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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歿,忍死撫孤。族人逼改嫁,潘投繯赴水,俱以解救得不死。遂截髮毀容,鍵戶縫衣,雖至親不通一語。鼎革時遭劇寇,欲剸之,潘慨然曰:「今日得見夫地下矣!」 合掌呼天,但求速死。寇異而去之。守節三十四年,撫孤士達成立。卒年六十一。康熙二十三年奉。

旨「旌表建坊。」

王孚繼妻朱氏

按《蘇州府志》:「朱氏,崑山人,文學堪女。少失父母,從祖孝廉國輔撫之。年十七,適王孚為繼妻。甫五日,姑病歿,贊襄喪禮,戚黨咸稱其孝。二十七,夫亡,遺孤長哲生五歲,次在襁褓。朱身任艱苦,持家訓子,兢兢不怠翁志。長,崇禎庚午舉人,清修碩望,家規整肅。朱敬承嚴訓,動必以禮。翁病,臥床褥累年,朱躬親湯藥,告天」 請代。沒則哀毀盡禮。嗣後家日零替。外侮駢集。煢煢孤嫠。殫力枝梧。得以稍延迨哲。生貴顯朱。愈自謙約。不念舊嫌。布衣蔬食如平日。康熙二十三年奉

旨旌表,封「太孺人。」

王同欽妻周氏

按《蘇州府志》:「周氏,崑山人。本姓朱,父室璠育於外王父御史周元暐家,遂蒙其姓。年十八,適光州知州王復曾孫同欽。五載而夫歿。家貧無子,瘠出數畝,老屋數椽,織紝組紃以養翁姑。翁病歿,田屋悉售,迎姑養於母家。寒夜,姑擁爐臥,失火焚其居,周奮身抱姑出,體髮皆焦,即其地結茅,與姑同臥起終身始承翁命」 ,撫幼叔,叔夭,乃撫從子為嗣。康熙二十三年,有司上其事,奉

旨建坊旌表。周泣曰:「吾故無家,何門可高!其已之里!」

黨以為

《國典》不可已。且周實為朱恭靖五世孫,女因樹綽楔。

於恭靖祠旁

程應斗妻姚氏

按《蘇州府志》:「姚氏,程應斗妻。歸半載有身,應斗出為商,七載始歸,不數月歿。遺孤六歲,姚年二十三,欲從死,以孤兒勉進水漿,席苫槁不輟泣。撫孤肇泰成立,勗其孫德沛勤學,食餼於庠。年六十九卒。康熙二十三年旌表。」

朱履正妻金氏

按《蘇州府志》:「金氏,朱履正妻。事姑克盡孝道。履正傭書以供甘旨,母病告天,願減己算以益母。母尋愈,履正不三年而沒。氏奉老姑,養生送死無憾。教子成立,終身不為容飾,足跡不踰中門。康熙二十一年旌表。」

張恢祖妻蔣氏

按《蘇州府志》:「蔣氏,常熟人,張恢祖妻。父罹凶禍,死,無兄弟,氏以孱弱女子赴京,號白其冤。司寇李某憐之,按仇服辜。年十九適張,生一子二十七夫亡,憑棺欲絕,翁姑勉以保孤,忍死守節三十餘年,鄉里稱為節孝。」

胡藻時妻趙氏

按《蘇州府志》:「趙氏,崑山農家女。年十六,適胡藻時。逾年而夫歿,號慟幾絕。姑慰云:『新婦方有身,當為宗祀計』。尋產女,趙歎曰:『天不欲吾夫有後矣』!自是家益貧。其父母憐女年少,與姑謀令再嫁。氏聞之絕食,既而知已許某姓,即扃戶自經。姑覺,排闥解救,得甦,泣曰:『新婦無子,宜死;年少,宜死。異日姑百歲後,無依,宜死。姑有季叔,奉養無須,婦宜死』。」 言已,閉目不語。母與姑百端勸慰,終不聽。某姓者訟之官,官命成其志,依母以居。母又恨其不從命也,一椽之外,略無顧恤。女泣曰:「只此足矣。」 紡績自給,寒暑晝夜無間,十指俱裂。又念孀姑不獲奉養,時進甘旨衣履。姑病,歸侍湯藥三閱月卒不起。叔赤貧,氏拮据殯葬。女長配儒家子某,亦赤貧,女又患咯血,氏辛苦四十年,竟以憂死。

胡敬坪妻楊氏

按《蘓州府志》:「楊氏,嘉定人,胡敬坪妻。年二十九,夫亡。家貧,孤尚幼,或勸再適,楊截髮斷指,矢志靡他,撫孤成立,營葬三喪,皆賴十指。苦節五十一年卒。康熙十八年建坊旌表。」

葛子延妻黃氏

按《蘓州府志》:「黃氏,葛子延妻。夫亡,年二十七,翁姑以家貧無子,令他適。黃誓死不二,耕織以事翁姑,撫嗣子延宗祀。時方饑饉,盜夜至,黃攖鋒刃以衛老幼,不少挫辱。康熙十四年,翁姑相繼沒,五棺並舉。年六十三卒,旌表。」

張問政妻陸氏

按《蘇州府志》:「陸氏,吳縣人。適張問政。夫早亡,守節勤苦,課子及孫俱為諸生。年九十二尚無恙,一堂五世,濟濟盈膝。康熙二十四年,巡撫湯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