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合肥縣志》:「劉氏,沈少亭妻。年二十七,夫亡,矢志苦節,歷三十餘年。」
宋林若妻沈氏
按《合肥縣志》:「沈氏,宋林若妻。夫亡,氏年十九,兄欲奪其志,沈遂與兄絕往來。家貧,以女工餬口,常不能舉火,貞守不變。」
張士聰妻方氏
按《合肥縣志》:「方氏,張士聰妻。夫覆舟溺死,氏年二十二,哀思骨立,撫遺腹子紹文,飢寒困苦,歷三十一年終。」
李成遠妻王氏
按《合肥縣志》:王氏,李成遠妻。夫多病,氏二次刲股救之。年二十三,夫亡,哀毀欲以身殉。既而曰:「夫死無子,我復死,孰奉公姑甘旨?」 遂躬紡織,灌園圃,以養二人。或勸嫁,斷髮拒之。邑令旌表。
丁聚華妻吳氏
按《合肥縣志》:「吳氏,丁聚華妻。年二十九,夫亡,苦節以事孀姑,撫幼子,備歷艱苦。四十三年邑令旌表。」
童景海妻欒氏
按《合肥縣志》:「欒氏,童景海妻。年二十四,孀居守節,教子成人,歷七十三年如一日。有司表其墓。」
楊大璋妻童氏
按《合肥縣志》:「童氏,生員楊大璋妻。年二十三,夫亡,無子,奉翁姑,撫二女,飲冰茹蘗三十六年。」
羅文炳妻楊氏
按《合肥縣志》:「楊氏,羅文炳妻。夫亡無子,立姪承嗣,亦早喪,撫育幼孫,苦節六十餘年,年九十卒。」
李從蕙妻王氏
按《合肥縣志》:「王氏,鄉民李從蕙妻。年二十三,夫亡,一子甫期,翁與伯夫婦先後俱沒,氏撫孤暨伯子成人。娶媳後,早喪,依姪同居,奉繼姑,育幼孫,歷三十餘載。」
沈君育妻董氏
按《合肥縣志》:「董氏,沈君育妻。年二十三夫亡,三子俱幼。氏備歷艱苦,勤耕課讀,教育有成。卒年六十七。」
陳夢禎妻趙氏
按《合肥縣志》:「趙氏,貢士陳夢禎妻,庠生趙嗣實女。年二十夫亡,無子,撫孤姪,奉翁姑,躬親織紝,艱苦備嘗。郡邑並旌表。」
魏麟若妻武氏
按《合肥縣志》:「武氏,魏麟若妻。年二十四夫亡,事孀姑至孝,撫幼子成立。年五十九。有司旌其門。」
李荇妻姚氏
按《合肥縣志》:「姚氏,年十八,適邑庠生李澹然子荇。二載夫亡,無子。女方襁褓,矢志苦守,歷貧困三十四年終。」
喻金枝母何氏
按《合肥縣志》:「何氏,生員喻金枝母。年二十九夫亡。子甫離襁褓,苦志辛勤,教之成立。凡歷三十餘年終。」
陳淵若妻李氏
按《合肥縣志》:「李氏,鄉民陳淵若妻。年十八,夫亡,撫孤耕織自給,卒年七十有七。」
趙徵妻汪氏
按《合肥縣志》:「汪氏,生員趙徵妻。年二十,夫亡,事孀姑,撫幼子,辛苦二十餘載。及二子各婚娶,至夫墓,哭盡哀,嘔血而沒,年四十四。」
程得孔妻鄧氏
按《合肥縣志》:「鄧氏,廩生程得孔妻。年二十五,夫亡。崇禎辛巳,歲大饑,氏出粟賑荒,存活甚眾。守節撫孤,歷四十二年終。子汝璉以孝友重於鄉黨。嘗拾遺金四餅于道,訪其人還之。人謂非是母,不生是子。」
葉秀伯妻毛氏
按《合肥縣志》:「毛氏,葉秀伯妻。年二十,夫亡,家貧,措辦棺衾不遺餘力,歸依兄子,躬親紡績以自給,歷二十餘年,積金十餘兩,十地葬夫,立碑留穴其旁,俟死焉。」
汪華宇妻周氏〈婦王氏附〉
按《合肥縣志》:「周氏,汪華宇妻。年二十而寡,撫孤子。及娶而沒,媳王氏奉孀姑共老。周年七十,王年五十終。」
程汝璞妾蔣氏
按《合肥縣志》:蔣氏,丁丑進士程本節生。母以名家女事督學程汝璞,敬順不違。璞病,氏侍湯藥,晝夜扶掖,致有折脅之傷,遂成痼疾。璞沒,守貞課子,有陶孟家風。本節赴公車,氏臥病,捷音至,蹶然起曰:「吾可以報所天矣。」 輾轉逾夕而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