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0 (1700-1725).djvu/32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王經母

按《三國魏志夏侯元傳》:經甘露中為尚書,坐高貴鄉 公事誅。始經為郡守,經母謂經曰:「汝田家子,今仕至 二千石,物太過不祥,可以止矣。」經不能從,歷二州刺 史,司隸校尉,終以致敗。《世語》曰:經字彥偉,初為江 夏太守。大將軍曹爽附絹二十匹,令交市於吳。經不 發書,棄官歸。母問歸狀,經以實對。母以經典兵馬而 擅去對送,吏杖經五十,爽聞,不復罪。經為司隸校尉, 辟河內向雄為都官從事。王業之出,不申經竟以及 難。經刑於東市。雄哭之,感動一市,刑及經母。雍州故 吏皇甫安以家財收葬焉。

按《漢晉春秋》,王經被收辭母,母顏色不變,笑而應曰: 「人誰不死?往所以不止汝者,恐不得其所也。以此并 命,何恨之有哉!」晉武帝太始元年詔曰:「故尚書王經, 雖身陷法辟,然守志可嘉。門戶堙沒,意常愍之。其賜 經孫郎中。」

羊耽妻辛氏

按《晉書列女傳》,羊耽妻辛氏,字憲英,隴西人,魏侍中 毗之女也,聰明有才鑒。初,魏文帝得立為太子,抱毗 項謂之曰:「辛君知我喜不?」毗以告憲英,憲英歎曰:「太 子,代君主宗廟社稷者也。代君不可以不戚,主國不 可以不懼。宜戚而喜,何以能久?魏其不昌乎!」弟敞為 大將軍曹爽參軍。宣帝將誅爽,因其從魏帝出而閉 城門。爽司馬魯芝率府兵斬關赴爽,呼敞同去。敞懼, 問憲英曰:「天子在外,太傅閉城門,人云將不利國家, 於事可得爾乎?」憲英曰:「事有不可知,然以吾度之,太 傅殆不得不爾。明皇帝臨崩,把太傅臂屬以後事,此 言猶在朝士之耳。且曹爽與太傅,俱受寄託之任,而 獨專權勢於王室,不忠於人道,不直,此舉不過以誅 爽耳。」敞曰:「然則敞無出乎?」憲英曰:「安可以不出?職守 人之大義也。凡人在難,猶或恤之,為人執鞭而棄其 事,不祥也。且為人任,為人死,親昵之職也。汝從眾而 已。」敞遂出。宣帝果誅爽。事定後,敞歎曰:「吾不謀於姊, 幾不獲於義。」其後鍾會為鎮西將軍,憲英謂耽從子 祜曰:「鍾士季何故西出?」祜曰:「將為滅蜀也。」憲英曰:「會 在事縱恣,非持久處下之道,吾畏其有他志也。」及會 將行,請其子琇為參軍,憲英憂曰:「他日吾為國憂,今 日難至吾家矣!」琇固請於文帝,帝不聽。憲英謂琇曰: 「行矣,戒之!古之君子,入則致孝於親,出則致節於國, 在職思其所司,在義思其所立,不遺父母憂患而已。 軍旅之間,可以濟者,其唯仁恕乎!」會至蜀果反,琇竟 以全歸。祜嘗送錦被,憲英嫌其華,反而覆之。其明鑒 儉約如此。泰始五年卒,年七十九。

杜有道妻嚴氏

按《晉書列女傳》:「杜有道妻嚴氏,字憲,京兆人也。貞淑 有識量,年十三適於杜氏。十八而嫠居。子植、女韡並 孤藐。憲雖少,誓不改節,撫二子,教以禮度,植遂顯名 於時。韡亦有淑德,傅元求為繼室,憲便許之。時元與 何晏、鄧颺不睦,晏等每欲害之,時人莫肯共婚。及憲 許元,內外以為憂懼。或曰:『何、鄧執權,必為元害,亦猶 排山壓卵,以湯沃雪耳,奈何與之為親』?」憲曰:「爾知其 一,不知其他。晏等驕侈,必當自敗。司馬太傅獸睡耳, 吾恐卵破雪銷,行自有在。」遂與元為婚。晏等尋亦為 宣帝所誅。植後為南安太守,植從兄預為秦州刺史, 被誣徵還。憲與預書戒之曰:「《諺》云:『忍辱至三公』。卿今 可謂辱矣,能忍之,公是卿坐。」預後果為儀同三司。元 前妻子咸年六歲,嘗隨其繼母省憲謂咸曰:「汝千里 駒也,必當遠至。」以其妹之女妻之。咸後亦有名於海 內。其知人之鑒如此。年六十六卒。

王渾妻鍾氏

按《晉書列女傳》:「王渾妻鍾氏,字琰,潁川人,魏太傅繇 曾孫也。父徽,黃門郎。琰數歲能屬文。及長,聰慧弘雅, 博覽記籍,美容止,善嘯詠,禮儀法度,為中表所則。既 適渾,生濟,渾嘗共琰坐,濟趨庭而過,渾欣然曰:『生子 如此,足慰人心』。琰笑曰:『若使新婦得配參軍,生子故 不翅如此』。」參軍謂渾弟淪也。女亦有才淑,為求賢夫。 時有兵家子甚俊,濟欲妻之,白琰。琰曰:「要令我見之。」 濟令此兵與群小雜處,琰自幃中察之。既而謂濟曰: 「緋衣者非汝所拔乎?」濟曰:「是。」琰曰:「此人才足拔萃,然 地寒壽促,不足展其器用,不可與婚。」遂止其人。數年 果亡。琰明鑒遠識,皆此類也。渾弟湛妻郝氏,亦有德 行。琰雖貴門,與郝雅相親重。郝不以賤下琰,琰不以 貴陵郝。時人稱「鍾夫人之禮、郝夫人之法」云。

何無忌母劉氏

按《晉書列女傳》:「何無忌母劉氏,征虜將軍建之女也。 少有志節。弟牢之為桓元所害,劉氏每銜之,常思報 復。及無忌與劉裕謀,而劉氏察其舉措有異,喜而不 言。會無忌夜於屏風中制檄文,劉氏潛以器覆燭,徐 登梯於屏風上窺之,既知,泣而撫之曰:『我不如東海 呂母明矣。既孤其誠,常恐壽促。汝能如此,吾讎恥雪