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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宅俊妻吳氏

按《滄州志》:「吳氏,孫宅俊妻。年二十四,夫亡,姑老子幼,苦節以安全上下,歷久彌堅。有司旌表。」

穆茂春繼室湯氏

按《南皮縣志》:「湯氏,穆茂春繼室。年十四歸春。未半載,夫以鄉舉謁選,授縣令。當之官,值前妻子女婚嫁之期,留湯經理,遂與夫別,越五載不遣迎,氏課諸子無少怠。迨夫以痰疾致仕歸,手足不仁,臥床兩載,湯侍飲食湯藥,不離左右。夫亡,年二十二,未諧歡寵,亦無生育。前四子尋俱死,毫無遺產,窮苦無依,苦守五十」 餘年。事聞,旌表。

昝光美妻葉氏

按《南皮縣志》:「葉氏,昝光美妻。年十五歸光。光家固富饒,娶葉三載,遭變中落,光亦尋死。子未週,餬口無資,困頓萬狀。父母勸之嫁,不從。冰蘗自勵,苦節終身。」

白養淳妻傅氏婦劉氏附

按《南皮縣志》:傅氏,白養淳妻。早寡,撫四子一女,艱苦備嘗。遇兵變,四子皆歿,終日長號,幾不自存。長子作睿妻劉氏,年甫二十,子未週歲,乃慰姑曰:「白氏有此尚未絕,吾必不負」 姑矢志苦節,晝夜紡績無暇,積勞成疾,每致嘔血數升,而未嘗告勞。子學曾,中丙午科鄉試,《學庸》《魯論》諸書,皆劉口授。

劉中葉妻黃氏

按《南皮縣志》:「黃氏,劉中葉妻。年二十,夫亡,無子。女事老姑終其身。」

張九思繼妻王氏

按《鹽山縣志》:「王氏,張九思繼妻。思亡,王年三十,奉髦姑盡孝愛,前子斗樞如己出。己生子斗極、拱極俱幼。王勤作佐,讀書皆為諸生,苦節二十餘年卒。」

王小四妻張氏

按《鹽山縣志》:「張氏,王小四妻。年十九,夫出亡,不知所在,一子又不育。小四有襁褓弟,母死,張撫之如子。翁涇困於徭役,亦逃。張以幼婦持門戶,異常艱苦,卒無悔心。兄思敬將奪其志,張詈之,與絕。後涇歸,凡再娶兩繼姑,氏事之盡孝。張年五十七,夫尚未歸。」

趙吉士妻許氏

按《鹽山縣志》:「許氏,趙吉士妻。士亡,許年二十八,連乳七子。夫亡,子俱幼。甘貧苦,任勞勩,撫諸孤成立。孀居三十餘年。」

姜炌妻孫氏

按《鹽山縣志》:「孫氏,姜炌妻。年二十九夫亡,遺子葉卜甫六歲,家稍稱溫飽,而孤寡無助,外侮內訌沓至,孫卒不改其操,以壽終。」

翟欽鄰妻郝氏

按《鹽山縣志》:「郝氏,翟欽鄰妻。年二十四,夫亡。家貧無子,事姑盡孝。人勸其嫁,不顧。教嗣子履禧,獲入泮。康熙七年,學使旌其門。」

張其光妻鄭氏

按《鹽山縣志》:「鄭氏,張其光妻。年二十八夫亡,兩子俱幼,艱苦萬狀,事姑盡孝,教子俱克成立。康熙七年,學使旌其門。」

劉芳標妻李氏

按《鹽山縣志》:「李氏,劉芳標妻。年二十七,夫亡,無子。側室王生子仁淳,方三歲。後五年王死。李撫仁淳,愛如己出,苦節終身。」

王文桂妻陳氏

按《鹽山縣志》:「陳氏,王文桂妻。年二十八,夫亡。家貧無子,矢志不移,苦守三十五年。」

張廷箴妻德氏

按《鹽山縣志》:「德氏,張廷箴妻。年二十八,夫亡,姑及妾姑俱存,子參方三歲,姑諷德令嫁,德泣不從。守節勤家二十年,致富,先所鬻產盡歸之。年五十二卒。」

李守儒妻趙氏

按《鹽山縣志》:「趙氏,李守儒妻。年二十五,夫亡,事姑盡孝,教三幼子,兩列士林。年六十七旌表。」

張允孚妻劉氏

按《鹽山縣志》:「劉氏,張允孚妻。允孚貧,授徒於外,尋死,遺一子在襁褓。姑老且病,劉年二十七,事姑多歷艱苦。及子稍長,念窮鄉中無可為師者,往依伯氏,令就學,燈下常自課讀,後卒成名。辛巳大饑,人相食,劉以脫粟啖姑,手拾野菜雜糠秕同其子食。及姑歿,哀毀成疾死。」

李見田妻張氏

按《鹽山縣志》:「張氏,李見田妻。歸三載夫亡。氏年十八,子女俱無,矢死守節,孝事舅姑,和睦親族,鄉里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