母告窀穸不安,郊號哭,卜地遷葬。順治八年,郡守李國棟、縣令毛一駿並表其廬。」

馮春暉繼室沈氏

按《海鹽縣志》:「沈氏,國子生馮春暉繼室。年二十六,春暉歿。沈出吳興名家,素明大義,苦節自勵,蔬布紝織,以終其身。教二子景裕、珍聘,皆有名於時,年七十餘。順治八年,縣令郭尚信旌表。」

徐彪妻朱氏

按《海鹽縣志》:「朱氏,貢生徐彪妻。年十九嫁彪,二十八而寡,遺孤在腹。翁年耄,子方齔,氏事老撫幼,不遺餘力。屏絕容飾,足不踰閫,勤悴以恢家業,經營三世殯宮,為鄉黨宗族所嘆服。」

蔡復亨妻董氏

按《海鹽縣志》:「董氏,蔡復亨妻。復亨病瘋不能婚,請更盟,氏執一不從,卒嫁之。數年,復亨死。董年二十三,奉寡姑操作餬口二十餘年。姑亡,孀居四十七載,藜藿不給,苦節益堅。」

戈中襄妻倪氏

按《平湖縣志》:「倪氏,進士倪籥元女,適戈中,襄八載,夫歿,苦節撫三孤,姑病,割股療之。順治甲午,撫軍秦學使王並旌表。」

陸鐖妻方氏女附

按《平湖縣志》:「方氏,陸鐖妻。年二十四而寡。鐖屍為怨家所毀,氏令其子復讎,讎得雪。女適金姓,十九喪夫,並以節終。」

楊景煜妻葉氏

按《平湖縣志》:「葉氏,諸生楊景煜妻。年二十一喪夫,撫兩月遺孤成立,苦節三十年終。督學旌之。」

沈瑞銘妻周氏

按《平湖縣志》:「周氏,沈瑞銘妻。年二十三,夫亡,撫遺腹子守節,屢厭于伯姒,氏了無怫意。年七十六卒。順治戊戌,學使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