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魯昭二年六月,晉師納王,尹固與子朝奉周之 典籍,出奔之數日,道還周郊。婦人遇郊,尤之曰:「處則 勸人為禍,行則數日而反,是其過三歲乎?」至昭公二 十九年,京師果殺尹固。君子謂周郊婦人,惡尹氏之 助亂,知天道之不祐,示以大期,終如其言。《詩》云:「取辟 不遠,昊天不忒。」此之謂也。
魯臧孫母
按劉向《列女傳》,「臧孫母者,魯大夫臧文仲之母也。文 仲將為魯使,至齊,其母送之曰:『汝刻而無恩,好盡人 力,窮人以為威。魯國不容子矣,而使子之齊。凡奸將 作,必於變動,害子者其於斯發事乎?汝其戒之。魯與 齊通壁,壁,鄰之國也。魯之寵臣多怨汝者,又皆通於 齊高子國。子是必使齊圖魯而拘汝留之,難乎?其免 也。汝必施恩布惠,而後出以求助焉』。」於是文仲託於 三家,厚士大夫而後之齊。齊果拘之,而興兵欲襲魯。 文仲陰使人遺公書,恐得其書,乃謬其辭曰:「斂小器, 投諸台,食獵犬,組羊裘,琴之合,甚思之,臧我羊,羊有 母,食我以同魚,冠纓不足帶有餘。」公及大夫相與議 之,莫能知之。人有言:「臧孫母者,世家」子也。君何不試 召而問焉?於是召而語之曰:「吾使臧子之齊,今持書 來云爾,何也?」臧孫母泣下襟曰:「吾子拘,有木治矣。」公 曰:「何以知之?」對曰:「斂小器投諸台」者,言取郭外萌,內 之於城中也。「食獵犬組羊裘」者,言趣饗戰鬥之士而 繕甲兵也。「琴之合甚思之」者,言思妻也。「臧我羊羊,有 母是善」,告妻,善養母「也。食我以同魚,同者其文錯。錯 者所以治鋸,鋸者所以治木也。是有木治,保於獄矣。 冠纓不足帶有餘者,頭亂不得梳,飢不得食也。故知 吾子拘而有木治矣。」於是以臧孫母之言,軍於境上。 齊方遣兵將以襲魯,聞兵在境上,乃還文仲而不伐 魯。君子謂臧孫母識高見遠。《詩》云:「陟彼屺兮,瞻望母 兮。」此之謂也。
陳辯女
按續劉向《列女傳辯》:「女者,陳國採桑之女也。晉大夫 解居甫使於宋,道過陳,遇採桑之女,止而戲之曰:『女 為我歌,我將舍汝採桑』。女乃為之歌曰:『墓門有棘,斧 以斯之。夫也不良,國人知之。知而不已,誰昔然矣』?大 夫又曰:『為我歌其二。女曰:『墓門有梅,有鴞萃止。夫也 不良,歌以訊之。訊予不顧,顛倒思予』。大夫曰:『其梅則 有,其鴞安在』』?」女曰:「陳,小國也,攝乎大國之間,因之以 饑饉,加之以師旅,其人且亡,而況鴞乎?」大夫乃服而 釋之。君子謂辯女貞正而有辭,柔順而有守。《詩》云:「既 見君子,樂且有儀。」此之謂也。
魯黔婁妻
按劉向《列女傳》:「魯黔婁先生之妻者,先生死,曾子與 門人往弔之。其妻出戶,曾子弔之,上堂見先生之屍 在牖下,枕墼席槁,縕袍不表,覆以布被,手足不盡斂, 覆頭則足見,覆足則頭見。曾子曰:『斜引其被則斂矣』。 妻曰:『斜而有餘,不如正而不足也。先生以不斜之故, 能至於此。生時不邪,死而邪之,非先生意也』。曾子不」 能應,遂哭之,曰:「嗟乎!先生之終也,何以為諡?」其妻曰: 「以康為諡。」曾子曰:「先生在時,食不充口,衣不蓋形,死 則手足不斂,旁無酒肉。生不得其美,死不得其榮,何 樂於此而諡為康乎?」其妻曰:「昔先生,君嘗欲授之政 以為國相,辭而不為,是有餘貴也。君嘗賜之粟三十 鍾,先生辭而不受,是有餘富也。彼先」生者,甘天下之 淡味,安天下之卑位,不戚戚於貧賤,不忻忻於富貴, 求仁而得仁,求義而得義,其諡為康,不亦宜乎?曾子 曰:「唯斯人也,而有斯婦。」君子謂黔婁妻為樂貧行道。 《詩》云:「彼美淑姬,可與寤言。」此之謂也。
趙佛肸母
按劉向《列女傳》:趙佛肸母者,趙之中牟宰佛肸之母 也。佛肸以中牟畔。趙之法,以城畔者身死,家收。佛肸 之母,將論,自言我死不當。士長問其故,母曰:「為我通 於主君,乃言,不通,則老婦死而已。」士長為之言於襄 子,襄子問其故,母曰:「不得見主君則不言。」於是襄子 見而問之曰:「不當死,何也?」母曰:「妾之當死,亦何也?」襄 子曰:「而子反。」母曰:「子反母何為當死?」襄子曰:「母不能 教子,故使至於反母,何為不當死也?」母曰:「吁!以主君 殺妾為有說也,乃以母無教耶?妾之職盡久矣,此乃 在於主君。妾聞子少而慢者,母之罪也;長而不能使 者,父之罪也。今妾之子,少而不慢,長又能使,妾何負 哉?妾聞之:子少則為子,長則為友;夫死從子,妾能為 君長子。君自擇以為臣,妾之子與在論中。此君之臣, 非妾之子。君有暴臣,妾無暴子,是以言妾無罪也。」襄 子曰:「善。夫佛肸之反,寡人之罪也。」遂釋之。君子曰:「佛 肸之母一言而發襄子之意,使行不遷怒之德,以免 其身。《詩》云:『既見君子,我心寫兮』。此之謂也。」
趙津女娟
按劉向《列女傳》,趙津女娟者,趙河津吏之女,趙簡子 之夫人也。初,簡子南擊楚,與津吏期,簡子至,津吏醉 臥不能渡,簡子欲殺之,娟懼,持楫而走,簡子曰:「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