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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攀》挾貲遠遊,客死山海關外。氏聞,即欲身殉,因子「瑞生」 僅三歲,恐其失所,乃竭力撫育,日夜紡績,以度歲月。卒年六十七,旌表入祠。

孫尚森妻黃氏

按《太平縣志》:「黃氏,北二孫尚森妻。森以應試,舟覆溺死,氏年二十,自經者數四,皆救甦。翁姑婉諭以立孤為難,氏乃荼苦飲泣,以終二老,養撫一子,長年七十餘卒。旌表入祠。」

程逕妻孫氏

按《太平縣志》:「孫氏,名銀,道一程逕妻。年十六,逕亡,遺孤數月,親族利其有,屢凌逼之。氏盥沐不施,足不踰戶,卒不能奪。年七十有二,郡守旌之。」

方瑲妻崔氏

按《太平縣志》:崔氏,名毓男方瑲妻。夫亡,年二十五,撫二藐孤以存祀。嘗謂人曰:「吾雖生,猶死也。」 衣不澣,髮不櫛,食荼茹蔬,形毀骨立。教二子以義方,事翁姑不少違禮。及卒,鄰里莫不惜之。

崔學文繼室林氏

按《太平縣志》:「林氏,廩生崔學文繼室。性謹肅,年二十四,文病篤,謂林曰:『吾不可為矣,親與子責在爾矣,無過痛自傷,遺吾泉下憾』。氏泣頷之。及亡,見舅姑必拭淚以進膳,課子嚴以勤,年六十餘尚如初焉。」

孫宗朴妻陳氏

按《太平縣志》:「陳氏,水東孫宗朴妻。年二十五而寡,事尊長以敬,撫二孤以慈,朝夕饔飧,悉從十指出。年八十餘終。」

周之麟妻孫氏

按《太平縣志》:孫氏,西阡周之麟妻。嫁未週,麟出外,家貧甚。姑欲嫁之,氏泣曰:「所得幾何,不足以養,不若留婦之為愈也。」 姑病瘓,眠起飲食需抱負,氏朝夕不離左右二十年,祭葬皆出力作。年七十八終。

崔華生妻項氏

按《太平縣志》:「項氏,崔華生妻。年二十夫亡,勤織紝以資生,守志苦節,五十八年終。」

邵澐妻周氏翟氏附

按《太平縣志》:「周氏,邵澐妻。夫早亡,無子,以夫弟治之子為後。治死於賊,遺兩子,次養於周。周性持重多疾,閉戶撫孤,哀泣終年,未嘗露齒。尋歿,治妻翟氏兼撫二子,孑影悽然。及子稍長,翟氏亦歿。人咸哀其雙節云。」

孫應亮妻陳氏

按《太平縣志》:「陳氏,隅孫應亮妻。年二十五,亮亡,氏悲痛欲死,妯娌以遺孤勸解,遂矢志撫育,貧苦終身,年七十有五。」

陳養妻崔氏

按《太平縣志》:「崔氏,名瑞,儒生陳養妻。養亡,氏年十九,誓死欲殉,家人以遺腹勸及生子,苦志撫育,年六十餘終。」

陳尚遜妻焦氏

按《太平縣志》:「焦氏,名素,東鄉陳尚遜妻。生而端靜,事翁姑得歡心,妯娌無間言。嘗刲股療夫疾。夫亡,氏年二十六,矢志撫三歲子皋,相依為命,足不踰閾。歷五十年。縣令旌表。」

焦沛妻周氏

按《太平縣志》:「周氏,西一焦沛妻。治家和順,中饋整嚴。年二十八沛亡,立姪弘起為嗣,愛如己出。為娶劉氏,未幾,起夫婦俱喪,一舉兩喪,拮据萬狀,復立姪承祀而卒。」

焦其芬繼室湯氏

按《太平縣志》:「湯氏,諸生焦其芬繼室。撫前室子如己生。年十八,芬亡,子長三歲,次在腹。氏性剛烈,矢志不移,人無敢以言。餂夫所遺字蹟墨痕,一見之輒淚下。訓諸孤,言動出入必以禮。年七十餘終。」

周謚生妻孫氏

按《太平縣志》:「孫氏,西隅周謚生妻。年十七,夫亡。家貧,操作以充晨夕,并日而食,宵紡晝織,族屬罕見其面。歷二十餘年,終以勞瘵死。」

孫貫妻浦氏

按《太平縣志》:「浦氏,無錫名族女,為本邑長壽孫貫妻。貫父以遭冤抑,受繫梁谿,貫年十九,自家往趨父,急奔走京師數次,而父得伸雪。人賢其勇壯,皆勸浦族以女贅貫。踰年貫亡,貫母王氏不遠數百里來往哭其子,兼拉其夫回,其夫不聽,王氏毅然歸。浦氏牽姑衣長跪痛哭曰:『姑歸必偕,婦不即死』。王氏難之,氏固」 以請,遂歸。遇歲荒,艱苦備嘗,及卒無怨,鄉人莫不哀之。

程國旺妻汪氏

按《太平縣志》:「汪氏,絃一,程國旺妻。旺亡,氏年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