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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名勤儉克家,肅然閨範。年七十一卒,有司旌之。

俞中倫妻王氏

按《遂昌縣志》:「王氏,俞中倫妻。年二十居孀,長子甫三歲,次子遺腹,父母欲奪其志,氏矢死靡他,投繯幾絕,始寢其議。一意撫育兩雛,謝絕慶弔,跡不踰閫。事聞,郡縣旌表。年七十二卒。」

徐一旭妻周氏

按《遂昌縣志》:「周氏,徐一旭妻。年十六于歸,不三載而夫染沈痾,氏禱以身代,割肉烹羹進之,不治幾欲自盡。姑曰:『當憐吾苦』。」 乃止。無子,立幼姪奉祀,停夫柩於室三年不舍朝夕,一蔬一食,必奠而食,食且泣。及葬,後園每食攜奠如故。家貧,蓬跣紡績,治圃易粟以供寡姑,終身不食肥甘。年七十終。繼子貧不能葬,停二十二年,棺幾朽。康熙辛卯,邑令聞而旌之,捐俸為之墓。

鄭元果妻蘇氏

按《遂昌縣志》:「蘇氏,鄭元果妻。夫亡無子,伯氏以歲饑難度,促之嫁。氏潸然告曰:『吾以有妯娌可倚,幼姪可望,故不遽從死耳,寧能改事他人耶』?」 及伯氏夫婦俱沒,遺九歲孤,氏代撫如子。未幾復殀,氏哀告族人,為之立後。家貧,諸苦備嘗,拮据營葬翁姑及夫遺棺,為繼姪婚娶。年七十終。

吳塤妻季氏

按《慶元縣志》:「季氏,吳塤妻。年二十三寡,撫諸孤,辟纑佐讀,有和熊畫荻之風。戊子水災,一隅漂沒,獨其夫柩無恙,人以為誠感。」

葉養姑

按《慶元縣志》:葉養姑,許配吳良彩。彩死,女年十六,赴吳喪,堅志不歸。父母欲奪其志,女引刀自刺乃止。繼立嗣子,家貧,饘粥不給,日勤組織,巿粱粟以食彩。父母年七十餘,步不出閨,邑令敬禮之。一日謂諸孫曰:「昔汝祖死,吾非欲獨生,設當時以死從誰撫若輩?吾六十餘年辛苦,幸若輩俱成立,可以見亡人地下矣。」 言訖而逝。

吳德芳妻楊氏

按《慶元縣志》:「楊氏,吳德芳妻。事姑至孝,姑病告天請代,割股療之。年二十四,夫死,堅守冰霜,紡績自給,教子克有才名。年八十卒。」

葉廷章妻吳氏

按《慶元縣志》:「吳氏年十九,適葉廷章。一載章亡,撫姪觀生成立。孀居六十餘年,年八十八卒。」

王存妻梅氏

按《雲和縣志》:「梅氏,坊郭人,王存妻。年二十三,夫亡,無子,孀居五十餘年,年七十八卒。」

莊振猷妻蔣氏

按《福建通志》:「蔣氏,名閏,福清莊振猷妻也。少有慧性,能知書,識大義。年十八,歸於莊。時振猷兄振徽任粵東,振猷婚僅三月,即往兄署,五年未得歸。旋聞父疾,奔至家,而父已歿。振猷性至孝,哀毀苫次,與蔣氏未曾一面。不匝月而得疾,尋卒。氏年纔二十二,痛不欲生,因撫一孤,勉存視息。及孤稍長,督課甚嚴,終不以」 愛弛。時家貧,每藉織紝以佐燈膏,而孤亦奮志力學,迄有成立。康熙五十八年,邑人籲請有司奉

旨建坊旌表焉。子定,莆田縣學訓導。

葉汝棟妻林氏

按《福建通志》:「林氏,名瑢,閩縣人,葉汝棟妻也。適汝棟未三年,生一女而汝棟亡,氏矢志苦守,立嗣以養姑。及姑歿,喪葬皆如禮。為嗣子娶婦以承宗,祧為女擇婿歸謝宣宣。未幾歿。氏復誨諸外孫,男女皆有成立。凡守節四十餘年,以康熙四十二年。」

恩詔。邑人公舉奉

旨「旌表。」

廖超妻林氏姊孟端附

按《福建通志》:林氏,名璋端,閩縣人,太學生廖超妻也。幼隨父遜任開州守,因嫁濬縣令廖劍光男超。超有夙疾,氏承順恭謹,無違言,退自飲泣吞聲而已。未幾,舅姑歿,超亦繼亡,氏欲以身殉,母曰:「女死,吾不獨生」 氏因為超擇嗣。嗣復夭,乃歸養父母,終其身。宗族咸稱其節孝。康熙四十二年。

恩詔,與葉汝棟妻同奉

旨旌表。姑姪被旌。「一門雙節」,異數也。氏姊《孟端》《許薛》

未行,薛夭,孟端聞而吞金投繯,皆不死,卒賫志歿。《格例》未旌,其父以「貞愍孝女」 題其墓。

謝宣妻葉氏

按《福建通志》:「葉氏,名球,副榜謝宣妻,葉汝棟女也。汝棟早卒,無子,氏生才兩齡,與母林依舅氏,開州守遜,少警穎,舅氏集客有誦歌詩者,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